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执法主体:重庆市北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违法主体:重庆市北碚区渝能花都幼儿园
重庆市北碚区渝能花都幼儿园室内装饰工程未经依法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案。
【关键词】
现场管理、消防安全、行政处罚
【要旨】
从严打击消防管理违法行为,确保消防工程安全稳定。
【基本案情】
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庆市北碚区渝能花都幼儿园室内装饰工程未经依法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涉嫌违反《重庆市消防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我委于2023年4月10日对此进行立案,随即开展了相关调查工作。
【查处理由及结果】
经调查,该公司违反了《重庆市消防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相关规定,该案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调查程序合法、适用法规正确,根据《重庆市消防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相关规定,并结合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我委决定对重庆市北碚区渝能花都幼儿园处以罚款3000元,并于2023年5月15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依法履行了法律义务。
【案件评析】
通过对消防工程违法行为的从严查处,有效杜绝了消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证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