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标题
  • 重庆市北碚区静观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 11500109009298931A/2019-00017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 北碚区静观镇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 2019-09-23
  • 发布日期
  • 2019-09-23
  • 有效性
  • 有效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是执行政策法规。认真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实支农惠农各项政策措施。认真宣传执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把农民群众的思想行为统一到党和国家的意志上来,不断巩固和发展农村的大好局面。

二是推动经济发展。乡镇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把经济管理职能从直接抓经济发展转到为市场主体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着力抓好制定发展规划、健全市场体系、加强产业引导、建设现代农业、培育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素质、增加农民收入、推进扶贫开发等工作,推动经济发展。

三是搞好社会管理。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加快城镇化步伐;坚持依法管理社会事务,加强土地管理、村民自治、社区建设、人口和计划生育、殡葬改革等各项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农村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搞好资源节约,保护和建设农村生态环境。建立重大疫情、灾情等公共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机制,提高应对公共危机能力。乡镇要创新管理体制和方式,建立政府行政功能与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不断提高依法管理社会的能力。

四是强化公共服务。乡镇要把管理和服务有机统一起来,将主要精力转移到为基层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更多更好地公共服务上来。推进农村公共事业发展,加强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健全农村服务体系,为农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政策、科技、信息服务;加快农村科技教育、公共卫生等各项事业发展;加强基层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健康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

五是维护和谐稳定。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合作医疗、医疗救助、社会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建设,做好五保供养和农村贫困人口救助工作,搞好城镇社会保障,保证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平安建设,做好农村信访工作,加强各类矛盾纠纷调解,防范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良好治安秩序,保障农民群众安居乐业。

(二)机构设置

设置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挂民政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管办公室。党政办公室主要承担党的组织建设、纪检监察、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统战、武装、编制、人事、民宗侨台、工青妇、老龄、目标管理、文秘等方面职责,负责承办人大、政协工作方面的具体事务。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承担经济发展规划与指导服务、社会经济统计、扶贫开发等方面职责。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承担民政、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社会救济、残疾人事业、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务输出、社区管理等方面职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承担法制建设、人民调解、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应急事件、救灾抢险、车辆、船舶、矿山、森林防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职责。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承担辖区规划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市容环境管理、环保等方面职责。财政办公室主要承担财政收支、预决算、财务管理和监督、各项农民补贴兑付和耕地占用税、契税征收管理等方面职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主要承担食品、药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职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要承担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职责。

设置3个公益性事业机构,即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农业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农技、农机、林业、水利水保、水产、畜牧兽医等方面的重大技术推广,信息服务、资源环境保护、灾害防治等工作。文化服务中心主要承担文化、宣传、广播电视、体育、科技培训等方面服务工作。社会保障服务所主要承担就业、再就业以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劳动和社会保障,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优抚救济等社会保障工作。

(三)机构改革情况

本镇2018年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4,802.44万元,支出总计4,802.4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9.61万元、增长3.22%,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二是信访维稳经费增加,三是工资调整,养老、医保、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支出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4,744.89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98.06万元,增长6.70%,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社保等缴费基数的调整、信访维稳经费的支出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44.89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4,797.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1.75万元,增长4.39%。其中:基本支出2,021.95万元,占42.15%;项目支出2,775.08万元,占57.85%,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社保等缴费基数的调整、信访维稳经费的支出等。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14万元,下降90.62%,主要原因是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提升工程项目使用23.54万元,大坪锅厂坡滑坡整治工程使用28.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744.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0.75万元,增长8.97%。主要原因是一是增人增资,二是信访维稳经费增加,三是工资调整,养老、医保、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00.50万元,增长55.86%。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7.54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797.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4.44万元,增长6.5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52.65万元,增57.57%,主要原因是一是增人增资,二是信访维稳经费增加,三是工资调整,养老、医保、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14万元,下降90.6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提升工程项目使用23.54万元,大坪锅厂坡滑坡整治工程使用28.6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65.30万元,占24.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3.20万元,增长43.49%,主要原因一是补选区镇人大代表增加了支出;二是新增人员增加了支出;三是组织、武装、宣传、民调工作等增加了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254.30万元,占5.3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5.54万元,增长42.26%,主要原因一是扫黑除恶增加支出;二是增加了维稳费用;三是专职消防队增加了支出。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5.65万元,占2.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28万元,增长69.15%,主要原因一是举办广场舞、文明家庭评选增加了支出;二是文广站公用、人员费增加。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12.49万元,占31.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7.64万元,增长95.20%,主要原因一是低保、特困、义务兵优待金调标增加了支出;二是敬老院劳务费增加;三是离退休人员支出增加等。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1.21万元,占2.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3万元,增长4.57%,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体检费增加。

(6)节能环保支出73.80万元,占1.5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80万元,增长0.00%。  

(7)城乡社区支出321.75万元,占6.7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37万元,下降10.65%,主要原因是花乡广场工程支付完成,减少了支出。

(8)农林水支出1,015.20万元,占21.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4.34万元,增长91.24%,主要原因一是农村清洁费的增加;二是村干部工资的调标。

(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84万元,占0.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4万元,增长0.00%。

(1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20.38万元,占2.51%,较年初预算增加14.10万元,增长13.27%,主要原因是大坪锅厂坡滑坡整治工程增加了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85.11万元,占1.7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6万元,下降2.81%,主要原因是残疾人危房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21.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36.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7.41万元,增长15.32%,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年终绩效、社保资金的增加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385.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27万元,增长17.08%,主要原因是补选区镇人大代表等导致公用费用的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3万元,增长0.00%。本年支出2.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3万元,增长0.00%。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6.8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6万元,下降4.5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70万元,下降3.88%,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镇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1.85万元,主要是用于因公出境去台湾交流学习。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1.85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境1人,年初无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85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境去台湾交流学习,上年无此情况。

无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9.9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万元,下降6.38%;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2万元,下降6.02%,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对公务车的管理,严格控制公务车出行,杜绝了公车私用的情况,使其运行费下降。

公务接待费35.0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财政厅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7万元,下降7.82%;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63万元,下降6.98%,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1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523批次4,11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5.1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2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7.2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费、水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97万元,增长6.58%,主要原因是补选区镇人大代表等导致运行费用的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家具、电脑、空调等货物,以及购买文艺汇演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镇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00万元。对1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均已达标,改善了群众生产生活环境,解决了群众出行难的问题,对地区经济发展有所促进。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2018年一事一议项目基于年初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我们将在2019年的项目实施中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加强建设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加强各村对实施项目的工程资料规范化标准化。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8233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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