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区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情况信息公开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医疗机构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内容 |
决定机关名称 |
处罚决定日期 |
1 |
渝碚医保处字〔2025〕第22号 |
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医院 |
超标准收费 |
该单位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及《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裁量细则第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医院退回造成损失医保基金共计15315.9元;处造成基金损失1倍罚款15315.9元。 |
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 |
202507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