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夏季高温天气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日期:2012-08-20

重庆市北碚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加强夏季高温天气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工作的紧急通知

 

区内各园区管委会,各在建在监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目前,已进入盛夏高温季节,又正值我区大建设、大发展时期。为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建筑施工现场一线作业人员生命安全和健康,按照市城乡建委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区内夏季高温天气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在建项目参建各方主体务必高度重视夏季高温天气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防暑降温工作,充分认识高温酷暑给建筑安全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认真研究,周密部署,落实责任,积极做好防范应对工作。要以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生命和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认真研究分析并查找安全生产管理的薄弱环节,及时了解天气动态,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强化落实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安全责任制,狠抓各项措施的执行和落实,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工人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做到早部署、早安排、勤检查,确保夏季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开展自查自纠及整改工作

各项目参建各方主体要针对夏季施工作业人员易疲劳、中暑,易发生神志不清,甚至瞬间昏厥等导致事故多发等的特点,认真开展夏季高温安全生产自查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施工单位要按照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111号)的有关要求,认真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突出重点部位,抓住施工现场各个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及隐患整改工作,重点做好防中暑、防触电、防雷击、防食物中毒、防火灾工作。监理企业要加强安全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拒不整改的应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建设单位应大力支持和督促施工企业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

三、落实措施,确保作业人员安全健康

各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在高温期间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障在高温天气下正常施工和作业人员的安全健康。一是要注意科学合理安排工期,严格实行“抓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措施,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减轻劳动强度,严格控制室外作业时间,避免高温时段作业,不得盲目地抢工期、赶进度,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原则上,气温超过37℃,严禁11001600进行室外作业。在高湿度情况下,更要严控作业时间,防止在高温高湿环境下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同时,应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二是要认真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确保施工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符合标准要求和满足防暑降温及卫生工作需要。每个工地宿舍和食堂必须安装风扇,有条件的工地,应在宿舍安装空调;三是要制定落实相关防暑降温措施。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切实做好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饮水、饮食卫生和防暑降温、防疫、防中毒等工作,并为施工人员提供足够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凉茶和常用防暑药品,确保现场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健康和安全。同时,要加强对夏季易发疾病的监控,现场作业人员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时,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四、加强培训,增强作业人员防暑降温意识

各施工企业应做好教育培训工作。结合农民工业余学校培训学习工作,组织开设高温天气防暑降温专题学习班,使施工作业人员了解防范高温中暑的基本常识,如:什么是中暑,中暑有什么危害,中暑后有什么症状,发现中暑后如何救治等。要通过学习掌握有关事故预防和救援知识,增强高温天气预防中暑的安全意识和急救能力,并在施工组织中认真贯彻执行。特别是一线作业人员,要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在施工中服从指挥,杜绝盲目蛮干,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五、健全预案,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各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预警制度,根据夏季施工特点,制订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各类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要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按照预案及时处置,发生中暑人员,要及时就近送医救治。

 

二○一二年八月十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安全生产  紧急通知

                                                                             

抄送:区安委会办公室

                                                                             

重庆市北碚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2年8月10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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