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标题
  • 重庆市北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 11500109MB1958077L/2021-00126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 北碚区住房城乡建委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 2021-10-28
  • 发布日期
  • 2021-10-28
  • 有效性
  • 有效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拟定住房和城乡建设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规范城乡建设管理秩序。

2、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

3、负责房地产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房屋经纪、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秩序,规范房屋面积测绘行为。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管理。

4、负责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建筑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

5、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

6、负责住房保障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监督管理和协调推进。负责直管公房改革和管理。组织实施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和管理的监督制度。负责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

7、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制定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项目的储备、前期工作和协调推进。协调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市级重点项目建设。参与协调有关区级重点项目建设。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传统风貌区的保护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修复建设。

8、负责协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配合拟定城市轨道建设专业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实施。协调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

9、负责统筹推进城市提升相关工作。贯彻城市提升相关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牵头推进城市提升行动计划,统筹推进城市提升相关前期工作、项目协调和督查考核。配合协调“两江四岸”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两江四岸”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及相关规范、标准。

10、统筹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负责城市管线的综合管理,建立城市管线综合管理协调机制,统筹城市综合管廊建设与管理。牵头协调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主城区“清水绿岸”治理提升工作。

11、负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执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政策、标准、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城镇排水(雨水、污水)管网建设维护管理相关办法,统筹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和城市排水(雨水、污水)管网建设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城镇排水监测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城市排水防涝工作。指导街镇污水处理管理工作。

12、负责推进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指导城市老旧功能片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统筹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监督指导城市既有建筑保留利用、更新改造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负责房屋使用安全、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使用的监管。

13、指导村镇建设。监督实施村镇建设政策。负责指导村镇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村镇专项建设示范。指导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管理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14、负责建设科技推广应用。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科技研究开发与成果转化。指导住房城乡建设新技术示范、推广、应用。承担行业信息化、智能化等管理工作。执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

15、负责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管理。贯彻落实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绿色建筑评价及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推进建筑节能发展。

16、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贯彻执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政策。

17、负责住房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领域综合行政执法。

18、负责住房和城建档案管理,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

19、负责人民防空工作。

(二)机构设置

1、行政科室14个:党政办公室、财务科、法制科(信访办)、住房保障科、房地产开发建设与市场科、房屋征收办公室、物业管理科、建筑管理科(行政审批科)、质量安全科(应急工作办公室)、设计与绿色发展科、城市道路建设科、城市提升统筹科、村镇建设科、人防科;

2、派驻纪检组1个:区纪委驻城乡建委纪检组

(三)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二级单位,由建委本级和安管站合并构成。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25321.16万元,支出总计25321.1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501.34万元,下降45.9%,主要原因是今年减少棚改经费。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25211.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513.21万元,下降46.0%,主要原因是今年减少棚改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211.29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09.87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25321.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501.34万元,下降45.9%,主要原因是今年减少棚改经费。其中:基本支出1461.87万元,占5.8%;项目支出23859.29万元,占94.2%。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9.8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支付玉合山工程上年未达进度款项。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5321.16万元,支出总计25321.1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各减少21501.34万元,下降45.9%,主要原因今年减少棚改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45.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168.87万元,下降72.7%。主要原因是上级项目资金预算来源改变。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51.09万元,下降34.9%。主要原因是黑臭水体治理经费调整预算到实施单位。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9.87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55.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047.13万元,下降71.8%。主要原因是上级项目资金预算来源改变。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41.22万元,下降32.9%。主要原因是黑臭水体治理经费调整预算到实施单位。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结转和结余,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9.8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支付玉合山工程上年未达进度款项。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万元,占0.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76.33万元,下降93.5%,主要原因是减少人防项目资金安排。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305.40万元,占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26万元,增长15.6 %,主要原因是增人增加社保及退休人员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62.99万元,占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69万元,增长95.0%,主要原因是调整医疗保险基数。

(4)节能环保支出190万元,占5.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50万元,下降86.8%,主要原因是黑臭水体治理经费调整预算到实施单位。

(5)城乡社区支出1860.80万元,占5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76.95万元,增长89.1 %,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1103.34元,占 31.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63.78万元,下降46.6 %,主要原因是年中减少棚改经费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61.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59.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73万元,增长7.4%,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302.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70万元,下降7.0 %,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缩减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劳务费、电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1765.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344.34万元,下降36.2%,主要原因是减少棚户区改造经费。本年支出21765.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344.34万元,下降36.2%,主要原因是减少棚户区改造经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7.1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9万元,下降 16.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7.09万元,增长70.8%,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现场检查增加,车辆运行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我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我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3.89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建筑行业安全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1万元,下降 15.8%,主要原因是加强车辆管理,严格控制运行成本。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32万元,增长62.1%,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现场检查增加,车辆运行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3.2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区外单位住建委到我委学习调研各项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9万元,下降19.8%,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77万元,增长122.5%,主要原因是新增湖北、沈阳住建委调研老旧小区项目等项目招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我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39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1.2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6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度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2.4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70万元,下降7.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运行成本。

此外,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6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我委现有会议室,会议无需再租用会议室开会。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7.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21.29万元,增长59.5%,主要原因是今年培训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 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5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度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4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4项,涉及资金34891.26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单位无部门整体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无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住建委财务科,68865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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