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标题
  • 重庆市北碚区静观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 11500109009298931A/2021-00007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 北碚区静观镇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 2021-04-19
  • 发布日期
  • 2021-04-19
  • 有效性
  • 有效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是执行政策法规。认真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实支农惠农各项政策措施。认真宣传执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把农民群众的思想行为统一到党和国家的意志上来,不断巩固和发展农村的大好局面。

二是推动经济发展。乡镇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把经济管理职能从直接抓经济发展转到为市场主体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着力抓好制定发展规划、健全市场体系、加强产业引导、建设现代农业、培育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素质、增加农民收入、推进扶贫开发等工作,推动经济发展。

三是搞好社会管理。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加快城镇化步伐;坚持依法管理社会事务,加强土地管理、村民自治、社区建设、人口和计划生育、殡葬改革等各项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农村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搞好资源节约,保护和建设农村生态环境。建立重大疫情、灾情等公共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机制,提高应对公共危机能力。乡镇要创新管理体制和方式,建立政府行政功能与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不断提高依法管理社会的能力。

四是强化公共服务。乡镇要把管理和服务有机统一起来,将主要精力转移到为基层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更多更好地公共服务上来。推进农村公共事业发展,加强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健全农村服务体系,为农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政策、科技、信息服务;加快农村科技教育、公共卫生等各项事业发展;加强基层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健康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

五是维护和谐稳定。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合作医疗、医疗救助、社会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建设,做好五保供养和农村贫困人口救助工作,搞好城镇社会保障,保证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平安建设,做好农村信访工作,加强各类矛盾纠纷调解,防范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良好治安秩序,保障农民群众安居乐业。

(二)机构设置。

2019年静观镇实行机构改革,改革后设置党政办公室(挂人大办公室牌子)、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设置6个事业机构,即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三)单位构成。

静观镇为一级预算单位,机构改革后,由8个综合办事机构和6个事业站所构成。区编办核准编制为83人,201912月底,实有人员为71人。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镇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情况。静观镇在机构改革后由原来的8个综合办事结构和3个事业站所变为8个综合办事结构和6个事业站所。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由于机构改革只是增加了机构数,人员数没有大的变化,故财务调整不大。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5,968.03万元,支出总计5,968.0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65.59万元、增长24.3%,主要原因一是增人增资,二是我镇开展了彩钢棚及大棚房整治工作,三是工资调整,养老、医保、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支出增加。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5,962.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17.74万元,增长25.7%,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社保工资等调整及开展了大棚房、彩钢棚整治工作。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62.63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5.40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5,962.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65.59万元,增长24.3%,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社保工资等调整及开展了大棚房、彩钢棚整治工作。其中:基本支出2,105.79万元,占35.3%;项目支出3,856.83万元,占64.68%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为大坪村锅厂坡滑坡整治工程的剩余费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968.03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65.59万元,增长24.3%。主要原因一是增人增资,二是我镇开展了彩钢棚及大棚房整治工作,三是工资调整,养老、医保、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59.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17.98万元,增长25.7%。主要原因一是增人增资,二是我镇开展了彩钢棚及大棚房整治工作,三是工资调整,养老、医保、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0.41万元,增长4.8%。主要原因是我镇开展了预算外的彩钢棚及大棚房整治工作。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40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59.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65.84万元,增长24.3%。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社保工资等调整及开展了大棚房、彩钢棚整治工作。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0.41万元,增长4.8%。主要原因是我镇开展了预算外的彩钢棚及大棚房整治工作。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为大坪村锅厂坡滑坡整治工程的剩余费用。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80.17万元,占19.8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85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费用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117.73万元,占1.9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19万元,下降19.3%,主要原因是2019年消防队的费用更换了功能科目。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5.79万元,占2.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67万元,增长26.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的增加;二是支付了老广播员的社保费。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76.11万元,占24.7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6.86万元,增长5.5%,主要原因是低保、特困等调高了标准。

5)卫生健康支出142.87万元,占2.4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07万元,下降7.8%。主要原因是计划生育工作经费支出减少。

6)节能环保支出597.46万元,占10.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1.26万元,增长2,180.4%,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镇开展了大棚房、彩钢棚整治工作,增加了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303.25万元,占5.0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14万元,下降12.5%。主要原因是污水管网处理工程已于2018年完工。

8)农林水支出1,768.67万元,占29.6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88.91万元,下降21.7%。主要原因是村社人员开支减少。

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80万元,占0.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0万元,增长0.00%

10)住房保障支出133.72万元,占2.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91万元,增长59.6%,主要原因是调高了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3.39万元,占1.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6.39万元,增长449.4%,主要原因是将消防的所有费用纳入了该功能科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05.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05.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76万元,增长4.2%,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年终绩效、社保资金的增加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400.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09万元,增长3.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公用费用的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5万元,下降8.5%,主要原因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减少。本年支出2.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5万元,下降8.5%,主要原因是地质灾害防治支出减少。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2.0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95万元,下降23.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79万元,下降22.1%,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镇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5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此项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年无此项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9.4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55万元,下降39.2%;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51万元,下降35.1%,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对公务车的管理,严格控制公务车出行,杜绝了公车私用的情况,使其运行费下降。

公务接待费32.6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财政厅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9万元,下降9.4%;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42万元,下降6.9%,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497批次2,99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8.8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7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7.2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费、水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02万元,增长6.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运行费用的增加。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37.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10万元,下降21.2%。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26.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0万元,下降9.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镇控制了会议和培训的次数,节省了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6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1.2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1.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1.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2.31%。主要用于采购主要用于采购办公家具、电脑、空调等货物,以及购买文艺汇演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镇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00万元。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2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均已达标,改善了群众生产生活环境,解决了群众出行难的问题,对地区经济发展有所促进。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一事一议项目基于年初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为200万元,执行数为199.9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9年修建生产生活便道33.333公里,涉及10个村,5000余群众受益,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

我们将在2020年的项目实施中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加强建设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加强各村对实施项目的工程资料规范化标准化。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委托第三方展开绩效自评工作。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重点绩效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8233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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