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标题
  • 重庆市北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介绍
  • 索引号
  • 11500109MB1958077L/2023-00056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 北碚区住房城乡建委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下属机构
  • 成文日期
  • 2023-11-14
  • 发布日期
  • 2023-11-14
  • 有效性
  • 有效

一、重庆市北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重庆市北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北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经中共重庆市北碚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于2019年成立,为全额拨款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一)为全区建筑工程领域行政审批工作提供事务性服务;

(二)承担城市项目前期工作策划和城市烂尾楼建设协调工作;

(三)受区住房城乡建委委托承担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合同履约行为评价、建筑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持证上岗管理、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工程款结算纠纷协调处理;配合做好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四)开展城市管线综合管理的相关协调服务,为城市管线建设和海绵城市建设提供技术服务,开展管线工程档案信息化服务;

(五)负责物业管理条例、政策法规宣传和咨询,开展物业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六)负责物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受理、处置群众来

信、来访和投诉。开展对物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七)完成区住房城乡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重庆市北碚区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站

重庆市北碚区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站经北碚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于2007年7月成立,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北碚区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站受北碚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主要承担为建设施工现场安全提供监督安全保障。实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建设工程安全业务指导;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

三、重庆市北碚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重庆市北碚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经重庆市北碚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于1984年成立,为全额拨款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颁布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文件。核查受监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和建筑构件厂的资质等级和营业范围。监督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和建筑构件厂执行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检查其工程(产品)质量。监督参与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和质量行为。参与优质工程的核验、推荐工作。参与本地区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鉴定和处理。负责组织工程建设过程中和保修期内工程质量事故、质量纠纷、质量问题的原因鉴定和处理。总结质量监督工作经验,掌握本地区工程质量状况,定期向上级及主管部门报告。

四、重庆市北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档案中心

重庆市北碚区城乡建设档案室成立于经重庆市北碚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于1988年11月成立,2019年9月更名为北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档案中心,为全额拨款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受北碚区住房城乡建委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重庆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负责全区住房城建档案归档与管理工作。具体实施全区住房城市建设档案的储存、利用、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并组织验收、接收;对库存档案进行科学管理、利用和开展服务;对行业档案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五、重庆市北碚区城建监察大队

重庆市北碚区城建监察大队经重庆市北碚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于2013年成立,为全额拨款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受北碚区住房城乡建委的委托,担负北碚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实施对建设市场方面的行政执法。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8号《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实施对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方面的执法。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重庆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实施对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方面的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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