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标题
  • 重庆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2018年决算公开说明
  • 索引号
  • 115001090092980506/2019-04055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 北碚区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 2019-09-27
  • 发布日期
  • 2019-09-27
  • 有效性
  • 有效


重庆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发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议、决定;完成重庆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领导小组的各项任务;对江东‘一线八点’的经济和旅游农业的发展和城乡统筹负总责。

2.加强对台交流,引进台湾现代特色休闲农业、农业高科技成果,引进拥有关键农业技术的台湾农业企业、研究机构和高素质农民来园区发展,提升大陆农业科技水平,促进渝台两地农业交流合作,推动园区健康发展。

3.负责制定和实施园区各项规划,包括园区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建设规划,经报批后组织实施,对园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负总责。

4.负责园区土地征用、流转和出让等工作。

5.负责开发园区的土地,培育新型工业和综合开发产业。

6.负责园区内各项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

7.受委托行使有关区级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权,并承担相应责任。

8.负责园区资产管理工作。

9.统筹协调园区规划建设、开发管理、招商引资及相关社会事务。负责园区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10.负责园区入驻企业服务和管理。

1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本区域内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与相关部门、镇(街)共同做好开发建设范围内的信访稳定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生态农业科技产业示范区(重庆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内设机构六个:包括综合处、产业处、规划建设处、用地管理处、党风廉政建设科、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1.综合处督促、检查、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情况;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协助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各处室工作,负责督办工作;负责人事、机关支部、群团工作;负责财务、融资、审计工作;负责园区统战、稳定、信访工作;负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产业处负责引导企业开拓市场,开展科技进步、技术创新、产品开发及质量管理工作;负责统计、宣传、信息工作,组织、参与展会,拓展旅农产业;负责对园区企业的服务与管理,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负责争资立项各项工作,落实各类政策,负责重点项目的推荐、包装和储备。

3.规划建设处负责研究、编制园区各类规划;负责园区项目建设手续办理,建设项目设计、建设过程中的技术审定及工程计量工作;依法对园区范围内在建项目的建筑风貌和建设指标进行监督;负责园区自建工程招投标工作及自建工程的现场管理、工程验收,工程质量及施工进度监督;组织园区企业建设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督促落实相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解决建设中的矛盾和问题。

4.用地管理处负责园区的集体土地征用、流转、复垦、整治工作;协助入园企业办理设施农业用地手续报批和安置房房屋权属办理工作;负责土地的使用、管理和监督。跟踪检查各类建设项目土地利用情况、核定用地范围、负责对用地相关的法律、法规解释工作;协助国土管理部门对园区范围内的土地资源、矿产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及变更调查,统计、确权、登记、发证和土地动态检测管理工作;负责园区已完工程(道路、水库、绿化等)的维护和管理。

5.党风廉政建设科负责园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6.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园区规划区内环境风险防范,依法妥善处置环境突发事件;实施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

(三)单位构成。

本部门无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属于事业单位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7,508.17万元,支出总计17,508.1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198.49万元、增长5,553.63%,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了937.12万元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了16,283.56万元。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7,508.17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7,198.49万元,增长5,553.63%,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了937.12万元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了16,283.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508.17万元,占100.00%。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7,508.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198.49万元,增长5,553.63%,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了937.12万元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了16,283.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7.48万元,占1.53%;项目支出17,240.68万元,占98.47%;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7,508.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198.49万元,增长5,553.63%。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了937.12万元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了16,283.56万元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231.53万元,增长6,228.8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收入预算17,220.68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508.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198.49万元,增长5,553.63%。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了937.12万元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了16,283.5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231.53万元,增长6,228.86%。主要原因是: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增加了937.12万元;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增加了6,100.68万元;城市建设支出增加了10,182.88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9.59万元,占0.1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0万元,下降0.3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84万元,占0.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3)城乡社区支出17,220.68万元,占98.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220.68万元,增长6,228.86%。主要原因是: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增加了937.12万元;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增加了6,100.68万元;城市建设支出增加了10,182.88万元。

  (4)农林水支出228.91万元,占1.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52万元,增长3.4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75万元,占0.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5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增加了1.75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14.39万元,占0.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7万元,增长13.1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7.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3.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76万元,下降17.9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9.98万元、津贴补贴65.64万元、伙食补助17万元、继续工资23.2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21.2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8.3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0.96万元、住房公积金12.72万元、购房补贴1.67万元、医疗费12.84万元。公用经费53.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56万元,增长83.85%,主要原因是:职工福利费支出增加了24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1.01万元、邮电费1.55万元、差旅费6.4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3.21万元、培训费3.81万元、工会经费5.38万元、福利费24.07万元、其他交通费3.0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3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6,283.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283.56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收入增加了937.12万元;征地和拆迁补偿收入增加了6,100.68万元;城市建设收入增加了10,182.88万元。本年支出16,283.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283.56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增加了937.12万元;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增加了6,100.68万元;城市建设支出增加了10,182.88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2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1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用于赴台参加2018年海峡两岸食品展及推介会。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8万元,下降26.88%,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今年减少公务用车1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3.21万元,主要是:用于赴台参加2018年海峡两岸食品展及推介会。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3.21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用于赴台参加2018年海峡两岸食品展及推介会。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53万元,增长91.07%,主要原因是用于赴台参加2018年海峡两岸食品展及推介会。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公务车购置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公务车。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71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2个团组,2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6.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6.8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6.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无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本部门无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无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以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无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831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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