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
日期:2024-01-19

一、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64号)

二、服务对象

活产新生儿

三、服务机构信息

区内所有助产机构以及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一分院。

序号

服务机构名称

机构详细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1

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

北碚区朝阳街道嘉陵村69号

023-68865906

2

重庆市北碚区中医院

北碚区北温泉街道将军路380号

023-68355450

3

重庆市北碚区妇幼保健院

北碚区北温泉街道缙泉路290号

023-86036633

4

重庆市北碚区精神卫生中心

北碚区歇马街道歇马支路21号

023-86022299

5

重庆市北碚区红十字医院

北碚区澄江镇澄江路322号

023-63173427

6

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医院

北碚区蔡家岗街道嘉运大道588号

023-63173531

7

重庆市北碚区静观医院

北碚区静观镇华静路53号

023-68234738

8

重庆市北碚区复兴医院

北碚区复兴街道万丰路54号

023-68238190

9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六九0五工厂职工医院

北碚区歇马街道盐井坝1号

023-68348191

10

重庆济民医院

北碚区天生街道碚峡路270号附2号

023-68206388

11

北碚合美家妇产医院

北碚区北温泉街道云华路276号

023-86086999

12

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一分院

北碚区天生街道月牙村1号

023-68355865

四、服务项目和内容

筛查项目为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CH)、苯丙酮尿症(PKU)、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CAH)和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G6PD)筛查四种。

五、服务流程

(一)告知新生儿疾病筛查遵循“知情同意”原则。在对新生儿实施疾病筛查前,接产医疗机构应当发放统一印制的《新生儿疾病筛查须知》,将新生儿疾病筛查的有关规定、目的意义、筛查项目等情况告知新生儿的监护人,经其理解和同意,在《新生儿疾病筛查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后,方可对婴儿进行血样标本采集。

(二)采血和检测服务医疗机构在婴儿出生72小时充分哺乳后,按照《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采血技术规范》(附件1)的规定进行采血,制成血样标本,并做好登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初审血片合格后统一转交给重庆市妇幼保健院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中心进行检测。

(三)追踪随访服务机构及时通知召回重采、召回复查。在接到新筛中心出具的不合格血片或可疑阳性报告后,立即通知婴儿的监护人,敦促其在收到通知后携婴儿至服务机构或新筛中心进行复诊。

(四)经费管理

按照重庆市卫生计生委要求,新生儿疾病筛查费用由群众自费,收费标准按照《重庆市物价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渝价[2004]143号)进行

六、举报投诉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区卫生健康委举报投诉电话:68356318。

区卫生健康委网上投诉渠道:https://www.beibei.gov.cn/hdjl_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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