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标题
  • 重庆北碚蔡家岗街道蔡通路**号商铺“4·12”亡人事故调查报告
  • 索引号
  • 11500109MB16453532/2023-00064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 北碚区应急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应急管理
  • 成文日期
  • 2023-07-25
  • 发布日期
  • 2023-07-25
  • 有效性
  • 有效

2023年4月12日9时许,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街道蔡通路**号商铺装修时发生一起亡人事故,死亡1人。

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北碚区人民政府授权,成立了由区应急局牵头,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总工会、区公安分局、蔡家岗街道等单位参加的“重庆北碚蔡家岗街道蔡通路**号商铺‘4·12’亡人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纪委监委、区检察院列席参加。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开展了事故调查工作。由于事故现场未得到有效保护,事故调查组现勘时,现场已发生变化。调查人员收集了现场照片、询问了相关人员、调取了相关资料,并组织专家研判分析,查明了事故经过、应急处置、人员伤亡、事故原因等,认定了事故性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商铺装修工程承揽及用工概况

北碚区**衣店经营者晏*妮与冯*(以个人名义承接装修业务)口头约定,由冯*负责北碚区**衣店基础装修,包括基础装修的材料和人工,装修总金额约3.5万元。冯*通过微信联系到水电工人张*文,以1800元的人工费委托张*文负责店内电路布线、灯具和插座安装。张*文联系了工友宋*勇,一同到北碚区**衣店进行电气安装,口头约定人工费用按照工作时长平均分配。

(二)相关单位情况

北碚区**衣店。经营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晏*妮,经营场所为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街道蔡通路**号,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服装服饰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现场勘查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3年3月26日,张*文按照约定时间,到北碚区**衣店安装电气线路,为后续电气安装工作做准备。4月11日,冯*通过微信联系张*文,约定4月12日到店内安装灯具。张*文遂通过微信联系了工友宋*勇一同前往。

2023年4月12日上午08时30分许,电工张*文、宋*勇陆续到达北碚区**衣店,准备在商铺内进行电气安装工作。张*文使用商铺内的木质梯架开始安装灯带,作业过程中发现缺钻孔的工具,便离开商铺去购买工具。同时,宋*勇则在商铺内换好工作服,准备安装灯带。8时45分左右,张*文买回工具,看见宋*勇站在木质梯架上正在安装灯带,准备前去共同作业时,发现还缺少其他工具,便又离开了现场去购买。9时许,商铺店主晏*妮到达现场查看装修情况,看见宋*勇站在金属移动式脚手架上正在安装灯带,晏*妮往里走正准备打开商铺里面的门时,听到身后“咚”的一声,便立即转过头,发现宋*勇躺在金属移动式脚手架旁边,地上无血迹,遂立即上前喊宋*勇,发现宋*勇眼睛在眨,但无其他反应。晏*妮见状立即拨打了120,并到店铺外寻求帮助。09时15分许,张*文返回店铺,站在商铺门口的晏*妮将情况告知了张*文。张*文立即进到店铺里,发现宋*勇仰躺在地上,左脚搭在脚手架上。

(二)事故现场勘查情况

事故调查组组织专家于2023年4月13日进入事故现场进行了勘察,勘察情况如下: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未得到有效保护,店铺后续装修作业和事故救援工作导致包括金属移动式脚手架、作业工具在内的事故现场已发生变化。

2.事故现场位于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街道蔡通路**号商铺,事发时商铺内正在进行装修,宋*勇被发现时倒在金属脚手架与墙之间的位置,左脚搭在脚手架上,见图1(图片由商铺店主晏*妮提供给事故调查组,拍摄于2023年4月12日09时05分)。金属移动式脚手架底部有4个脚轮,事发时呈锁死状态,脚手架高1.9米(见图2),系晏*妮临时租来用于店铺装修。

图1 事故现场图片(晏*妮摄)

图2 120工作人员到达现场救援时图片(晏*妮摄)

3.事故发生时,室内线路尚未接通电源,现场没有电气设备。

4.金属移动式脚手架顶端距室内吊顶层约1米,上方未置放能致人体受打击的物体。

三、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晏*妮发现宋*勇摔倒后,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09时25分许,120医护人员到达现场,将宋*勇送往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进行抢救,张*文随救护车一起到医院,张*文在救护车上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110接警后立即指令蔡家派出所现场处置。公安机关排除刑事案件后,于当日20时49分向北碚区政府报告。接到事故报告后,北碚区政府及时成立了事故调查组,有序开展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工作。

(二)医疗救治和善后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120急救中心立即指派救护车赶往现场,将宋*勇送至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进行救治,但最终因伤势过重于2023年4月13日1时10分许抢救无效死亡。

北碚区**衣店经营者晏*妮与冯*积极参与事故善后处理工作,主动配合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目前,晏*妮与冯*已与死者家属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并垫付了丧葬费用。死者家属情绪稳定,无不良社会影响。

(三)应急处置评估情况

事故发生后,现场工人积极开展救援,区应急、公安、蔡家街道及相关单位整体联动,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有序、得当,未引发次生事故,无社会面舆情。

四、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情况

死者宋*勇,男,24岁,身份证号码500113**12,家庭住址为重庆市巴南区石**,事发时,在北碚区**衣店内进行灯带安装作业。

(二)直接经济损失

死者家属正通过法律程序进行民事诉讼索赔,直接经济损失尚无法统计。

五、事故原因和有关情况

通过现场勘验、询问相关人员、提取现场照片、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危重病人抢救记录、住院病案等证据资料,并结合《重庆北碚蔡家岗街道中央大街4栋**号商铺“4·12”亡人事故原因技术分析》专家意见书意见,事故调查组认定:

1.宋*勇系作业过程中从脚手架上坠落导致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2.根据《高处作业分级》(GBT 3608-2008),事发时宋*勇使用的金属移动脚手架高度为1.9米,其作业行为不属于高处作业,不适用高坠作业有关法律法规。

3.根据现有证据,排除宋*勇作业过程中触电后坠落导致事故。

4.根据现场情况,排除宋*勇作业过程中受物体打击造成坠落导致事故。

六、事故性质

通过事故调查,事发时宋*勇从事的作业不适用高坠作业有关法律法规,同时排除物体打击、触电后导致坠落发生事故的可能,且没有发现与事故有关联的违法违规行为。综上,事故调查组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作业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为非责任事故。   

重庆北碚蔡家岗街道蔡通路**号商铺“4·12”亡人事故调查组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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