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标题
  • 重庆市北碚区静观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 索引号
  • 11500109009298931A/2023-00016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 北碚区静观镇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简介
  • 体裁分类
  • 机构职能
  • 成文日期
  • 2023-12-22
  • 发布日期
  • 2023-12-22
  • 有效性
  • 有效

根据《中共重庆市北碚区委办公室、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北碚区优化完善镇街机构设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北碚委办〔2019〕37号)和《中共重庆市北碚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静观镇机构设置的通知》(北碚委编〔2019〕17号)精神,静观镇党委研究决定,结合实际,进一步优化完善静观镇机构设置及职责。

一、优化完善机构设置及职责

(一)基本原则

严格按照区编委要求,优化设置机构。坚持以下原则,结合实际,完善机构职责。

1.在坚持区编委明确的机构职责前提下,按照职责只增不减的原则,结合静观实际,细化机构职责,综合办事机构统一增加“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这一职责。各机构已经在履行,但本次未细化明确职责,原则上仍由原机构负责,实际运行中确需调整的由镇党委集体研究确定。

2.交叉职责各有侧重,综合办事机构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事业站所履行公共服务职能。

3.正确处理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与有关机构日常管理职责关系。应急管理办公室侧重应急统筹协调和应急事项的现场处置工作,日常管理工作仍由有关业务部门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队侧重行使行政执法权,日常管理工作仍由有关业务部门负责。

4.镇村道路、给水、排水、人居环境等基础设施由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实施,原单位负责做好项目移交和手续配合工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日常维修整治项目仍由有关业务部门负责。

5.加强机构统筹管理和人员统筹使用。党政办公室与党群工作办公室统筹办公,党政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管理;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与退役军人服务站统筹办公,民政和社会事务办主任负责统筹管理;应急管理办公室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筹办公,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管理。

(二)综合设置办事机构

静观镇党委、政府设置综合办事机构8个。

1.党政办公室(挂人大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统筹负责宣传、统战、法制、编制、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武装、目标管理、民宗侨台、政府采购以及综合协调、文秘档案、机要保密、公务接待、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承办人大、政协工作方面的具体事务。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党群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责:统筹负责基层党建、群团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3.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统筹负责经济发展规划与指导服务、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减轻农民负担、扶贫开发、乡村振兴、招投标、招商引资、科学技术、一事一议、供销、商贸、能源、通讯、气象等职责,负责农村新经济组织和中介组织管理与指导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4.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统筹负责民政、教育、卫生健康、老龄事业发展、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区管理等职责。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5.平安建设办公室

主要职责:统筹负责信访、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负责治安巡逻队的日常管理。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6.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

主要职责:统筹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两违(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监管、地灾防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城乡垃圾清运、市政设施日常维护、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责,负责全镇范围内的个人建房的申请、审批及发证的相关工作以及单位建设的申报工作,配合做好村镇房屋所有权证的登记工作,负责城市协管队的日常管理。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7.财政部办公室

主要职责:统筹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国有资产管理、村级财务管理、协税护税等职责。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8.应急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统筹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等职责,协助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交通、车辆、食品药品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2工作,负责消防队的日常管理。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推进行政执法改革,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行统筹运行的机制。

镇纪委、武装部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章程设置。司法所按“一街(镇)一所”设置。

(三)统筹设置事业站所

静观镇党委、政府设置事业站所6个。

1.农业服务中心

宗旨:开展农业服务,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职责任务:负责种植业、养殖业、林业、渔业水产、水利、农机、畜牧兽医等方面的技术推广指导、科普、信息服务、项目管理、灾害防治。承担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病虫害防治和水土保持等服务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知识培训、技术推广、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职责;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负责农村新经济组织和中介组织的服务;组织开展防汛、抗旱等抢险救灾;负责山坪塘等农业生产服务设施的日常整治维修,村级水厂设施设备维护和日常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协调工作;负责森林资源管理与保护、森林防火与巡山护林,协助做好林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文化服务中心

宗旨: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旅游体育服务,繁荣群众文化旅游体育事业。

职责任务:负责宣传贯彻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群众业余文体生活;协助有关部门加强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管理,使之规范有序发展;加强文体基础设施建设和业余文体骨干队伍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文物保护及旅游资源的开发工作,积极发展文化产业,打造文化旅游发展品牌;负责本辖区旅游业发展工作,做好融媒体、舆情管控、广播电视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3.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宗旨:为城乡居民就业和社会保障提供服务。

职责任务:贯彻落实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服务的方针政策;负责下岗、失业、就业困难和劳动年龄内人员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创业培训、岗位开发等就业创业服务;开展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和服务工作;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相关服务。负责审核享受低保待遇人员资格和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发放工作;开展社会救助和城乡医保办理相关工作;负责镇公共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4.退役军人服务站

宗旨:为退役军人提供服务。

职责任务: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部署要求,更加突出面对面、个性化、主动服务退役军人。做好关系转接、联络接待、优抚救济、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5.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宗旨:依法或根据授权开展行政执法。

职责任务: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城市管理、两违(违法用地、违法建筑)、食品药品监管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6.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宗旨:为村镇建设提供服务。

职责任务:宣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村镇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协助组织申报编制镇域总体规划、集镇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等;协助做好全镇范围内的个人建房的申请、审批及发证的相关工作以及单位建设的申报工作,配合做好村镇房屋所有权证的登记工作;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对镇村道路、给水、排水、人居环境等基础设施进行合理规划和建设;做好各项村镇建设资料、报表的整理、归档工作,管理好村镇建设档案;承担土地征收和土地流转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

(一)人员编制

1.静观镇行政编制38名,政法专项编制2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2名。

2.静观镇事业编制41名(其中:农业服务中心10名、文化服务中心5名、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6名、退役军人服务站5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0名、村镇建设服务中心5名)。

(二)领导职数

1.静观镇处级领导职数12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镇长1名,人大主席1名,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1名,政法书记1名,武装部长、副镇长1名,副镇长2名,组织委员1名,宣传委员、统战委员1名,专职人大副主席1名。

2.静观镇8个综合办事机构科级领导职数13名(8正5副)。

镇纪委副书记、司法所所长按综合办事机构正职配备。

3.静观镇6个事业站所科级领导职数14名。其中:农业服务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文化服务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设所长1名、副所长1名;退役军人服务站设站长1名、副站长1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设队长1名、副队长2名;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三、工作要求

(一)顾全大局,服从安排。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机构改革对于转变政府职能,提升基层管理和服务水平,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服从工作安排 ,形成强有力工作合力。

(二)按时交接,平稳过渡。本通知宣布后,各部门即刻按照新职责运行,人员在2个工作日内到岗履职,边工作边交接。交接期间工作实行“双负责制”,确保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机构改革期间,因个人原因对工作造成重大失误的,按有关规定追责问责。各机构运行中的问题及时向党政办反馈。

办公地址:重庆市北碚区静观镇华渝路111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23-68233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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