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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市北碚区公共保障住房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 索引号
  • 11500109MB1958077L/2021-00131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 北碚区住房城乡建委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 2021-10-29
  • 发布日期
  • 2021-10-29
  • 有效性
  • 有效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全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2.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廉租住房保障、经济适用房建设、公共租赁房有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3.负责廉租住房建设项目的管理;

4.负责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租金补贴保障人员的审核批准、廉租住房已保障人员的动态管理;

5.负责经济适用房建筑确认的初审、经济适用房申购人员的审核批准及经济适用房后期监管;

6.负责公共租赁房申请资格初审、公共租赁房的后期监管;

7.负责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的监管以及后期的维护保养;

8.负责保障性住房的统计报表及保障人员的档案信息管理等。

(二)机构设置

内设部门9个:综合办公室、财务办公室、住房管理办公室、工程安全办公室、信息数据办公室、廉租房管理中心、两江名居房管中心、碚都佳园房管中心、缙云新居房管中心。

(三)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1787.25万元,支出总计1787.2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2.91万元、增长24.6%,主要原因是新增廉租住房管理市级资金。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1398.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2.9万元,增长33.76%,主要原因是新增廉租住房管理市级资金。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389.04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398.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2.91万元,增长33.76%,主要原因是新增廉租住房管理市级资金。其中:基本支出829.67万元,占59.34%;项目支出568.54万元,占40.66%。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89.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98.21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52.91万元,增长33.76%。主要原因是新增廉租住房管理市级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98.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2.91万元,增长33.76%。主要原因是新增廉租住房管理市级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31.38万元,减少57%。主要原因是2020年7月财政收回结转两年市级资金及中央资金,统筹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89.04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8.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2.91万元,增长33.76%。主要原因是用于廉租住房委托管理及日常维修。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31.38万元,减少57%。主要原因是2020年7月区财政收回结转两年市级资金及中央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89.04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2.85万元,占5.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5万元,增长10.71%,主要原因是增人增加社保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35.01万元,占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3万元,增长6.14 %,主要原因是调整医疗保险基数。

(3)城乡社区支出762.45万元,占54.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61万元,增加9.26 %,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及部分项目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527.9元,占 37.7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05.06万元,减少78.3%,主要原因是2020年7月财政收回结转两年廉租住房管理市级资金和中央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9.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6.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38万元,增长5.52%,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5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83万元,增加9.9%,主要原因是增人增加公用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劳务费、电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我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我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公廉租房安全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     

我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辆维护费5.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 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5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品、计算机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项,涉及资金706.98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廉租房物业管理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

通过对全区13个廉租住房小区实施住用及物业管理,提升了物业管理水平,规范了廉租住房小区的住用管理工作,确保了小区环境干净,保证了廉租住小区住用管理平稳有序,提升了廉租户居住幸福指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68万元,执行数为367.37万元,完成预算的99%。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数量指标,完成13个廉租住房小区的住用及物业管理工作;二是质量指标,及时对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确保小区环境干净卫生;对基础设施设备进行彻底维修维护,保证功能运行正常,让小区保障对象住的安心舒心;三是经济效益,通过对廉租住房小区内公共部位和专用部位进行日常维修维护及更新改造等,延长了建筑物的使用寿命,使廉租住房具备更长久的租住功能,从而产生租金收益。;四是社会效益,通过规范化的住用管理,给廉租户提供更好管理服务;廉租住房小区实施物业管理,保证了小区环境干净卫生以及基础设施设备运行正常,提高了廉租住房小区居民的生活品质,提升廉租户的居住幸福指数,发挥了廉租住房的民生和社会效益;五是服务对象满意度,廉租住房小区实施住用及物业管理,提升了廉租住房小区的物业管理水平,使廉租户生活环境优美和便利、住用更安全等,提高了廉租住房小区居民的生活品质,提升了廉租住户的居住满意度。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物业管理服务水平较好,但物业服务水平仍有继续提升与完善的空间。下一步改进措施,我委将督促物业公司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学习及培训,并建立相关考核机制,让物业管理费用发挥最大效益。

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租赁补贴发放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2020年,对全区已实施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对象做到及时足额发放,着实解决低收入住房困难问题。

2.绩效自评报告

我单位无绩效自评报告。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2020年无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公保中心财务室,68249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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