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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碚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检查
竞争性比选文件
比 选 人:重庆市北碚区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站
2020年10月22日
北碚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检查
竞争性比选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吸取今年以来我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促进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向好,拟委托专业单位提供技术服务,配合开展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检查工作,现进行竞争性比选确定技术服务单位。
一、技术服务项目简介
1、名称:北碚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检查
2、地点:北碚区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站随机抽取的检查项目所在地
3、检查完成时间:30日历天
4、工作内容:按照北碚区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站(以下简称安管站)提供的项目清单,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对每个项目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大督查大执法行动检查清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JGJ59-2011)以及相应规范标准开展清单式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汇总报告的形式提交给安管站。
二、资质要求
1、经营范围包含建筑工程咨询服务(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提交材料
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
四、比选确认方法
1、业主核验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同时核验比选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鲜章),若比选申请人无法在现场提供比选申请人身份证明、比选申请人不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当场退回比选申请文件。
2、在相关人员的监督下,开启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文件密封袋,唱出比选报价。不当场宣布中选单位,由重庆市北碚区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站根据比选办法(详见比选申请人须知2.7)确定中选单位。
3、比选申请人需达到3家及以上,否则本次比选无效。
五、业主对中选单位的工作要求
中选单位必须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与业主单位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完成所有检查内容,并保证检查的质量。
六、附件
附件一、比选申请人须知
附件二、比选申请文件填报格式
附件三、格式合同
业主(公章):重庆市北碚区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站
联系人:熊苏鸣
联系电话:02360307235
监督举报电话:区纪委驻区住房城乡建委纪检组
联系人:管强
联系电话:02363226282
附件一:
比选申请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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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款 号 |
条款名称 |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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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比选范围 |
北碚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检查及结果汇总报告为本次比选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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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工期要求 |
工期:3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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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质量要求 |
有效建少“两工地”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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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踏勘现场 |
投标单位自行踏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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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比选申请人要求澄清比选文件的截止时间 |
比选申请人在收到比选公告及附件后,应仔细检查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经现场踏勘后发现表述不清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20年10月25日10时30分前书面通知项目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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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业主书面澄清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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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分包 |
不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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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构成比选文件的其他材料 |
项目业主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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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参与比选 截止时间 |
2020年10月26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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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比选报价 |
由比选申请人填报报价,报价应综合考虑人员往返工地的交通、在检查期间的食宿、税金等相关费用。价格按检查每个项目的单价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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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比选文件的份数 |
比选申请文件一式贰份,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当正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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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比选申请文件有效期 |
30日历天(从提交比选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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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 |
1、比选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3、申请人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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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 |
比选申请文件自行封装,密封并在封装袋上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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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递交比选文件地点 |
重庆市北碚区碚南大道118号安管站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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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比选时间 和地点 |
时间:同比选截止时间 比选地点:重庆市北碚区碚南大道169号312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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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比选办法 |
综合评比法:所有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和超过计划工期的除外)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比基准价。以评比基准价为基准,报价与评比基准价相等时为100分;报价高于评比基准价的,每高于评比基准价1%扣2分的比例在满分的基础上进行扣分,扣完为止;报价低于评比基准价的,每低于评比基准价1%扣1分的比例在满分的基础上进行扣分,扣完为止。评分最高者为第一初步中选人,评分第二高者为第二初步中选人,评分第三高者为第三初步中选人。 (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在相关人员的监督下,开启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文件密封袋,唱出比选报价,总价是否超限价,不当场宣布中选单位,由重庆市北碚区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站根据比选情况研究确定中选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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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是否接受联合体比选投标 |
不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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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比选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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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偏 离 |
不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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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履约保证金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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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结算方式 |
按合同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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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中选公示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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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比选代理服务费 |
无 |
附件二、比选申请文件填报格式
目 录
(一)比选申请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申请人营业执照
(一)比选申请函
(比选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愿意以包干价 元/个作为本次项目的比选报价,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全部工作内容。
2.我方承诺在比选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比选文件。
3.如我方中选: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
同。
(2)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内容。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比选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5. (其他补充说明)。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项目名称:
比选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比选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比选申请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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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第二代)复印件 正面(国徽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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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第二代)复印件 反面(头像面) |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
授权委托书
本人___(姓名)系_____(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竞争性比选资料,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比选申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粘贴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粘贴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粘贴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粘贴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三)申请人营业执照
附件三、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日期:
甲方:重庆市北碚区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站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抽取范围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检查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及组成文件
1.1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国家及地方有关技术服务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2.1技术服务的目标:
有效减少“两工地”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2.2技术服务的内容:
(1)乙方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大督查大执法行动检查清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JGJ59-2011)以及相应的标准规范,对甲方抽取的工地进行安全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
(2)在检查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以安全检查汇总报告的形式提交给甲方,并保证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准确;
(3)如乙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现场有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甲方。
2.3技术服务的方式:
对每个受检项目形成检查记录,最后向甲方提交安全检查汇总报告。
3.1甲方确定检查的项目清单、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并提前告知乙方;
3.2甲方配合乙方通知受检单位做好相应检查准备工作;
3.3甲方督促受检单位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4.1检查费用组成:
4.2检查项目数量按现场完成、经双方确认的检查记录表计算。
4.3以上费用为包干价,包含乙方人员往返检查工地的交通、在检查期间的食宿、税金等全部费用。
4.4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汇总报告后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全部检查费用。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
开户银行:
企业名称:
账 号:
第五条 甲方确认乙方在安全检查过程中不能有效的发现安全隐患,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六条 安全责任
6.1乙方人员在检查工作中发生人员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
第七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为项目的日常联络人,直接负责项目相关的交流及协商。
第八条 双方确定,出现不可抗力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 保密
9.1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项目安全检查记录,经双方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组织机构号码: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