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标题
  • 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 11500109MB15818554/2021-00018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 北碚区医保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 2021-11-01
  • 发布日期
  • 2021-11-01
  • 有效性
  • 有效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区医疗保障相关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贯彻执行重庆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负责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4.执行重庆市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监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       

7.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9.负责医疗救助、区级公务员医疗补助、离休干部、军休干部、民政代管78年104号人群、六大煤矿工伤医疗费用审核、区武警中队官兵医疗费用审核等特定人群的医疗保障工作。       

10.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要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2.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要建立与重庆市北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北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北碚区税务局等部门的沟通协商机制,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设4个工作组:综合组、参保组、医疗待遇组、审计监督组。下属二级事业单位2个:重庆市北碚区城乡医疗救助管理中心、重庆市北碚区药品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为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4,982.96万元,支出总计4,982.9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 增加2,310.04万元、 增长 86.4%,主要原因是单位2019年成立后财务未从原人社局独立出来,直到2019年8月独立后才有各项收支,因此较2019年收入支出数有大幅提升。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4,982.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09.31万元,增长86.4%,主要原因是单位2019年成立后财务未从原人社局独立出来,直到2019年8月独立后才有各项收入,因此较2019年收入数有大幅提升。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82.23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0.74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4,982.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10.43万元,增长86.5%,主要原因是单位2019年成立后财务未从原人社局独立出来,直到2019年8月独立后才有各项支出,因此较2019年支出数有大幅提升。其中:基本支出 627.48万元,占12.6%;项目支出4,355.13万元,占87.4%。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9万元,下降52.7%,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务卡使用率,减少现金支出,同时在结转结余中减少了现金储备。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982.96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310.04万 元,增长86.4%。主要原因是单位2019年成立后财务未从原人社局独立出来,直到2019年8月独立后才有各项收支,因此较2019年收入支出有大幅提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36.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63.31万元,增长84.7%。主要原因是单位2019年成立后财务未从原人社局独立出来,直到2019年8月独立后才有各项收入,因此较2019年收入数有大幅提升。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32.87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2020由于疫情原因城乡医疗救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项目费用发生减少,根据实际发生因此较年初预算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74万。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36.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64.43万元,增长84.7%。主要原因是单位2019年成立后财务未从原人社局独立出来,直到2019年8月独立后才有各项支出,因此较2019年支出数有大幅提升。较年初预算数 减少1,232.49万 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2020由于疫情原因城乡医疗救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项目费用发生减少,因此较年初预算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9万元,下降52.7%,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务卡使用率,减少现金支出,同时在结转结余中减少了现金储备。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3.77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4万 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新招录干部职工,其保险费未在年初预算中安排。

2)卫生健康支出4,834.09万元,占97.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37.77万 元,下降20.4%,主要原因是2020由于疫情原因城乡医疗救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项目费用发生减少,因此较年初预算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28.75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4万 元,增长13.1%,主要原因是新招录干部职工,其公积金未在年初预算中安排。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7.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91.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3.34万元,增长210.2%,主要原因是单位2019年成立后财务未从原人社局独立出来,直到2019年8月独立后才有各项支出,因此较2019年支出数有大幅提升,同时2020年有新招录人员,基本支出也有所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绩效工资等。公用经费135.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5.40万元,增长237.6%,主要原因是单位2019年成立后财务未从原人社局独立出来,直到2019年8月独立后才有各项支出,因此较2019年支出数有大幅提升,同时2020年有新招录人员,基本支出也有所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邮电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46.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福彩公益金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46.00万元,2019年未安排该预算资金,因此较2019年增加46.0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2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80万元,下降96%,主要原因是2020年由于疫情原因,各区县、市级部门等单位来交流较少,2020年全年只有一次。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6万 元,下降23.1%,主要原因是2020年由于疫情原因,各区县、市级部门等单位来交流较少,2020年全年只有一次。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单位无公车。

公务接待费0.2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绵阳市医疗保障局。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80万元,下降96%,主要原因是2020年由于疫情原因,各区县、市级部门等单位来交流较少,2020年全年只有一次,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6万元,下降23.1%。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19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7.7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5.5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差旅费、印刷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5.40万元,增长237.6%,原因是单位2019年成立后财务未从原人社局独立出来,直到2019年8月独立后才有各项收支,因此较2019年收入支出数有大幅提升。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4.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单位2019年单位新成立,各项工作都在启动当中,因此未召开各类会议,2020年各项工作步入正轨,因此较2019年支出数有大幅提升。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8.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4万元,增长208.3%,主要原因是单位2019年单位新成立,各项工作都在启动当中,因此各类培训未完全开展,2020年各项工作步入正轨,因此较2019年支出数有大幅提升。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3项,涉及资金4369.1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都按照年初设定的年度总体目标有序进行,全年也都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北碚区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填报单位(公章):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






项目名称

特殊人群医疗费

自评总分(分)

100

业务主管部门

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

实施单位

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及电话

周密,60309349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                                (A)

全年执行数                                       (B )

执行率(B/A  ,  %)

年度总金额

30

21.19

71%

其中:上级资金




           区级资金

30

21.19

71%

年度总体目标

       年度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北碚区特殊人群医疗费用报销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碚人社[2017]2号文规定,我局负责审核2020年度特殊人群医疗费用并支付相应费用,降低特殊人群的医疗费用支出,保障特殊人群的权益。

    2020年特殊人群共审核1475份,全年共审核医疗费用21.19万元并按时完成,有效降低特殊人群的医疗费用个人支出,保障特殊人群的权益。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年度指标值

指标权重(分)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指标得分(分)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目标偏离较多的原因说明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审核特殊人群救助资料

1400

20

1475

105%

20




















质量指标

资金使用规范率

%

100

20

100

100%

20











时效指标

资金及时拨付率

%

100

20

100

100%

20











成本指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

是否降低特殊人群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有效降低

20

有效降低

100%

20











生态效益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20

90

100%

20











合计

100

100

北碚区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填报单位(公章):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






项目名称

城乡医疗救助

自评总分(分)

100

业务主管部门

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

实施单位

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及电话

周密,60309349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                                (A)

全年执行数                                       (B )

执行率(B/A  ,  %)

年度总金额

3052

2505.29

82%

其中:上级资金

3052

2505.29

82%

          区级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度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医疗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享受相应的医疗救助。2020年我局负责辖区内医疗救助对象医疗救助费用的审核,保障医疗救助款项支付到位。同时加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确保困难群众获得参保资助;加强对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质量的监督管理,控制医疗费用,防控不合理医疗行为发生;做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保险的有效衔接;切实做好资助参保工作,动员困难群众积极参重视医疗救助工作,确保医疗救助政策落实到位。

2020年医疗救助人次86405人次,医疗救助就医支出2505.29万,所有救助款式支付到位,降低了医疗救助对象医疗费用个人部分减少,保障了医疗救助对象的权益。

绩效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年度指标值

指标权重(分)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指标得分(分)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目标偏离较多的原因说明

数量指标

保障享受医疗救助人次

人次

80000

20

86405

108%

20




















质量指标

资金使用规范率

%

100

20

100

100%

20











时效指标

资金及时拨付率

%

100

20

100

100%

20











成本指标








0











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

减少救助人员的医疗支出

有效减少

20

有效减少

100%

20











生态效益



















可持续影响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20

90

100%

20











合计

100

100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0309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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