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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委、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房地产交易事务中心北碚分中心会、各相关单位:
《北碚区支持2025年换购住房需求政策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第1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北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北碚区支持2025年换购住房需求政策实施方案
按照《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重庆分行 关于更好满足住房消费需求巩固房地产市场稳定态势的通知》(渝建市场〔2025〕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奖补范围
本次奖补政策适用于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原北碚区(不含两江直管区水土及复兴片区)内新建商品住宅项目。
二、奖补政策
(一)新购新建商品住房(完成网签备案并缴纳契税),且在购房前后一年内出售中心城区(两江新区、渝中区、南岸区、九龙坡区、沙坪坝区、大渡口区、北碚区、巴南区)原有住房的,给予新购住房总房款1%的补贴。以下简称“换新购”。
(二)新购新建商品住房(完成网签备案并缴纳契税)单套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上的(不含140平方米),给予总房款0.5%的补贴。以下简称“改善购”。
三、实施周期
(一)“换新购”。
新房购买时间:2025年5月30日—12月31日。
网签备案及契税缴纳时间:2025年5月30日—12月31日。
旧房出售时间:2024年5月30日—2026年12月31日(具体以重庆市房屋买卖合同及不动产登记受理通知单为准)。
申报时间:2027年1月1日起至2027年2月28日(含)。
奖补兑付时间:2027年6月1日-7月31日。
(二)“改善购”。
新房购买时间:2025年5月30日—12月31日。
网签备案及契税缴纳时间:2025年5月30日—12月31日。
申报时间:2026年2月27日至2026年3月31日(含)。
奖补兑付时间:2026年7月1日-8月31日。
四、申报方式
相关奖补资料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整收集汇总,购房者需严格按照上述实施周期申报。未按期申报的,视为放弃政策奖补。
本次奖补由购房者整理好申报资料后,交给房地产开发企业汇总,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所有汇总资料(纸质资料及电子汇总表)提交至房地产交易事务中心北碚分中心。(“改善购”提交资料时间:2026年2月27日起,法定工作日上午9-12点,下午14-18点;“换新购”提交资料时间:2027年1月1日起至2027年2月28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12点,下午14-18点)
五、部门联合会审
“换新购”由区税务局、房地产交易事务中心北碚分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区住房城乡建委联合会审。“改善购”由区税务局、房地产交易事务中心北碚分中心、区住房城乡建委联合会审。
六、相关说明
(一)政策是否可叠加享受。
“换新购”和“改善购”同时符合条件的,可叠加享受。
(二)套数限制。
“换新购”和“改善购”不受房屋套数限制。
(三)奖补方式。
“换新购”和“改善购”奖补均以消费券方式发放。
购房人如退房,已使用的消费券奖补均需以现金方式返还财政后,再解除商品房网签合同。
七、消费券奖补发放方式及使用时间
区住房城乡建委收到消费券奖补申报资料并组织部门审核汇总后,向区财政局申请专项资金拨入住建委补贴资金消费专用账户。对经审核符合享受消费奖补条件的购房者,通过云闪付消费券发放平台将消费券发放到平台个人账户。消费券使用时经平台从专户中扣除对应使用资金,有效时间从发放之日起100天内有效,超期作废。
附件:1. 2025年“换新购”购房奖补申报要求
2. 2025年“改善购”购房奖补申报要求
附件1
2025年“换新购”购房奖补申报要求
一、申报要求
(一)“换新购”活动支持家庭(包括成年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卖旧买新,如出售父母一方或双方名下中心城区的存量房屋后,再以父母一方、双方或未成年子女名义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需提供房屋出售方与享受政策购买方的关系证明。
(二)参与“换新购”活动的购房人在2024年5月30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其中心城区(两江新区、渝中区、南岸区、九龙坡区、沙坪坝区、大渡口区、北碚区、巴南区)名下二手房,需提供卖房的重庆市房屋买卖合同及不动产登记受理通知单,所购新房在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了网签合同备案且完税的,可以享受“换新购”购房奖补。
(三)家庭成员的认定以结婚证、户口簿、亲属证明等为认定依据。
(四)奖补标准:新购商品住房购房款总额1%。
二、申报资料
(一)《2025年北碚区“换新购”购房奖补申请》(原件)。
(二)购房人《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或《重庆市预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三)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四)新购商品住房契税完税凭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五)卖房完税证明或登记中心出具的不动产登记综合服务平台受理通知单(复印件加盖开发企业公章)。
(六)若卖房人与购房人非同一人,须提供两者之间家庭成员的关系证明(以结婚证、户口簿为佐证材料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以亲属证明为佐证材料需提供原件)。
(七)《2025年“换新购”购房奖补汇总表》(纸质件加盖企业公章、电子档一并提供)。
2025年北碚区“换新购”购房奖补申请
申请人于202年月日将位于的房子卖出,于2026年月日购买位于商品住房,现按照“换新购”购房奖补相关要求,提供“换新购”资料,申请享受该商品房消费券奖补,并指定消费券奖补收款账户:消费券发放平台账户,消费券发放平台账号,联系电话。
申请人承诺:申请人享受本消费券奖补后,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申请人不再购买前述商品房,将如数退还所领消费券奖补;且先退还已领取的消费券奖补,再向税务部门申请退还契税。
本申请由申请人委托销售该房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为办理。代办方承诺:1.对申请人信息真实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2.若申请人享受消费券奖补后解除购房合同,代办方在解除购房合同时书面告知北碚区住房城乡建委;未及时告知造成申请人已领取的消费券奖补未退还的,由代办方代为退还。
申请人(购房人)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纳税人识别号):
代办方(房地产开发企业)盖章:
申请日期:年月日
2025年“换新购”购房奖补汇总表(XXXX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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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企业(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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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申请单位 |
申请人 |
申请人联系方式 |
购房人姓名 |
身份 证号(纳税人识别号) |
商品房 房号 |
项目名称 |
建筑 面积 |
网签 金额 |
旧房卖出完税凭证号(登记受理通知单业务编号) |
购入新房完税凭证号 |
“换新购”消费券奖补 金额(元)1% |
消费券发放平台账户 |
消费券发放平台账号 |
联系 电话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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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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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5年“改善购”购房奖补申报要求
一、申报要求
(一)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北碚区(含蔡家、施家梁、童家溪;不含两江直管区水土及复兴片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完成网签备案并缴纳契税)单套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上(不包括140平方米)的。
(二)奖补标准:新购商品住房购房款总额0.5%。
二、申报资料
(一)《2025年北碚区“改善购”购房奖补申请》(原件)
(二)购房人《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或《重庆市预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三)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四)契税完税凭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五)《2025年“改善购”购房奖补汇总表》(纸质件加盖企业公章、电子档一并提供)。
2025年北碚区“改善购”购房奖补申请
申请人_____于2025年__月__日购买位于________商品住房,现按照“改善购”购房奖补相关要求,提供相关购房资料,申请享受该商品房消费券奖补,并指定消费券奖补收款账户:消费券发放平台账户____________,消费券发放平台账号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申请人承诺:申请人享受本消费券奖补后,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申请人不再购买前述商品房,将如数退还所领消费券奖补;且先退还已领取的消费券奖补,再向税务部门申请退还契税。
本申请由申请人委托销售该房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为办理。
代办方承诺:1.对申请人信息真实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2.若申请人享受消费券奖补后解除购房合同,代办方在解除购房合同时书面告知北碚区住房城乡建委;未及时告知造成申请人已领取的消费券奖补未退还的,由代办方代为退还。
申请人(购房人)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纳税人识别号):
代办方(房地产开发企业)盖章:
申请日期:年月日
2025年北碚区“改善购”购房奖补汇总表(XXXX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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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企业(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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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申请单位 |
单位申请人 |
单位申请人联系方式 |
购房人姓名 |
身份 证号(纳税人识别号) |
商品房 房号 |
项目名称 |
建筑 面积 |
网签 金额 |
奖补金额(0.5%) |
消费券发放平台账户 |
消费券发放平台账号 |
联系 电话 |
备注 | |||||||||||||||||
填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