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标题
  • 重庆市北碚区天府镇人民政府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 11500109009298851N/2018-00120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 北碚区天府镇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 2018-08-23
  • 发布日期
  • 2018-08-23
  • 有效性
  • 有效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是执行政策法规。认真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实支农惠农各项政策措施。认真宣传执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把农民群众的思想行为统一到党和国家的意志上来,不断巩固和发展农村的大好局面。

二是推动经济发展。乡镇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把经济管理职能从直接抓经济发展转到为市场主体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着力抓好制定发展规划、健全市场体系、加强产业引导、建设现代农业、培育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素质、增加农民收入、推进扶贫开发等工作,推动经济发展。

三是搞好社会管理。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加快城镇化步伐;坚持依法管理社会事务,加强土地管理、村民自治、社区建设、人口与计划生育、殡葬改革等各项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农村市场管理、维护市场秩序;搞好资源节约,保护和建设农村生态环境。建立重大疫情、灾情等公共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机制,提高对公共危机能力。乡镇要创新管理体制和方式,建立政府行政功能与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策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不断提高依法管理社会的能力。
        四是强化公共服务。乡镇要把管理和服务有机统一起来,将主要精力转移到为基层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更多更好地公共服务上来。推进农村公共事业发展,加强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健全农村服务体系,为农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政策、科技、信息服务;加快农村科技教育、公共卫生等各项事业发展;加强基层精神文明和民主法治建设,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健康素质,促进全面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
        五是维护和谐稳定。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合作医疗、医疗救助、社会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建设,做好五保供养和农村贫困人口救助工作,搞好城镇社会保障,保证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平安建设,做好农村信访工作,加强各类矛盾纠纷调解,防范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良好治安秩序,保障农民群众安居乐业。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现设有党政综合办事机构8个,公益性事业机构3个,负责本单位的各项事务。

党政办公室:承担党的组织建设、纪检监察、审计、保密、统战、武装、编制、人事、民宗侨台、工青妇、老干部、目标管理、档案管理、文秘、修志、机关后勤等方面职责,负责承办人大、政协工作方面的具体事务,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规划与指导服务、工商贸、招商引资、质监、旅游、社会经济统计、能源(电力、燃气)、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职责,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民政、卫生计生、科学、教育、社会救济、优抚、残疾人事业、村民自治、社区管理、老龄等方面职责,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司法、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应急事件、救灾抢险等方面职责,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承担辖区规划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市容环境管理、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征地、两违整治、房屋管理、棚户区改造等方面职责,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政办公室:承担财政收支、预决算、财务管理和监督、各项农民补贴兑付和耕地占用税、契税征收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职责,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承担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宣传教育、专项整治、生产经营许可备案、农村家宴备案、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方面职责,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承担辖区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私挖滥采、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职责,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业服务中心:承担森林防火、道路交通建设管理、扶贫开发、气象、农业、农业综合开发、林业、水利水保、水产、畜牧兽医等方面的重大技术推广、信息服务、灾害防治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文化服务中心:承担意识形态、文化、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广播电视、体育、科技培训等方面服务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承担就业、再就业以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劳动和社会保障,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3,417.03万元,支出总计3,417.03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860.02万元、增长33.63%,主要原因是区对本镇的专项拨款收入、补助收入、转移支付收入增加;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困难人群,农林水专项支出、由于工资增加而导致的住房公积金等的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218.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18.03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3,218.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9.33万元,占66.79%;项目支出1,068.70万元,占33.21%;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99.00万元,较上年增加199.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218.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1.02万元,增长25.85%。主要原因是区对本镇的专项拨款收入、补助收入、转移支付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99.03万元,增长59.3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人员增资经费、新增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一事一议补助、对村级的补助的支出预算。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218.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1.02万元,增长25.85%。主要原因是人员平时考核增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困难人群,农林水专项支出、由于增资而导致的住房公积金等的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99.03万元,增长59.3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人员增资、新增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一事一议补助、对村级的补助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年中根据要求由区专项拨款补助收入、转移支付收入安排支出。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0.37万元,占27.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9.5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公务员平时考核增资;公共安全支出49.97万元,占1.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33万元,主要原因是处理危房和地灾支出增加,导致公共安全支出加大;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5.01万元,占3.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92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增资,平时考核发放等支出增加;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76.64万元,占27.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5.52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增资,新增平时考核发放,困难人群的保障支出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5.17万元,占3.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0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导致医疗保险费增加;城乡社区支出175.24万元,占5.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3.24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对环境卫生整治项目支出预算,后调整增加预算支出;农林水支出771.55万元,占23.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1.36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增资、平时考核发放、农林水一事一议项目补助等支出增加;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7.11万元,占2.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11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此项经费,后因地质灾害增加预算支出此项资金;住房保障支出176.97万元,占5.5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9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导致公积金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49.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08.63万元,较上年增加24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发放补发平时考核,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等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等。公用经费540.69万元,较上年增加160.61万元,主要原因是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8.9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06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公务车改革要求,原有车辆上划处置,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3.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无公务用车购置。

2017年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3.9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因公出行、各项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0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改革车辆上划处置,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2.4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改革车辆上划处置,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

公务接待费24.9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有关部门工作检查,其他有关单位接洽工作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减少接待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4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230批次,2,27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0.0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7.9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8.3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1.78万元,下降0.47%,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各项运行经费,加强财务管理,减少了不必要的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未开展此项工作。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8306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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