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标题
  • 重庆市生态农业科技产业示范区 (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 67614138-0/2021-00003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 重庆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 2021-10-28
  • 发布日期
  • 2021-10-28
  • 有效性
  • 有效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议、决定;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2.加强对台交流,引进台湾现代特色休闲农业、农业高科技成果,引进拥有关键农业技术的台湾农业企业、研究机构和高素质农民来园区发展,提升大陆农业科技水平,促进渝台两地农业交流合作,推动园区健康发展。

3.负责制定和实施园区各项规划,包括园区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建设规划,经报批后组织实施,对园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负总责。

4.负责园区土地征用、流转和出让等工作。

5.负责开发园区的土地,培育新型工业和综合开发产业。

6.负责园区内各项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

7.受委托行使有关区级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权,并承担相应责任。

8.负责园区资产管理工作。

9.统筹协调园区规划建设、开发管理、招商引资及相关社会事务。负责园区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10.负责园区入驻企业服务和管理。

1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本区域内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与相关部门、镇(街)共同做好开发建设范围内的信访稳定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生态农业科技产业示范区(重庆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内设机构六个:包括综合处、产业处、规划建设处、用地管理处、党风廉政建设科、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1.综合处督促、检查、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情况;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协助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各处室工作,负责督办工作;负责人事、机关支部、群团工作;负责财务、融资、审计工作;负责园区统战、稳定、信访工作;负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产业处负责引导企业开拓市场,开展科技进步、技术创新、产品开发及质量管理工作;负责统计、宣传、信息工作,组织、参与展会,拓展旅农产业;负责对园区企业的服务与管理,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负责争资立项各项工作,落实各类政策,负责重点项目的推荐、包装和储备。

3.规划建设处负责研究、编制园区各类规划;负责园区项目建设手续办理、建设项目设计、建设过程中的技术审定及工程计量工作;依法对园区范围内在建项目的建筑风貌和建设指标进行监督;负责园区自建工程招投标工作及自建工程的现场管理、工程验收、工程质量及施工进度监督;组织园区企业建设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督促落实相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解决建设中的矛盾和问题。

4.用地管理处负责园区的集体土地征用、流转、复垦、整治工作;协助入园企业办理设施农业用地手续报批和安置房房屋权属办理工作;负责土地的使用、管理和监督。跟踪检查各类建设项目土地利用情况、核定用地范围、负责对用地相关的法律、法规解释工作;协助国土管理部门对园区范围内的土地资源、矿产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及变更调查,统计、确权、登记、发证和土地动态检测管理工作;负责园区已完工程(道路、水库、绿化等)的维护和管理。

5.党风廉政建设科负责园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6.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园区规划区内环境风险防范,依法妥善处置环境突发事件;实施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

(三)单位构成

本部门无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属于事业单位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3385.30万元,支出总计3385.3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143.02万元,减少79.52%,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了2492.54万元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了10650.48万元。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3385.30万元,较上年度减少13143.02万元、减少79.52%,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了2492.54万元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了10650.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85.30万元,占100.00%。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3385.30万元,较上年度减少13143.02万元、减少79.52%,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了2492.54万元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了1065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1.98万元,占7.44%;项目支出3133.32万元,占92.56%;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385.30万元,较上年度减少13143.02万元,减少79.52%。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了2492.54万元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了10650.4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45.92万元,增长897.51%。主要原因是:年中安排了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00万,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85.30万元,较上年度减少13143.02万元,减少79.52%。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了2492.54万元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了10650.4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45.92万元,增长897.51%。主要原因是: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增加了300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3.82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9万元,增长6.68%,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12.57万元,占0.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4万元,增长8.1%,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

(3)农林水支出303.94万元,占8.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44万元,增长11.13%,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12.97万元,占0.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6万元,增长8.89%,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1.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6.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67万元,下降13.3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9.43万元、津贴补贴47.58万元、绩效工资49.8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15.8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9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65万元、住房公积金29.93万元、医疗费1.92万元。公用经费44.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26万元,减少25.4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1.63万元、差旅费14.10万元、培训费1.80万元、工会经费1.98万元、福利费21.43万元、其他交通费1.04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650.48万元,减少78.02%。主要原因是:征地和拆迁补偿收入减少3000万元;城市建设项目收入减少。本年支出3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650.48万元,减少78.02%。,主要原因是: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减少3000万元;城市建设支出减少。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1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8万元,减少97.76%,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导致出境考察延期。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59万元,下降97.03%,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三是疫情原因导致出境考察延期。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公务车购置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公务车。

公务接待费0.11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9万元,减少95.93%,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1万元,增加100.00%,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70万元,其中2020对台交流工作经费12万元、2020年参加展会专项补助50万元、2020年招商引资工作经费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项目整体实施情况良好,按照实施进度及实际实施情况,我单位对资金使用规范率、服务对象满意度、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等指标进行了自我评价,执行结果达到预期目标,自评结果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自评

北碚区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填报单位(公章):重庆市生态农业科技产业示范区(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

项目名称

台农园2020年对台交流工作经费

自评总分(分)

100

业务主管部门

重庆市生态农业科技产业示范区(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

实施单位

重庆市生态农业科技产业示范区(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及电话

蓝申飞023-61309112

项目资金(万元)

总量

全年预算数                                (A)

全年执行数                                       (B )

执行率
(B/A  ,  %)

年度总金额

12

12

100%

其中:上级资金

区级资金

12

12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度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全部用于2020年赴台实地考察,对台交流相关费用,接待台商相关经费,为促进海峡两岸经济文化交流。

因疫情影响,无法到台湾实地考察交流,该专项费用全部用于台农园台商2020年度土地租金补偿、12月台湾周广告制造费、11月农业部对台交流管理人员培训费、以及全年接待台湾企业餐费等。通过开展以上活动加强了与台商的经济合作,促进海峡两岸经济文化等多维度合作交流。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年度指标值

指标权重
(分)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

指标得分
(分)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目标偏离较多的原因说明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接待台商人次

=

50

20

50

100%

20

质量指标

资金使用规范率

%

=

100

20

100

100%

20

时效指标

成本指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加快台农园经济效益建设

加快

20

加快

100%

20

社会效益

加强海峡两岸农业经济文化交流

加快

20

加快

100%

20

生态效益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企业满意度

%

90

20

90

100%

20

北碚区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填报单位(公章):重庆市生态农业科技产业示范区(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

项目名称

台农园2020年参加展会专项补助

自评总分(分)

100

业务主管部门

重庆市生态农业科技产业示范区(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

实施单位

重庆市生态农业科技产业示范区(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及电话

蓝申飞023-61309112

项目资金(万元)

总量

全年预算数                                (A)

全年执行数                                       (B )

执行率
(B/A  ,  %)

年度总金额

50

50

100%

其中:上级资金

区级资金

50

50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度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用于2020年全年台农园参加各种展会、宣传园区等相关费用,为推动园区招商引资,拉动江东地区经济发展。

全部用于2020年12月份中国花木之乡静观第十八届蜡梅文化艺术节、2020年10-12月18届农交会展会费、台农园形象宣传片制作费、展会租车费、台农园道旗横幅制做费等。通过开展以上活动,提高了台农园的知名度,加强了对外招商的宣传力度,到达了推动招商引资、加快区域经济发展的目的。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年度指标值

指标权重
(分)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

指标得分
(分)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目标偏离较多的原因说明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展会次数

=

2

25

2

100%

25

质量指标

资金使用规范率

%

=

100

25

100

100%

25

时效指标

成本指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加快台农园经济效益建设

加快

25

加快

100%

25

社会效益

生态效益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企业满意度

%

90

25

90

100%

25

合计

100

100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831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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