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标题
  • 重庆市生态农业科技产业示范区 (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 67614138-0/2022-00001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 重庆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 2022-02-11
  • 发布日期
  • 2022-02-11
  • 有效性
  • 有效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议、决定;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2.加强对台交流,引进台湾现代特色休闲农业、农业高科技成果,引进拥有关键农业技术的台湾农业企业、研究机构和高素质农民来园区发展,提升大陆农业科技水平,促进渝台两地农业交流合作,推动园区健康发展。

3.负责制定和实施园区各项规划,包括园区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建设规划,经报批后组织实施,对园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负总责。

4.负责园区土地征用、流转和出让等工作。

5.负责开发园区的土地,培育新型工业和综合开发产业。

6.负责园区内各项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

7.受委托行使有关区级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权,并承担相应责任。

8.负责园区资产管理工作。

9.统筹协调园区规划建设、开发管理、招商引资及相关社会事务。负责园区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10.负责园区入驻企业服务和管理。

1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本区域内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与相关部门、镇(街)共同做好开发建设范围内的信访稳定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生态农业科技产业示范区(重庆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内设机构六个:包括综合处、产业处、规划建设处、用地管理处、党风廉政建设科、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1.综合处负责督促、检查、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情况;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协助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各处室工作,负责督办工作;负责人事、机关支部、群团工作;负责财务、融资、审计工作;负责园区统战、稳定、信访工作;负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产业处负责引导企业开拓市场,开展科技进步、技术创新、产品开发及质量管理工作;负责统计、宣传、信息工作,组织、参与展会,拓展农旅产业;负责对园区企业的服务与管理,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负责争资立项各项工作,落实各类政策,负责重点项目的推荐、包装和储备。

3.规划建设处负责研究、编制园区各类规划;负责园区项目建设手续办理、建设项目设计、建设过程中的技术审定及工程计量工作;依法对园区范围内在建项目的建筑风貌和建设指标进行监督;负责园区自建工程招投标工作及自建工程的现场管理、工程验收、工程质量及施工进度监督;组织园区企业建设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督促落实相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解决建设中的矛盾和问题。

4.用地管理处负责园区的集体土地征用、流转、复垦、整治工作;协助入园企业办理设施农业用地手续报批和安置房房屋权属办理工作;负责土地的使用、管理和监督。跟踪检查各类建设项目土地利用情况、核定用地范围、负责对用地相关的法律、法规解释工作;协助国土管理部门对园区范围内的土地资源、矿产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及变更调查,统计、确权、登记、发证和土地动态检测管理工作;负责园区已完工程(道路、水库、绿化等)的维护和管理。

5.党风廉政建设科负责园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6.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园区规划区内环境风险防范,依法妥善处置环境突发事件;实施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

7.本部门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256.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6.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1减少29.41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相对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 256.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256.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6.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8.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8.14万元,农林水支出214.21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减少29.4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29.41万元,项目支出持平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56.6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56.69万元,比2021年减少29.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69万元,比2021年减少29.4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相对减少;项目支出70万元,2021年持平。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2021年持平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3.10万元,比2021年减少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1.90万元,比2021年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八项规定执行,减少不必要的经费开支;公务接待费1.2万元,2021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1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1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钟梅 联系方式:023-6130911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