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执法主体: 重庆市北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违法主体: 重庆先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先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龙湖蔡家P01地块项目3#-5#楼及对应车库项目涉嫌违反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案。
【关键词】
现场管理、施工安全、行政处罚
【要旨】
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基本案情】
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庆先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龙湖蔡家P01地块项目3#-5#楼及对应车库项目中违反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涉嫌违反《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相关规定,我委对此进行立案并开展调查工作。
【查处理由及结果】
经调查,该公司违反了《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该案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调查程序合法、适用法规正确,根据《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对重庆先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3万元。
【案件评析】
通过对违反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从严查处,有效杜绝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证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