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标题
  • 重庆市北碚区应急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试行)
  • 索引号
  • 11500109MB16453532/2022-00049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 北碚区应急局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监管
  • 成文日期
  • 2022-04-01
  • 发布日期
  • 2022-04-01
  • 有效性
  • 有效

为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双随机、一公开”定义。指北碚区应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对辖区内列入随机抽查名单的安全生产领域经营主体进行现场抽查,并将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公开的监管方式。

第二条  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北碚区应急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取得执法证件的工作人员必须纳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如特殊原因不纳入,由该执法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后,经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第三条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确定监管职责范围内的随机抽查对象名单,报法制宣教科汇总并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应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时对随机抽查对象名单进行调整,经局分管领导审批后送法制宣教科备案。

检查对象行业类型分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在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及零售点、工贸企业、非煤矿山企业、重大危险源五大类。

第四条  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各类型企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报法制宣教科汇总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应根据法律法规的修订和上级要求及时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调整,经局分管领导审批后送法制宣教科备案。

第五条被检查对象的抽取。原则上在同一年度内对同一被查对象的抽查次数不超过2次。上级部门在同一年度内已抽查的对象,本级在抽查时应当予以排除。

对被投诉举报较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失信企业等特殊监管对象,不受前款限制。

第六条  抽取方式的选择。北碚区应急局实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可以采取定向抽查或不定项抽查方式。对专业性较强的监督检查工作,一般应当采取定向抽查的方式,设定类别条件选择被检查对象,或者同时设定资质资格条件选择执法检查人员。

第七条  公开随机抽查信息。通过北碚区政府网向社会公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每次的抽取结果和安全检查情况,由该次执法人员负责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布,并报法制宣教科备案。法制宣教科应当自收到备案材料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情况录入应急管理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第八条  检查结果运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公安机关,确保安全生产领域违法问题整治到位、处罚到位、移交移送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第九条  强化工作纪律。确保参加检查人员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不泄露与随机抽查工作有关信息和被抽查单位秘密,维护被抽查单位正常工作或生产经营秩序。局法制宣教科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过程的执纪监督,对违反工作规定的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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