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大盛镇人民政府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日期:2026-07-06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科学规范、协调有序、快速高效开展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快速、健康、和谐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工作要点》、《重庆市北碚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重庆市北碚大盛镇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我镇地质灾害实际情况编制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抢险先救人的原则。在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中要以救人为主,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和重大险情对人民生命财产带来损失和威胁。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各村(社区)和镇属各部门应积极开展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切实做好实施地质灾害灾(险)情救灾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加强对地质灾害灾(险)情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统一指挥,完善应急处置运行机制,协调相关部门,整合现有资源,提高地质灾害灾(险)情应急抢险救灾效率。

4)分级负责、协调配合。地质灾害灾(险)情抢险救灾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原则,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合作,认真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5)依靠科学、依靠群众。开展突发地质灾害灾(险)情防范和处理培训,为突发地质灾害灾情应急处理提供技术保障。加强突发地质灾害灾情的健康教育,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能力,组织、动员公众广泛参与突发地质灾害灾(险)情的应急处理。

1.4现状

1.4.1大盛镇地质灾害分布特征:

结合地质灾害现状及地质背景条件进行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具体根据地质灾害在空间上的展布密度情况,地质灾害发育的地层岩性,构造特征并考虑人类工程活动影响进行分区,结合地质灾害现状及地质背景条件进行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具体根据地质灾害在空间上的展布密度情况,地质灾害发育的地层岩性,构造特征并考虑人类工程活动影响进行分区,将大盛镇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划分为高易发区、中易发区、低易发区三个区。

1)高易发区:大盛镇辖区内铜锣峡背斜南东翼一带,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地质灾害发育或地质灾害发生的概率大,同时地质灾害的稳定性较差,发生过的地质灾害已造成很大损失的区域,该面积为13.04平方公里,占全镇总面积的13.32%,主要位于菊花坝村、天险洞村、顺龙村、真理村、三新村、青龙村部分区域。

2)中易发区:大盛镇辖区内铜锣峡背斜核部一带,地质环境条件较复杂,地质灾害发育或地质灾害发生的概率较大,同时地质灾害的稳定性较复杂,地质灾害发育或地质灾害发生的概率较大,同时地质灾害的稳定性,总面积50.97平方公里,占全镇总面积的52.05%。主要位于明月村、千盏村、顺龙村、三新村、人和村、真理村、东河村、东山村、菊花坝村、顺龙村、隆仁村、隆盛村、云龙村、天险洞村部分区域。

3)低易发区:大盛镇辖区除高、中易发区以外的所有区域,地质环境条件相对简单,地质灾害发育或地质灾害发生的概率一般,同时地质灾害的稳定性较好,发生过的地质灾害已造成一定损失的区域,该区面积为33.92平方公里,占全镇总面积的34.64%。主要位菊花坝村、天险洞村、顺龙村、云龙村、大盛村、鱼塘村、东河村、东山村、千盏村部分区域部分区域。

在易发性的基础上叠加威胁对象划分风险性等级,分为中风险和低风险两类。中风险区33.83平方公里,占全镇总面积的34.55%,低风险区64.1平方公里,占全镇总面积的65.45%(分布示意图见附录9.5

1.4.2大盛镇地质灾害点基本情况:

截至2025920日止,全镇实际有地质灾害点6个,截至目前,其中滑坡5处,占地质灾害总数的83.33%;危岩(崩塌) 1处,占地质灾害总数的16.67%。对6处地灾点分别采取避险搬迁、工程治理、群测群防三类措施。其中类避险搬迁点1个、类工程治理2个、类群测群防3个。

每年汛期在长时间暴雨和洪水的诱发下,易形成滑坡、泥石流,不合理切坡可能诱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对我镇的建设和经济发展,以及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极大的威胁。

大盛镇地质环境影响分布图见附录9.5,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见附录9.6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行政区域内的突发滑坡、不稳定斜坡、危岩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所有地质灾害灾情和地质灾害险情。

本预案向上衔接《重庆市北碚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重庆市北碚大盛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重庆市北碚大盛镇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2 应急组织体系

2.1应急指挥机构

大盛镇减灾委员会统筹开展全镇自然灾害应急总指挥工作,镇减灾委下成立大盛镇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镇地指),负责统一指挥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和抢险救援工作。

指挥长:党委书记、镇长

常务副指挥长:分管应急管理岗领导

副指挥长:分管规自环保岗领导

成员:镇人武民兵岗应急管理岗规自环保岗财政管理岗基层指挥室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统景规资所、大盛派出所、统景公巡中队、大盛中心卫生院、供电所负责人,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岗,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由应急管理岗规自环保岗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指挥部主要职责为:负责执行国务院、市政府、区政府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各项指令,部署、组织、指导我镇抗震救灾、灾后恢复与重建工作。

2.2 各应急工作组的组成及职责

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灾情观察组、医疗救护组、秩序维护组、后勤保障组、新闻舆情组、善后工作组等8个应急工作组,根据抢险救援实际需要可以增设专家组或其他工作组。

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应急工作;规自环保岗主要负责地质灾害防御日常工作。

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

2.2 应急工作组的组成及职责

应急工作组

组成

主  要  职  责

综合协调组

组长:分管规自环保岗领导

组长:规自环保岗主任

成员:基层指挥室应急管理岗民生办规自环保岗有关人员

传达指挥部指示,报告应急处置情况;协调各类抢险救援工作;协调区级应急部门;承办指挥部其他事项。

抢险救援组

组长:分管应急管理岗领导

组长:应急管理岗主任

成员:镇综合应急救援队,民兵队伍,及社会志愿队伍

组织、指挥各级应急救援队伍按照预先制定的技术方案,开展生命搜救,疏散灾区群众;对地质灾害,以及次生灾害进行紧急处置,排除危险。

灾情观察组

组长:分管规自环保岗领导

组长:规自环保岗主任

成员: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规资所、相关监测站人员、208地质队驻守队有关人员

负责现场灾情监测、灾情发展情况监测、预测,为现场指挥和应急处置提供决策依据。

医疗救护组

组长:分管民生办领导

组长:卫生院院长

副组长:民生办主任

成员:大盛镇中心卫生院、民生办、市场监管所有关人员

负责伤病员救治和转运后送,紧急调用灾区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对灾区饮用水水源和食品卫生监督监测;加强灾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评估与防控工作;协调区卫生应急队伍的联络和协调工作。

秩序维护

组长:分管平安办领导

组长:大盛派出所所长

副组长:平安办主任

成员:大盛派出所、统景公巡中队民警、平安办有关人员

对重点区域、地点、场所、人群、物资设备进行防范保护;维护社会治安、交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后勤保障组

组长:分管财政管理岗领导

组长:财政管理岗主任

成员:基层指挥室财政管理岗、经发办、村建中心、民生办等有关人员

协调抢险救援工作所需的抢险救援器材、物资;为临时疏散群众组织必需的生活物资,临时安置、负责抢险救援(调查)人员的生活后勤服务等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抢修维护供电、供水、供气、通信等设施。

新闻舆情组

组长:分管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领导

组长: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有关人员

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各项新闻报道,做好社会和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与引导工作。

善后工作组

组长:分管应急管理岗领导

副组长:应急管理岗主任规自环保岗主任

成员:基层指挥室财政管理岗规自环保岗民生办等部门有关人员

负责对受灾群众实施救助、安抚;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监督指导保险公司做好理赔服务;做好救灾资金和物资的安排调度,接收和安排救灾捐赠资金和物资;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协助对受损公共设施、房屋进行排查和安全鉴定,配合市、区级相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灾(险)情损失评估和地灾科学考察。

专家组

(根据需要组建)

组长:分管应急管理岗领导

组长:应急管理岗主任

成员:由抗震救灾指挥部从市、区专家库中根据需要选调地震、交通、水利、通信、电力、建设、消防、环保、气象等专业的专家组成。

负责为地质灾害灾(险)情应急管理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提供专业支持和咨询服务,为地质灾害灾(险)情应急救援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并参与应急处置方案的综合评估。

2.3 部门和单位基本职责

1基层指挥室:负责综合协调,内外部联系,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关文件、办理公文及应急管理信息、信访、机关后勤等保障工作。

2)人武民兵岗负责组织民兵应急排参加扑救工作。

3)财政管理岗:负责后勤保障,为抢险救灾提供资金保障。

4统景规资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包括:组织、协调影响居民住房地质灾害的防治;指导、监督有关部门好地质灾害预测预警工作;组织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评估工作,组织专家和专业单位制定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方案,指导镇相关部门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5规自环保岗:负责全镇地质灾害防治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镇各地质灾害点、工程建设、村民建房选址、市政设施、垃圾处理场等诱发地质灾害的巡查、排查、监测;参与地质灾害灾(险)情应急抢险工作,应急处置时的上下联络和协调

6)应急管理岗:负责应急救援队伍的联络和协调,到现场组织抢险救灾,参与制定应急抢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加灾害评估和事故调查、善后处置。

7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水利设施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和因洪水引发地质灾害的防治;当发生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威胁到水利设施及周边人民群众安全时,应立即向镇抢险救灾领导小组报告,制定应急抢险救灾方案;参与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工作。

8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负责联系协调学校、景区等文旅单位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地质灾害舆情监控和抢险救援宣传。

9平安办:协调联系派出所做好突发事件事发区域警戒和治安保卫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单位做好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协调工作。

10民生办:负责协调卫生院做好医疗救护工作;应急处置时的后勤保障、社会救助,以及善后处置、事故调查,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应急工作事项。

11)相关村(社区)和社会单位:可能发生地质灾害或发生地质灾害时,各村(社区)和社会单位应首先作出应急反应,立即组织干部疏散地质灾害影响范围的群众,帮助学生、幼儿园,以及行动困难人员转移疏散,组织开展自救互救、抢险救灾、维护社会秩序等紧急处置;收集汇总灾情及时向镇政府报告。

2.4 专家组及职责

根据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需要,本镇从市政府或区政府相关专家库中抽调专家,组成专家组;主要负责对确定突发地质灾害灾(险)情事件级别采取相应的措施提出建议;对突发地质灾害灾(险)情事件应急准备提出咨询建议;参与制定、修订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对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应急处置进行技术指导;承担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和日常管理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3预防预警

3.1预防

3.1.1地灾隐患巡查、排查

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巡查,开展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工作,要重点加强人员密集区(各村社人员聚集区)、重要基础设施周边、重要交通干线、农房周边、旅游景区等区域排查,并按规定将排查结果、危险等级及防灾责任单位向社会公布。

3.1.2群测群防

本镇结合四重网格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群测群防监测并逐步推进实施地质灾害智能化监测预警。对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群测群防员、片区负责人、驻守地质队员、防治区地环站的四重网格人员和岗位职责,开展群测群防监测预警工作,设置警示标志标牌,发放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制定单点应急处置方案,并开展预案演练。

3.1.3重点勘查和综合防治

开展地质灾害灾情综合防治,实施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和乡村建设、生态修复相结合,进行综合治理;结合土地整理、易地搬迁、危旧房改造、新农村建设等项目和资金,实施地质灾害避险移民搬迁工程。

3.1.4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

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25土地日、10·13国际减灾日等特殊纪念日等重要节点为契机,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等五进活动,采取防灾视频、广播、网络媒体、微信等多种宣传形式,普及地质灾害防治有关法律法规及防灾避险科普知识,提高全镇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3.1.5制订防治规划和年度防治方案

规自环保岗依据本镇地质灾害灾情调查评估成果和上一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本镇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镇政府批准公布并实施。

3.2预警预报

3.2.1地质灾害(灾情)预警(预报)分级

预警预报等级分为级(红色)、级(橙色)、级(黄色)、级(蓝色)4个等级(分级标准见附录9.19.2)。镇地指办根据风险大小、临时撤离转移受威胁群众人数和潜在经济损失启动相应级别地质灾害险情应急响应。

3.2.2预警预报的发布

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包括地质灾害年度预报、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和地质灾害临灾预报。

地质灾害年度预报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会同区气象局等部门在年初提出全区地质灾害突发事件趋势分析,并纳入年度防灾方案发布。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会同区气象局等部门会商,报请区政府同意后,由区地指办进行发布。

地质灾害临灾预报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发布,其中大型及以上地质灾害临灾预报根据监测结果上报市规划自然资源局批准并发布(监测预警分级见附录9.19.2)主要内容包括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等。

镇地指办应加强预警信息接收终端建设,建立面向全镇村(社区)社会单位的预警信息传递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预警信息接收传递工作。充分利用多种方式,快速、及时、准确地将预警信息传播给社会各界和公众。

3.3预警预防行动

镇地指办对地质灾害信息进行研究分析,达到预警级别的,及时向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领导小组报告;对可能达到较大、重大、特别重大预警级别的,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在采取相应措施的前提下,应及时报告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区地指)。

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应急准备工作。镇地指办要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及时将准备情况报告区应急指挥部。各村(社区)、镇属有关部门按照地质灾害预警信号和防御指南,积极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的影响。

4应急响应

4.1灾情(险情)报告

4.1.1报警

突发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发生后,地质灾害监测点人员获悉情况的社会单位或群众应立即向当地村(社区)委会或镇政府报告。村(社)委会或有关部门接到报告的,应当立即转报镇政府。镇政府值班电话:67281149统景规资所电话:67280626

4.1.2处警

镇政府值班室规自环保岗应急管理岗规资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并按照市、区有关规定分级报告。情况危急时,村(社)委会、接报的部门应当立即组织受威胁对象撤出危险地带,必要时可强行避灾疏散。

4.1.3信息报送

镇地指办应按照规定及时、准确、规范向区地指办报告地质灾害灾(险)情。同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的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信息。

4.2 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灾(险)情应急工作遵循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分级响应的原则,根据地质灾害灾(险)情种类、级别和危害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

4.2.1 先期处置

1突发地质灾害灾(险)情发生后,地质灾害监测点人员或村(社区人员发现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判断,第一时间汇报给相关村(社)委会和相关负责人,相关村(社)委会应迅速组织人员实施抢险救援及人员疏散;

2同时相关村(社区或监测点负责人应向镇值班室(联系电话:67283312)或者规自环保岗应急管理岗等相关负责人或办公室汇报突发地质灾害灾(险)情的实际情况,包括不限于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或被困情况、影响范围情况等;

3镇值班领导或规自环保岗应急管理岗领导接到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报警后,应第一时间带队赶赴现场核实情况,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分析研判,研判标准详见(附录9.39.4);如果现场情况未达到级标准,带队领导根据实际地质灾害灾(险)情现场安排相关村(社区人员抢险救援,组织人员疏散与受灾人员的安置等;达到级标准后带队领导把实际情况汇报给指挥长或常务副指挥长,经同意后启动应急响应,成立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组织、指挥、协调、处理地质灾害灾(险)情相关事务

4.2.2 一般地质灾害灾(险)情(级)应急响应

发生一般地质灾害灾(险)情,镇地指迅速启动本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全镇地质灾害灾(险)情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抢险救援实际需要设置工作组;各应急小组应立即赶赴现场向指挥部报到,由指挥部统一调度指挥,明确任务分工;主要处置程序及措施如下:

序号

响应内容

主要响应措施

负责人

队伍集结

由指挥部办公室通知指挥部成员、各应急工作组组长;各组组长通知各组成员到指挥部指定的地点集结。

规自环保岗

应急管理岗

各组组长

1 

指挥协调

1)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等到一线指挥,部署地质灾害灾(险)情抢险救灾工作,向各组下达抢险救灾指令。

2)副指挥长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坐镇指挥和调度。

3财政分管领导负责总后勤指挥和调度。

4必要时召开会商协调会,针对地质灾害类型、受灾范围、受灾人群等制定抢险排险方案,作出有针对性安排部署。

指挥长

常务副指挥长、副指挥长财政分管领导

2 

现场抢险及人员搜救转移

抢险救援组(镇综合应急救援队)接到报告应第一时间立即准备地质灾害抢险救援装备、器材赶到受灾现场进行现场抢救;其他救援队伍根据指挥部安排实施地质灾害灾情抢险救援行动;抢险救援主要包括:

(1)开展生命搜救,疏散灾区群众到应急避难场所;

(2)根据不同的地质灾害灾情包括滑坡、危岩崩塌、地面塌陷等,采取相应的抢险救援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地质灾害灾情

(3)在指挥部及医疗救护组的指导下做好卫生防疫的善后处置工作;

4)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灾(险)情的环境恢复及环境保护工作。

抢险救援组

3 

医疗救护

组织医疗救护人员到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护;以及灾区善后卫生防疫指导工作。

医疗救护组

4 

现场管控

平安办人员组织、协调大盛派出所、统景公巡中队、对危险区域实施警戒,实施交通管制,畅通救援通道,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秩序维护

5 

抢险排险

根据需要,联系电力、燃气等单位切断危险区域内的供电、供气,必要时,实施熔断机制,可采取停学、停工、停业、停运、停游等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综合协调组

6 

后勤保障

为抢险救灾行动提供交通、能源、物资等保障。向转移安置人员提供食品、饮用水、保暖设施等生活必需品;抢险需要工程机械时,联系协调建筑施工单位等单位。

后勤保障组

7 

灾情监控

规自环保岗组织协调208地质队驻守队、规资所、地质监测站有关人员等部门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值守办公,安排专人对受灾现场进行监测,密切监视受灾现场的雨情、水情、滑坡、危岩崩塌、地面塌陷等实际情况,了解气象信息,综合研判灾情发展趋势,为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

灾情观察组

8 

协调联系

接收各村(社区)上报的地质灾害灾情信息,及时向上级汇报地质灾害灾情和处置情况,向指挥部及各应急工作组传达区地指的指示;根据需要联系有关技术专家,为抢险救灾提供专业技术指导;启动联动机制时,联系片区联动的相关邻镇和其他组织参加本镇应急处置。

综合协调组

9 

舆情发布

在指挥部的指导下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通过电视、广播、手机短信、互联网、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发布地质灾害灾(险)情抢险救灾各项新闻报道,做好社会和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与引导工作。

新闻舆情组

10 

善后工作

规自环保岗协调应急管理岗、监督指导保险公司做好理赔服务;做好救灾资金和物资的安排调度,接收和安排救灾捐赠资金和物资;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协助对受损房屋进行排查和安全鉴定,配合市、区级相关部门开展震害损失评估和地震科学考察。

善后工作组

11 

扩大应急

当地质灾害灾(险)情态势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趋势;或灾(险)情级别达到较大(级)及以上时,镇地指应迅速报告区地指请求支援。指挥权移交给上级应急指挥机构,配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部

4.2.3 较大(级)及以上地质灾害灾(险)情应急响应

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地质灾害灾情,镇地指迅速启动本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全镇地质灾害灾情的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并向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出支援请求,级响应报国务院突发地质灾害指挥机构和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突发地质灾害指挥部启动;级响应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突发地质灾害指挥部启动;级响应报市地指批准后,由区突发地质灾害指挥部启动。本镇突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北碚区突发地质灾害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下进行。

4.3指挥与协调

预案启动后,镇地指统一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设立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事发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当上级指挥机构到达现场后,移交指挥权,在上级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4应急结束

大盛镇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评估确定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得到有效控制或已消除,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终止应急响应。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结束后,由本镇政府负责,按有关法规和政策,对地质灾害伤亡人员给予救治和救济。本镇协助各有关部门,迅速对地质灾害现场进行清理,排除障碍,保证交通畅通,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确保六有: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住所、有干净水喝、有医疗保障、确保学生有地方上学,同时组织干部群众开展灾害重建工作。

5.2社会救助

民生办联系区红十字会、区慈善会在必要时开展捐赠活动,并积极争取区内外机构和个人的捐款捐物,并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及时将捐赠资金和物资安排发放给受灾群众。充分发挥村社区、基层组织的作用,做好灾后心理重建,针对受灾群众心理恐惧、忧虑、痛苦、悲伤、绝望等脆弱性,开展心理支援和帮扶。

5.3保险理赔

灾害发生后,各有关部门及时协调有关保险公司提前介入,按照工作程序做好参保理赔工作。

5.4调查评估

应急响应结束后,镇地指组织成立工作组,开展灾害调查、评估工作,并及时将调查评估报告报送区委、区政府和区地指

6应急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镇办内设24小时值班电话023-67283312,随时保持与内、外部的信息联通;外部、镇办内部及辖区社区主要人员联系方式见相关附件。

经发办负责协调通信单位为防汛抗旱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充分利用公共广播、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

6.2应急装备保障

大盛应急管理岗办公室根据应急救援业务需求,采购、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并掌握其调集途径。

现场指挥部处置过程中可紧急征用或调用事发地周边社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装备和器材工具参与应急处置,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应及时返还并依法给予相应补偿。

6.3应急队伍保障

建立和完善本镇的地质灾害抢险救援队伍。根据抢险救援工作的需要,主要依托镇综合救援队和民兵队伍,各村(社区)、各单位按照镇地指的指令,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地质灾害灾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组建各类群众性的应急救援队伍,对突发性的地质灾害灾情进行先期处置。

6.4物资保障

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积极培育和发展紧急动员能力,确保救灾所需的物资器材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在保证必需的救灾物资储存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应急生产启动运行机制,实现救灾物资动态储备;加强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用、挪用、流散和失效,一旦出现上述情况,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6.5资金保障

本镇建立地质灾害灾情防治专项基金,保证救灾资金和物资必须专款专用,专物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贪污。镇政府有关部门每年组织对救灾资金、物资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检查结果报告镇政府。

6.6交通运输保障

加强应急交通保障,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提供快速、高效、顺畅的道路设施、交通工具和运行秩序。地质灾害发生后,要及时对灾害现场实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据需要组织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道路设施受损时要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良好状态;必要时,可紧急动员和征用其他部门及社会交通设施装备。

6.7医疗卫生保障

镇中心卫生院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救护保障的组织实施;其他群众性救援组织和队伍应积极配合专业医疗队伍,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工作,必要时由镇地指向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配医疗专家和药品及转治伤员等相关请求。

6.8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1)依据全镇总体规划,预先考虑在居民生活、工作地点周围规划、改造或建设应急避难场所,为居民在紧急状态下提供紧急疏散、临时生活的安全场所。

2)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要结合实际情况,考虑人口密度、人群疏散条件、场地安全性条件、道路畅通情况等因素,在附近的重要路口设置明显标示牌。

3)临时应急避难场所应具备应急供水、应急棚宿区、应急照明用电和应急厕所等基本设施,短期、长期应急避难场所应设置应急指挥部、应急供水、供电、通讯、物资供应、卫生防疫、广播电视等配套设施。

6.9 治安保障

大盛镇协调公安部门负责事故现场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必要时及时疏散群众,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事故发生地协调交巡警大队和公安派出所配合。

6.10 技术保障

突发地质灾害灾情时,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分级,镇地指可以向区政府申请援助地质灾害相关的专家组给予支持,并向区地指办报告,内容包括本次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受到灾害影响的范围、人员伤亡等情况。

7宣传培训与演练

7.1预案宣传、培训

本镇有关部门应利用多种途径,多层次、多方位宣传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救灾知识,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助能力。

本预案发布后,应急管理岗应及时进行宣导。全镇各级各有关部门应组织开展本部门、本系统有关人员的学习培训,熟悉本级预案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做好实施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7.2预案演练

镇地指办每年应组织开展一次镇级突发地质灾害综合应急演练,每半年对所有纳入群测群防的隐患点至少开展1次简易应急避险演练。演练要从实际出发,深入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增强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对灾害心理承受能力,切实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7.3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地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导致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8附则

8.1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镇规自环保岗编制并负责解释。

8.2预案修订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规自环保岗应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修订期限最长为3年。

8.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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