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标题
  • 重庆市北碚区三圣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 索引号
  • 11500109009298915L/2020-00013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 北碚区三圣镇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 2020-10-27
  • 发布日期
  • 2020-10-27
  • 有效性
  • 有效


重庆市北碚区三圣镇人民政府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职能职责

一是执行政策法规。认真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实支农惠农各项政策措施。认真宣传执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把农民群众的思想行为统一到党和国家的意志上来,不断巩固和发展农村的大好局面。

二是推动经济发展。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把经济管理职能从直接抓经济发展转到为市场主体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着力抓好制定发展规划、健全市场体系、加强产业引导、建设现代农业、培育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素质、增加农民收入、推进扶贫开发等工作,推动经济发展。

三是搞好社会管理。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加快城镇化步伐;坚持依法管理社会事务,加强土地管理、村民自治、社区建设、人口与计划生育、殡葬改革等各项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农村市场管理、维护市场秩序;搞好资源节约,保护和建设农村生态环境。建立重大疫情、灾情等公共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机制,提高应对公共危机能力。乡镇要创新管理体制和方式,建立政府行政功能与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策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不断提高依法管理社会的能力。

四是强化公共服务。乡镇要把管理和服务有机统一起来,将主要精力转移到为基层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更多更好地公共服务上来。推进农村公共事业发展,加强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健全农村服务体系,为农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政策、科技、信息服务;加快农村科技教育、公共卫生等各项事业发展;加强基层精神文明和民主法治建设,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健康素质,促进全面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

五是维护和谐稳定。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合作医疗、医疗救助、社会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建设,做好五保供养和农村贫困人口救助工作,搞好城镇社会保障,保证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平安建设,做好农村信访工作,加强各类矛盾纠纷调解,防范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良好治安秩序,保障农民群众安居乐业。

()机构设置

设置综合办事机构8个,分别为:党政办公室、党群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设置事业站所6个,分别为: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2019年4月,根据《中共重庆市北碚区委办公室、重庆市北碚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北碚区优化完善街镇机构设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北碚委办〔2019〕37号)精神,本单位进行了机构改革,进一步优化完善了三圣镇机构设置。本次改革新增综合办事机构2个,分别为党群办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新增了3个事业站所,分别为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执法大队和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单位机构改革后未调整财务,仍按年初预算安排各项支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镇2019年度收入总计4356.42万元,支出总计4356.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1.98万元,增长12.7%。主要原因是新增224.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用于征地成本返还。

2.收入情况。本镇2019年度收入合计4266.42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644.11万元,增长17.8%主要原因新增224.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用于征地成本返还,民生保障方面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66.42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90万元。

3.支出情况。本镇2019年度支出合计4356.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1.98万元,增长17.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方面的政策性调标和民生领域方面的保障水平加大。其中:基本支出1788.12万元,占41%;项目支出2569.3万元,占59%

4.结转结余情况。本镇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财政统筹返还剩余9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镇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266.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4.11万元,增长17.8%。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人员基本支出的政策性增长;二是民生投入增长。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65.52万元,增长27.3%。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支出政策性调标增长,民生保障力度加大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加强。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82.14万元。

2.支出情况。本镇2019年度支出合计4356.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1.98万元,增长17.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方面的政策性调标和民生领域方面的保障水平加大。其中:基本支出1788.12万元,占41%;项目支出2569.3万元,占59%

3.结转结余情况。本镇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财政统筹返还剩余9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镇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2.35万元,占23.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44万元,下降2.4%,主要是严格管控资金去向,厉行节约,办公经费有所下降。

2)公共安全支出94.93万元,占2.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69万元,下降26.8%,主要原因是辖区内平安稳定形势可控,整体情况较好,调整减少预算支出。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3.63万元,占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08万元,增加28.89%,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支出政策性调标。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78.05万元,占2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7.86万元,增长41.7%,主要原因是民政低保对象补助调标,社区干部工资调标。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62万元,占0.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6万元,下降0.9%,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减少。

6)节能环保支出205.31万元,占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7.39万元,增长163.5%,主要原因是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

7)城乡社区支出636.57万元,占1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9.04万元,增长362.9%,主要原因是实施了两个社区的新、老街市政设施提升及环境综合整治。

8)农林水支出915.22万元,占2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7.98万元,增长24.1%,主要原因是村干部工资调标,加大对农田水利建设力度,尤其是农村生产便道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9)交通运输支出189万元,占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9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大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投入。

1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4万元,占0.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4万元,主要原因是商标注册补贴。

11)住房保障支出117.59万元,占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31万元,增长60.5%,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调标补缴。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5.11万元,占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71万元,增长75.5%,主要原因是出现了地质滑坡灾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镇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88.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44.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7.07万元,增加30.0%,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费用调标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543.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81万元,增长9.2%,主要原因是政府内部机构整改办公室调整、人员增加及物价上涨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会议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镇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24.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7.64万元,主要原因是返还了三圣镇加油站征地成本。本年支出224.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7.64万元,主要原因是归垫了三圣镇加油站征地成本。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镇“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0.6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7.38万元,下降53.84%。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78万元,增长13.3%。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镇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处于低线水平,工作量增加,各类检查指导、调研数量增多,车辆老化增加油耗及维护成本,工作量增加加大车辆使用频率等。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12019年度本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2019年度本镇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2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2万元,下降20.6%,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1万元,增长17.2%,主要原因是2018年公务车运行成本控制已经处于低线水平,加之车辆老化增加油耗及维护成本,工作量加大车辆使用频率等。

4、公务接待费26.35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来访及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66万元,下降62.4%,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7万元,增长11.3%,主要原因是2018年的公务接待处于低线水平,加之工作量增大,各类检查指导工作的数量有所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镇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264批次263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镇人均接待费1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7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4.6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印刷费、劳务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培训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38万元,增长18.6%,主要原因是临聘人员劳务费、电费和差旅费支出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1231日,本镇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0.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0.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0.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扶贫项目杜花苗木、购买电脑、空调等固定资产。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33.37万元。各项目建成后,镇、村组织进行了验收,验收合格的项目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划拨了工程进度款。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政府广场照明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全面完成了年初既定目标任务。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38万元,执行数为21.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广场综合环境得到了提升。二是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三是拓宽了政策宣传渠道。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重点绩效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1306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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