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春节前公共场所监督检查
日期:2024-02-08

近日,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辖区内重点住宿、温泉、美容等公共场所进行了的春节前卫生监督检查。

检查中,工作人员重点对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是否正确使用消毒设施、是否按时更换公共用品、是否规范管理卫生档案等进行了检查。针对个别单位无法提供有效的卫生检测报告、未按规定索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检验合格报告、临聘人员未取得健康证等情况,工作人员现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立即改正。

此外,工作人员还向经营者普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经营单位遵法守法意识。工作人员表示:“通过此次执法检查,我们从证照持有和更新、卫生检测和管理等方面帮助相关经营方进行‘全面体检’,指导经营单位落实自身卫生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公共场所安全卫生工作,为人民群众春节期间健康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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