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标题
  • 重庆市北碚区应急管理局关于修订安全生产委托执法事项的通知
  • 索引号
  • 11500109MB16453532/2021-00119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 北碚区应急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执法
  • 成文日期
  • 2021-12-27
  • 发布日期
  • 2021-12-27
  • 有效性
  • 有效

北碚应急发〔202133

重庆市北碚区应急管理局关于修订安全生产委托执法事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城管委会: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已于202191日起施行。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区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工作,现对原北碚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委托执法事项》做如下修订。

一、委托执法事项

《重庆市北碚区行政权责清单2020版)》中,区应急管理可委托镇街园城管委会实施的事项共45,其中9个事项的设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条款,按新修订条款作相应调整(见附件)。

二、其他事项

委托行政处罚范围、权限、期限等事项按《北碚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委托书》执行。

联系人:梁勇,联系电话:68865812

附件:北碚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委托执法事项2021版)

重庆市北碚区应急管理局

20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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