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标题
  • 朝阳街道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 索引号
  • 115001090092987713/2022-00015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 北碚区朝阳街道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2-03-01
  • 发布日期
  • 2022-03-01
  • 有效性
  • 有效

    朝阳街道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安排部署,深入推进我辖区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提升城镇燃气安全保障水平,根据重庆市北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北碚区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北碚安委会发﹝20224)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近期对城镇燃气安全有关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刻吸取近年来全国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坚决控大事故、防大灾害,坚持政府落实、企业主体、齐抓共管、综合施治基本原则,聚焦燃气经营、公共场所燃气、老旧小区燃气、燃气工程、燃气器具等燃气源头、燃气管道设施等领域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深化全区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7项专项任务,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彻底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用气安全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市场主体、问责曝光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全面规范和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燃气重特大事故。

二、工作目标

党政机关和学校、医院、商场、酒店、餐饮、工贸、建设、交通等各类企事业单位,100%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并悬挂安全宣传标语(或张贴画报);燃气经营企业100%建立一线员工岗位风险清单、岗位职责清单、岗位操作卡、岗位应急处置卡(以下称两单两卡);四类场所100%公示燃气安全责任;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公共场所燃气、老旧小区燃气、燃气工程、燃气器具等燃气源头、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100%完成整治;深入推进燃气安全装置安装和管道设施安全管理,新增各类用户、既有单位用户、既有老旧小区和困难群众用户100%安装,燃气管道、站场设施100%普查建档并按计划开展改造更新,推进管网设施智能化管理;已取证燃气经营企业100%完成安全达标评估,整顿整合、淘汰一批基础差、安全管理水平低的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经营企业100%制定(修订)燃气安全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100%建立专(兼)职应急队伍,100%开展燃气安全应急预案演练,100%不发生燃气安全事故。到2022年底,全区燃气运营和使用秩序进一步规范,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三、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深化宣传教育。

1.加强公众宣传教育。各科室、各社区、物业管理等单位要形成合力,入户开展用气安全普法上门服务活动。对宣传到位仍拒不整改事故隐患的用户,要坚决实施停气。各燃气经营企业负责对燃气用户进行全面排查,编制用气安全宣传手册,常态化向用户发放。同时,要进一步拓宽燃气安全宣传平台,丰富宣传内容,利用居民小区楼栋公告栏、公共交通媒体、各类户外广告、电梯及物业广告、地方融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燃气安全知识。(责任科室:经济发展办、应急办、党政办、规建环办、文化服务中心、社区和民政事务办公室、平安办、各社区)

2.加强主要负责人教育。开展燃气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教育,完善燃气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继续教育制度。开展燃气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述职、评价工作,完善定期述职、评价制度,将述职、评价情况通报其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及有管理权限的上级单位。(责任科室:经济发展办、各社区

3.深入推进两单两卡。实施两单两卡制度,总结形成可参考、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开展两单两卡交流、展示等活动,提高燃气经营企业和一线员工比、学、赶、超积极性,不断提升从业人员专业水平。在单位用户推广燃气设施管理人员两单两卡( 责任科室:经济发展办、各社区)

(二)进一步深化挂牌公示。

1.落实公示牌动态管理。建立燃气经营企业重大风险点(源)清单、重大隐患清单、特殊用气场所清单,对照安全责任公示挂牌要求,建立安全责任公示牌动态管理机制,落实管理责任,明确执行挂牌、摘牌程序,更新挂牌清单。(责任科室:经济发展办、各社区)

2.完善安全整治责任制。对照全市、全区燃气油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职责分工,建立燃气经营企业和用户责任清单,并层层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将任务完成情况、责任落实情况纳入考核。(责任科室:经济发展办、各社区)

(三)进一步深化排查整治。

1.深化燃气经营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对燃气经营企业经营安全风险和隐患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安全检测和管网监测设备不足或失效、重大危险源管理缺失、管线检查维护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闭环、从业人员无证作业、三违行为突出、违反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使用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气瓶、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安全操作规定不健全、入户安检制度不落实、应急预案和演练流于形式等风险隐患。督促企业逐一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对现场类、设施类隐患立查立改,对管理类、制度类隐患,落实责任限期整改。(责任单位: 责任科室:经济发展办、应急办、各社区)

2.深化公共场所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餐饮经营场所、企事业单位食堂、学校、医院、酒店、小旅馆、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群租房、民宿、交通枢纽等场所及用户清单。组织燃气经营企业、公共场所物业管理单位、用户对照清单全面排查风险隐患,重点排查整治燃气泄漏、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擅自将液化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管道、气瓶等设施设备损坏、老化、锈蚀,用火、热水等直接对液化气钢瓶加热,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私接三通,燃气使用场所电气线路、设备不符合要求,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或安装使用不规范、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风险隐患。(责任科室:经济发展办、应急办、党政办、规建环办、文化服务中心、社区和民政事务办公室、平安办、各社区)

3.深化老旧小区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织燃气经营企业、物业企业全面排查老旧小区燃气管道、调压箱(柜、站)、燃气引入管、立管以及管道穿越楼板等部位风险隐患,重点排查整治小区内违规设置非法储存充装点,居民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室内管道严重锈蚀,使用不合格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等风险隐患。(责任科室:经济发展办、规建环办、各社区)

4.深化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对各类在建工程开展排查,重点排查整治未按规定将燃气管道工程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未依法进行特种设备施工前告知和安装监督检验、不落实燃气设施保护责任和措施、不按规定检验主要管材、未经验收合格投运等问题隐患。(责任科室:规建环办、各社区)

(四)进一步深化技防物防。

1.有序推进管道天然气用户安装使用燃气类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安全自闭阀等安全装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燃气工程项目规范》等要求,将燃气安全装置安装使用情况纳入用户通气验收检查内容。一是新增的单位用户全部安装使用燃气类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新增居民用户全部安装使用安全自闭阀(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该建筑内所有居民用户还应安装使用燃气类可燃气体泄漏报警置)。二是到20221月底,餐饮、酒店、商场、学校、医院等既有管道天然气单位用户全部安装使用燃气类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三是既有居民用户全面推进。到2022年底,既有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中,老旧小区居民用户和生活困难用户全部安装使用安全自闭阀(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该建筑内所有居民用户还应安装使用燃气类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全力推进其他居民用户安装使用工作。同时,要加大具备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和数据传输功能的燃气安全装置推广普及力度,依托城市安全、安全生产等平台,建设用户安全装置使用管理平台,强化安全装置使用管理。(责任科室:经济发展办、应急办、党政办、规建环办、文化服务中心、社区和民政事务办公室、平安办、各社区)

2.加大管道设施改造更新。组织燃气经营企业和住房城乡建设、规划自然资源等档案管理单位对燃气场站设施、燃气管道进行普查建档,掌握建设年代、产权归属、管道材质、安全状况等资料,并对2000年以前建设的燃气管道设施进行全方位安全评估,编制更新改造工作清单及实施计划。对无法查找建设年代、产权归属、管道材质、安全状况等资料的,按2000年前建设的燃气管道设施处置。(责任科室:经济发展办、规建环办、各社区)

3.推进管道设施智能化管理。对普查建档的燃气管道开展补勘补测,完善全区燃气管网设施信息系统数据。着力建设燃气管道运行安全监测一张网。综合运用电子围栏、电子标定、激光检漏、流量压力监测等技术,提高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坏、应急抢险、运行调度等能力。(责任科室:经济发展办、应急办、各社区)

(五)进一步深化对标达标。

1.加快推进安全评估。组建工作专班,对燃气经营安全评估工作开展过程督导,督促依法委托的安全评估机构对照本方案和相关技术规范,将燃气经营安全、管道安全等内容纳入评估细则,在20223月底前完成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燃气经营企业,在20225月底前完成整改。(责任科室:经济发展办、应急办、朝阳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各社区)

2.提高整顿质量。推动安全管理不达标的燃气经营企业整顿整合,充分发挥专业机构作用,为安全评估、整顿整合提供有力支撑,加快淘汰基础差、安全管理水平低的燃气经营企业。(责任科室:经济发展办、应急办、朝阳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各社区)

3.严格许可管理。对已发放的燃气经营许可证开展清理,对不符合程序、不符合安全要求、不符合许可条件的,要予以纠正,严禁违规新设燃气经营企业、违规发放燃气经营许可的行为。严格执行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和燃气经营许可相关规定,严格准入条件,严格审查把关,经济发展办协助区经济信息委审查相关行为。(责任科室:经济发展办、各社区)

(六)进一步深化监督执法。

1.全面整顿燃气工程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燃气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违规挂靠、不按施工方案施工,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不落实第三方施工期间专人监护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无资质或超资质登记承揽燃气工程施工的,依法予以处罚和清退。严肃查处第三方破坏燃气管道设施的野蛮施工、违规作业、违章建设等行为。(责任科室:规建环办、经济发展办、朝阳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各社区)

2.全面整顿燃气具和燃气安全装置市场秩序。开展燃气具、燃气管道及附属材料、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安全自闭阀等安全装置的生产、销售市场专项执法,严厉打击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管道及附属材料,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及配件和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整顿电商平台、小商品市场等对经营者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明知经营者利用其销售平台、场所销售不符合要求燃气具、燃气管道及附属材料、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及配件等产品,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严格依法对销售平台、场所予以处罚。(责任科室:经济发展办、朝阳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各社区)

3.全面整顿燃气压力管道、容器未开展检验检测等违法行为。严格依法督促相关企业定期对城镇燃气压力管道、容器开展检验检测,严肃查处未依法开展检验检测等违法行为。重点排查整治易导致重特大事故的老旧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高中压燃气管道被占压、燃气场站设施安全间距不符合要求等突出问题隐患。(责任科室:经济发展办、朝阳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各社区)

(七)进一步深化应急管理。

1.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全面清理燃气安全应急预案体系、应急队伍、应急物资情况,按规定落实到位。整合燃气经营企业和其他相关专业应急队伍力量和应急物资装备,建立燃气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库。(责任科室:经济发展办、应急办、各社区)

2.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制定燃气安全应急预案年度演练计划,加大无脚本演练、应急测试拉练、跨行业演练的力度,开展专业化、针对性强的演练,强化演练评估并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处置方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责任科室:经济发展办、应急办、各社区)

3.提升应急值守管理。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建立24小时专人、专线应急值守制度,定期不定期抽查检查落实情况,坚决杜绝应急值守人员和抢险人员混岗、脱岗等情况。(责任科室:经济发展办、应急办、各社区)

四、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即日起至2022年1月上旬)。按照职能职责和任务分工,开展动员部署和宣传。

(二)深化排查(2022年1月至3月底)。深化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并立查立改,建立健全本辖区燃气安全整治排查基础台账清单。

(三)整治攻坚(2022年4月至10月底)。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隐患按五定(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验收人)原则立查立改,通过挂图作战、系统治理、整体推进等手段方法,确保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制度机制完善到位。

(四)巩固提升(2022年11月至12月底)。强化措施推进重大隐患整改,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总结评估,进一步优化完善燃气安全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朝阳街道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街道分管经济发展的领导为召集人,经济发展办、应急办、党政办、规建环办、文化服务中心、社区和民政事务办公室、平安办、朝阳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各社区责人为成员。工作专班按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推进整治工作。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办,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协调调度等工作。

(二)强化统筹协调。各科室、各社区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采取强有力的人、财、物保障措施,为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环境。要完善组织机构,落实各方责任,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明确工作职责。工作专班办公室要加强综合协调,及时总结专项整治经。各科室、各社区按照职责分工强化燃气相关环节安全监管,形成齐抓共管的安全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管理机制。

(四)加强执法监督。各科室、各社区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对燃气充装、运输、使用、建设、运行等环节,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风险隐患整改责任人、违法违规行为人等群体,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完善联合惩戒机制,严格落实事故调查处理决定和黑名单等制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防止执法不作为和宽松软。同时,要畅通并广泛宣传投诉举报渠道,定期公布典型案例,强化执法震慑作用。

(五)加强督导考核。工作专班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并将督导检查情况、燃气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纳入考核,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整治进展滞后、整治责任不落实、重大问题悬而未决的,坚决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六)加强信息报送。请各科室、各社区、燃气经营企业于并分别于2022215日、518日、818日、1118日之前将工作进展情况、典型执法案例和《北碚区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送经济发展办,联系人:李晓霞,电话18983116800

附件:1.重庆市燃气用户安全装置功能要求

      2.北碚区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

附件1

重庆市燃气用户安全装置功能要求

一、燃气类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

1.产品质量要求。销售安装任意型号的产品应取得《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防爆合格证》《消防产品认证证书》等法定认证。

2.技术标准要求。应符合《可燃气体探测器第1部分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第2部分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消防电

子产品防护要求》等规范要求。

3.泄漏检测功能要求。应具备甲烷浓度检测功能,中、高档

产品还应具备一氧化碳浓度检测功能。

4.连锁切断功能要求。中、高档产品应具备有线或无线连锁

切断装置的功能。

5.身份管理功能要求。应具备工业互联网被动标识功能,中、

高档产品还应具备主动标识功能。

6.数据采集功能要求。应具备泄漏报警装置运行状态、切断

阀开闭状态及泄漏气体浓度数据采集功能。

7.数据传输功能要求。应具备有线或无线传输功能,将报警信息接入报警系统监测管理平台,中、高档产品还应具备通过电话、微信、APP等方式告知用户的功能。

二、安全自闭阀

安全自闭阀是指安装在户内燃气管道上,同时具有超压自动关闭、欠压自动关闭、过流自动关闭功能,关闭时不借助外部动力,关闭后须手动开启的装置。

1.产品质量和技术要求。应符合《管道燃气自闭阀》等规范

要求。

2.身份管理功能要求。应具备工业互联网被动标识功能,中、

高档产品还应具备主动标识功能。

3.数据采集功能要求。中、高档产品应具备安全自闭阀开、

闭状态数据收集功能。

4.数据传输功能要求。中、高档产品应具备有线或无线传输功能,将报警信息接入报警系统监测管理平台,并通过电话、微信、APP等方式告知用户。

附件2

北碚区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及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单位

地址

性质(餐饮门店、单位食堂、酒店等)

隐患具体描述

责任人、职务

、联系电话  

隐患整改情况或整改建议

备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