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岁儿童健康管理
        日期:2024-01-19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的0~6岁儿童。

        二、服务内容

        (一)新生儿家庭访视

        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医务人员到新生儿家中进行,同时进行产后访视。了解出生时情况、预防接种情况,在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地区应了解新生儿疾病筛查情况等。观察家居环境,重点询问和观察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脐部情况、口腔发育等情况。为新生儿测量体温、记录出生时体重、身长,进行体格检查,同时建立《母子健康手册》。根据新生儿的具体情况,对家长进行喂养、发育、防病、预防伤害和口腔保健指导。如果发现新生儿未接种卡介苗和第1剂乙肝疫苗,提醒家长尽快补种。如果发现新生儿未接受新生儿疾病筛查,告知家长到具备筛查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补筛。对于低出生体重、早产、双多胎或有出生缺陷等具有高危因素的新生儿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家庭访视次数。

        (二)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

        新生儿出生后28~30天,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随访。重点询问和观察新生儿的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等情况,对其进行体重、身长、头围测量、体格检查,对家长进行喂养、发育、防病指导。

        (三)婴幼儿健康管理

        满月后的随访服务均应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偏远地区可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时间分别在3、6、8、12、18、24、30、36月龄时,共8次。有条件的地区,建议结合儿童预防接种时间增加随访次数。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婴幼儿喂养、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做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进行科学喂养(合理膳食)、生长发育、疾病预防、预防伤害、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导。在婴幼儿6~8、18、30月龄时分别进行1次血常规(或血红蛋白)检测。在6、12、24、36月龄时使用行为测听法分别进行1次听力筛查。在每次进行预防接种前均要检查有无禁忌症,若无,体检结束后接受预防接种。

        (四)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

        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散居儿童的健康管理服务应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集居儿童可在托幼机构进行。每次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膳食、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血常规(或血红蛋白)检测和视力筛查,进行合理膳食、生长发育、疾病预防、预防伤害、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导。在每次进行预防接种前均要检查有无禁忌症,若无,体检结束后接受疫苗接种。

        (五)健康问题处理

        对健康管理中发现的有营养不良、贫血、单纯性肥胖等情况的儿童应当分析其原因,给出指导或转诊的建议。对心理行为发育偏异、口腔发育异常(唇腭裂、诞生牙)、龋齿、视力低常或听力异常儿童等情况应及时转诊并追踪随访转诊后结果。

        三、服务流程

        四、服务要求

        (一)开展儿童健康管理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当具备所需的基本设备和条件。

        (二)按照国家儿童保健有关规范的要求进行儿童健康管理,从事儿童健康管理工作的人员(含乡村医生)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接受过儿童保健专业技术培训。

        (三)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通过妇幼卫生网络、预防接种系统以及日常医疗卫生服务等多种途径掌握辖区中的适龄儿童数,并加强与托幼机构的联系,取得配合,做好儿童的健康管理。

        (四)加强宣传,向儿童监护人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儿童家长愿意接受服务。

        (五)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在时间上应与预防接种时间相结合。鼓励在儿童每次接受免疫规划范围内的预防接种时,对其进行体重、身长(高)测量,并提供健康指导服务。

        (六)每次服务后及时记录相关信息,纳入儿童健康档案。

        (七)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为儿童提供生长发育与疾病预防等健康指导。

        五、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2017〕13号)

        《关于做好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9〕52号)

        六、服务机构信息

        辖区内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镇卫生院、妇幼保健院等项目实施机构。

        序号

        名称

        地址

        电话

        1

        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

        北碚区嘉陵村69号

        023-60308230

        2

        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一分院

        北碚区天生街道月牙村1号

        023-68289589

        3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北碚区北温泉街道缙泉路290号

        023-86036853

        4

        西南大学医院二院

        北碚区天生街道 天生路216号

        023-68250178

        5

        重庆云泉医院

        北碚区梨园村72号

        023-68202600

        6

        朝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碚区鱼塘湾2号

        023-68281431

        7

        北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碚区北温泉街道团山路2号

        023-68355178

        8

        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城南分院

        北碚区北温泉街道华光村

        023-68257909

        9

        云清路社区卫生服务站

        北碚区北温泉街道安礼路26号

        023-68225715

        10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六九0五工厂职工医院

        北碚区歇马街道 盐井坝1号

        023-68348192转8202

        11

        缙云新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碚区歇马街道福善路59号

        023-86022880

        12

        龙凤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碚区龙凤桥街道 龙凤一村临31号附51号

        023-68355420

        13

        水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碚区水土街道泰和路719号

        023-81395112

        14

        东阳街道卫生服务中心

        北碚区东阳街道夏坝路46号

        023-60307895

        15

        复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碚区复兴街道万丰路54号

        023-68314062

        16

        碚都佳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碚区蔡家街道同汇路405号

        023-63173579

        17

        蔡家医院

        北碚区蔡家岗正街40号

        023-68277584

        18

        天府镇卫生院

        北碚区天府镇后峰路115号附1号

        023-68308936

        19

        澄江镇中心卫生院

        北碚区澄江镇澄江路322号

        023-63173403

        20

        静观镇中心卫生院

        北碚区静观镇华静路53号

        023-68310862

        21

        柳荫医院

        北碚区柳荫镇柳江街1号

        023-68312267

        22

        三圣镇卫生院

        北碚区三圣镇三圣街69号

        023-68238695

        23

        金刀峡镇卫生院

        北碚区金刀峡镇偏岩街14号

        023-68231306

        24

        童家溪镇卫生院

        北碚区童家溪镇同兴北路28号

        023-68267551

        七、举报投诉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区卫生健康委举报投诉电话:68356318

        区卫生健康委网上投诉渠道:https://www.beibei.gov.cn/hdjl_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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