• 文章标题
  • 重庆市北碚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 11500109MB1530994W/2022-00025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 北碚区卫生健康委
  • 主题分类
  • 财政;其他;卫生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 2022-02-10
  • 发布日期
  • 2022-02-10
  • 有效性
  • 有效

重庆市北碚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北碚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重庆市北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名义,统一行使卫生健康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1.承担全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参与交叉执法、异地执法。参与起草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地方性卫生执法标准。

2.承担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和医师执业、计划生育、母婴保健等医疗卫生领域的执法职能。

3.承担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等公共卫生领域的执法职能。

4.承担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餐饮具集中消毒等传染病防治领域的执法职能。

5.承担职业卫生、煤矿职业安全健康、放射卫生等职业健康领域的执法职能。

6.承担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和信息化建设任务。

7.监督、指导街镇卫生健康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8.承担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下设综合科、传染病防治和消毒产品执法大队、公共卫生执法大队、职业健康执法大队、医疗卫生执法大队。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636.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36.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收入较2021减少8.18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数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636.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0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88.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527.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0.88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减少8.18万元,主要是厉行节俭,压缩开支

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6.9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6.92万元,比2021增加8.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8.47万元,比2021年增加43.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单位公招2人,遴选2人加大了人员经费支出,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8.45万元,比2021年减少35.4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结转减少

重庆市北碚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5.5万元,2021年相比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2021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0.00万元,2021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2021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公务车使用管理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21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无购置公务用车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62.75万元,比上年增加13.58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增加2名职工。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8.4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周琴 联系方式:023-60311216

北碚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单位预算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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