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北碚区市级公租房报废资产回收处置服务项目比选文件
日期:2025-10-13

一、委托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北碚区市级公租房报废资产回收处置项目

(二)项目地址:北碚区市级公租房(两江名居、碚都佳园、缙云新居)

(三)项目业主:重庆市北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二、委托服务内容

服务范围:北碚区市级公租房(两江名居、碚都佳园、缙云新居)

服务内容:本项目为北碚区市级公租房报废资产回收处置项目,报废资产包括:北碚区市级公租房楼栋住宅内的燃气灶具、抽油烟机根据公租房实际情况进行回收处置工作,并按照市公租房管理局的要求,由住房服务科通过在政府云平台采购资产报废评估服务,并确定评估价,回收公司以此为参考作为报价。通过比选选定北碚区市级公租房报废资产回收处置公司,回收费用缴入市级公租房维修基金专户(收款单位: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开户行:重庆农商行营业部,账号:5001010120010020037)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比选申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资质及相应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投标。

四、投标文件说明

请报名单位于2025年10月21日14:30将具体投标文件提交至北碚区住建委304会议室(时间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报价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三)资产回收处置资质复印件(加盖鲜章);

(四)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五)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现场参加比选的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鲜章);

(六)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七)承诺书;

(八)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九)备案要求(如外地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

注:比选文件统一用A4纸印制、装订成册,一式3份,将其密封,并在封皮上写明:比选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本次比选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比选文件,比选相关文件提交后不退还(比选文件的印章加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及未密封发文件为废选)。

五、现场踏勘

本次比选,不组织集中统一的现场踏勘,由比选申请人自行对北碚区市级公租房(两江名居、碚都佳园、缙云新居)进行现场踏勘。

六、评选说明

采用最高价中选法。

(一)评价标准:取所有比选申请人的最高报价。

(二)确定中选人:其他比选申请报价由高到低依次排序,以最高价的比选人为中选人,中选人放弃中选的,比选人依序重新确定中选人。

(三)废选标准:所有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报价低于评估价的报价为废选。

六、服务期限

中选单位需为北碚区市级公租房楼栋住宅内的燃气灶具、抽油烟机进行回收处置工作,回收费用在合同约定期限内缴入市级公租房维修基金专户。

七、合同工期

2025年10月22至2025年11月5日(中选人需在合同工期内处置完所需报废的所有固定资产)。

八、合同签订时限及说明

中选后,合同正式签订后为北碚区市级公租房(两江名居、碚都佳园、缙云新居)提供报废资产回收处置服务。

九、付款方式

公对公转账。

十、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重庆市北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联系人:洪老师

联系电话:68312133


                                       重庆市北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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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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