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标题
  • 重庆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 115001090092980506/2020-04059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 北碚区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 2020-02-11
  • 发布日期
  • 2020-02-11
  • 有效性
  • 有效


重庆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立足对台交流发展、乡村振兴试验、农旅深度融合,做强特色农业,做精乡村旅游。重点发展生态农业、农产品深加工、农旅融合等产业。

2.加强对台交流,引进台湾现代特色休闲农业、农业高科技成果,引导拥有关键农业技术的台湾农业企业、研究机构和高素质农民来园发展,提升大陆农业科技水平,促进渝台两地农业交流合作,推进园区健康发展。

3.负责制定和实施园区各项规划,包括园区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建设规划等,经批后组织实施,对园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负总责。

4.负责园区资产管理工作。

5.统筹协调园区规划建设、开发管理、招商引资及相关社会事务。

6.负责园区入驻企业服务和管理。

7.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本区域内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与相关部门、镇(街)共同做好开发建设范围内的信访稳定工作。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重庆市生态农业科技产业示范区(重庆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内设机构六个:包括综合处、产业处、规划建设处、用地管理处、党风廉政建设科、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1)综合处督促、检查、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情况;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协助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各处室工作,负责督办工作;负责人事、机关支部、群团工作;负责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园区统战工作;负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产业处负责统筹协调渝台交流、农业农村部和国台办对台创园考核工作,负责引导企业开拓市场,开展科技进步、技术创新、产品开发及质量管理工作;负责统计、宣传、信息工作,组织、参与展会,拓展旅农产业;负责对园区企业的服务与管理,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负责争资立项各项工作,落实各类政策,负责重点项目的推荐、包装和储备。

3)规划建设处负责研究、编制园区各类规划;负责园区项目建设手续办理,建设项目设计、建设过程中的技术审定及工程计量工作;依法对园区范围内在建项目的建筑风貌和建设指标进行监督;组织园区企业建设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督促落实相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解决建设中的矛盾和问题。

4)用地管理处负责协助入园企业办理设施农业用地手续报批和安置房房屋权属办理工作;负责土地的使用、管理和监督。跟踪检查各类建设项目土地利用情况、核定用地范围、负责对用地相关的法律、法规解释工作;协助国土管理部门对园区范围内的土地资源、矿产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及变更调查,统计、确权、登记、发证和土地动态检测管理工作;负责园区已完工程(道路、水库、绿化等)的维护和管理,负责稳定、信访工作。

5)党风廉政建设科负责园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6)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园区规划区内环境风险防范,依法妥善处置环境突发事件;实施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339.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9.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1.6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拨款收入增加80万元,基本支出收入减少了48.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339.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0万元,教育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2.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63万元,农林水支出273.51万元,住房保障11.9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1.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48.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8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9.3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9.38万元,比2019年增加3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9.38万元,比2019年减少了48.4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了10.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了2.41万元,农林水支出减少了33.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了2.06万元;项目支出80万元,比2019年增加8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对台交流经费20万元,参加展会经费50万元,招商引资工作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对台交流、参加展会、招商引资等重点工作。

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2.7万元,比2019年增加了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9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公务接待费2.7万元,比2019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9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9年减少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蓝申飞  联系方式: 023-6831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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