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区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情况信息公开
日期:2025-08-04


北碚区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情况信息公开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医疗机构名称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内容

决定机关名称

处罚决定日期

1

渝碚医保处字〔2025〕第25号

重庆市北碚区生生兴怡大药房

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支付范围

该单位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八条的规定,现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及《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裁量细则第一条的规定,责令该单位退回造成损失的医保基金2834.20元;处造成基金损失2倍罚款5668.40元;暂停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三个月。

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

2025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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