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文创大道各园区标识牌建设工程项目
日期:2022-12-12

(低价中标法)

一、询比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采购预算(元)

资金来源

备注

朝阳文创大道各园区标识牌建设工程项目

320750.92

财政补贴


二、询比资格

(一)一般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特定资格条件

类似工程业绩3个以上。

三、采购限价和采购方式

采购限价:320750.92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653.71元,暂列金额20000元)

采购方式:最低报价供应商中选

四、工程概况

(一)建设内容

朝阳文创大道各园区标识牌建设工程(朝阳文创园、北宾文创街区、泰吉滨江夜市、码头没有轮渡、正码头街区、极地国际创新创业中心共6个)。主要内容包括标识牌、标牌基础及相应的电气工程等,详见朝阳文创大道园区标识牌项目施工图。

(二)工程费用组成

报价费用包含材料、人工、机械、管理费、利润、规费、安全文明施工、税金等工程所有费用。

(三)服务期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

(四)质量要求:

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五、付款方式:

完成工程的50%开具合法票据后30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40%,竣工验收开具合法票据后30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竣工结算完成后以审计报告审定的额度开具合法票据后30日内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余下3%作为质保金,贰年以后无质量问题30日内无息退还。

六、开标说明及采购人信息

(一)比价公告公示时间:

2022年12月13日-15日

(二)收取比选文件开始、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12月16日9时00分-9时30分

地址:重庆市北碚区朝阳街道天津路社区广州路69号(正码头市民驿站)。

(三)比选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12月16日9时30分

地址:重庆市北碚区朝阳街道天津路社区广州路69号(正码头市民驿站)。

(四)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朝阳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李晓霞

电话:18983116800、68351307(咨询时间:工作日)

地址:重庆市北碚区文星湾121号附1号

(五)履约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公示期满后签订合同前应交纳履约保证金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在项目全部结束支付最后一次项目经费时同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七、其他有关规定

1.凡有意参加询比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网上下载查看本项目需求文件以及变更公告等询比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询比实质性要求内容。

2.供应商须在收取比选文件开始至截止时间按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供应商。

3.无论询比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均由自行承担。

八、报价要求

1.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固定单价的形式,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限价表进行合理、自主报价。(注:总投资报价不得高于限价,否则视为废标处理;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视为废标处理)。

2.以采购文件、合同内容、采购范围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实施方案、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为依据,由供应商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

九、其他

1.本项目由于是定制项目,所有供应商必须到现场实地踏勘,充分了解项目情况、道路、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如不踏勘中标视为无效报价。踏勘过程中的费用及安全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踏勘时间为2022年12月14日上午,先提前联系负责人沟通相关签到事宜。联系人:张涟猗,联系电话:17783806968。

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3.因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参与实地踏勘和现场投标人员需提供当日核酸抗原自测阴性或24小时核酸阴性报告

十、附件:

1.朝阳文创大道园区标识牌项目施工图

2.朝阳文创大道园区标识牌项目招标控制价

十一、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要求

供应商编制相应文件要求

一、报价

(一)报价函

报价函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朝阳街道办事处:

我方收到                      (项目名称)的询比采购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询比。

1. 愿意按照询比采购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技术服务,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人民币小写:     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653.71元,暂列金额20000元)

工期:60日,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

2. 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询比采购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3. 在整个询比采购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惩罚。

4. 我方若中选,将按照询比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 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投标人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二)工程量清单报价明细表

二、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类似工程业绩等。

三、诚信声明

诚信声明

采购项目名称:朝阳文创大道各园区标识牌建设工程

致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朝阳街道办事处: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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