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标题
  • 重庆市北碚区天府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 11500109009298851N/2019-00121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 北碚区天府镇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 2019-09-29
  • 发布日期
  • 2019-09-29
  • 有效性
  • 有效

重庆市北碚区天府镇人民政府
2018
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是执行政策法规。认真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实支农惠农各项政策措施。认真宣传执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把农民群众的思想行为统一到党和国家的意志上来,不断巩固和发展农村的大好局面。
   
二是推动经济发展。乡镇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把经济管理职能从直接抓经济发展转到为市场主体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着力抓好制定发展规划、健全市场体系、加强产业引导、建设现代农业、培育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素质、增加农民收入、推进扶贫开发等工作,推动经济发展。
   
三是搞好社会管理。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加快城镇化步伐;坚持依法管理社会事务,加强土地管理、村民自治、社区建设、人口与计划生育、殡葬改革等各项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农村市场管理、维护市场秩序;搞好资源节约,保护和建设农村生态环境。建立重大疫情、灾情等公共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机制,提高对公共危机能力。乡镇要创新管理体制和方式,建立政府行政功能与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策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不断提高依法管理社会的能力。
   
四是强化公共服务。乡镇要把管理和服务有机统一起来,将主要精力转移到为基层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更多更好地公共服务上来。推进农村公共事业发展,加强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健全农村服务体系,为农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政策、科技、信息服务;加快农村科技教育、公共卫生等各项事业发展;加强基层精神文明和民主法治建设,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健康素质,促进全面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
   
五是维护和谐稳定。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合作医疗、医疗救助、社会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建设,做好五保供养和农村贫困人口救助工作,搞好城镇社会保障,保证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平安建设,做好农村信访工作,加强各类矛盾纠纷调解,防范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良好治安秩序,保障农民群众安居乐业。

(二)机构设置。本单位现设有八个办公室,三个事业站所,负责本单位的各项事务。

党政办公室:主要承担党的组织建设、纪检监察、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统战、武装、编制、人事、民宗侨台、工青妇、老龄、目标管理、文秘等方面职责,负责承办人大、政协工作方面的具体事务。

财政办公室:主要承担政府财务收支、预决算、保证政府正常运转和其他工作的资金需要。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承担经济发展规划与指导服务、社会经济统计、扶贫开发等方面职责。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要承担法治建设、人民调解、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应急事件、救灾抢险、车辆、船舶、矿山、森林防火安全等方面的职责。

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承担民政、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社会救济、残疾人事业、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务输出等方面职责。

规划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办公室:主要承担场镇环境卫生、社区管理、城镇建设管理等方面职责。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主要承担食品、药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职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承担街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督查考核有关单位安全生产等工作。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主要承担就业、再就业以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劳动和社会保障,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优抚救济等社会保障工作。

农业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农技、农机、林业、水利水保、水产、畜牧兽医等方面的重大技术推广,信息服务、资源环境保护、灾害防治等工作

文化服务中心:负责文化宣传、群众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各项培训等方面服务工作。

  (三)机构改革情况。我单位2018年未进行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4,318.03万元,支出总计4,318.0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01.00万元、增长26.37%,主要原因是区对本镇的专项拨款收入、补助收入、转移支付收入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4,039.03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821.00万元,增长25.51%,主要原因是区对本镇的专项拨款收入、补助收入、转移支付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39.03万元,占100.00%。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79.00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4,118.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00.51万元,增长27.98%,主要原因是人员平时考核增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困难人群,环境卫生整治、农林水专项支出、由于增资而导致的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等的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919.50万元,占46.61%;项目支出2,199.04万元,占53.39%;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99.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8万元,增长0.24%,主要原因是区拨统筹结余专项资金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039.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21.00万元,增长25.51%。主要原因是区对本镇的专项拨款收入、补助收入、转移支付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4.22万元,增长18.28%。主要原因是区对本镇的专项拨款收入、补助收入、转移支付收入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79.0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118.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00.51万元,增长27.98%。主要原因是人员平时考核增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困难人群,环境卫生整治、农林水专项支出、由于增资而导致的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等的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3.73万元,增长20.6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人员增资、新增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一事一议补助、对村级的补助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年中根据要求由区专项拨款补助收入、转移支付收入安排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99.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8万元,增长0.24%,主要原因是区拨统筹结余专项资金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2.43万元,占25.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2.86万元,增长11.07%,主要原因是人员及相应的公用经费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125.64万元,占3.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5.67万元,增长151.43%,主要原因是危房搬迁工作等导致信访稳定工作压力大,维稳经费增加。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0.04万元,占4.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7.21万元,增长62.86%,主要原因是人员及相应的公用经费增加。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71.01万元,占30.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4.75万元,增长35.75%,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等支出渠道改变,加大了支出,并加大了对民生的投入。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2.55万元,占1.7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46万元,下降41.02%,主要原因是今年没有职工体检支出,在职和退休干部二次医疗报销减少。

6)节能环保支出57.58万元,占1.4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58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有此项预算,年中由区财政追加安排的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资金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134.01万元,占3.2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1.04万元,下降27.58%,主要原因是年中由区财政追加安排的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资金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环境整治经费减少。

8)农林水支出1,147.40万元,占27.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3.36万元,增长39.24%,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增资、平时考核发放、农林水一事一议项目补助等支出增加

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65万元,占0.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5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此项经费,年中由区财政追加安排企业商标注册奖励金和安全生产监督奖励金。

1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62万元,占0.04%,较年初预算减少65.49万元,下降97.59%,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此项经费,后因地质灾害增加了地灾防治工作资金。

11)住房保障支出73.62万元,占1.7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3.35万元,下降58.40%,主要原因是因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住房补贴发放人员金额减少,导致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19.5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39.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9.10万元,下降10.51%,主要原因是2018年未补发2016年、2017年的考核奖金等,故2018年人员经费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等。公用经费479.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0.72万元,下降11.23%,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9.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8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此项经费,年中区财政追加预算地灾防治工作资金和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资金。本年支出9.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8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此项经费,年中区财政追加预算地灾防治工作资金和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资金。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6.9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01万元,下降21.30%,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95万元,下降24.42%,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三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6.1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因公出行、各项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万元,下降32.7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82万元,下降32.6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

     公务接待费20.8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有关部门工作检查,其他有关单位接洽工作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7万元,下降9.43%,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14万元,下降16.58%,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212批次2,16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6.3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3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6.2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95万元,增长7.39%,主要原因是事业站所人员的一部分运行经费也由机关运行经费合并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家具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66.8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个项目产生了积极的社会效益,为群众的出行安全和居住安全提供了保障,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稳定,群众满意度较高。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天府镇采煤沉陷区农村危房紧急避让搬迁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本项目已经对236户、600人疑似D级危房群众实施了紧急搬迁过渡。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98.2万元,完成预算的98.2%。主要产出和效果:社会稳定压力得到极大缓解,有效化解了群众对立情绪,信访群体总体平稳可控,未发生到区、市集访的情况。群众居住安全得到保障,绝大部分居住在危房中的群众已搬离危险房屋,未发生一起因房屋垮塌引发的伤亡事故

天府镇板栗湾滑坡治理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板栗湾滑坡位于北碚区天府镇石家村,板栗湾滑坡在暴雨时整体安全储备较低,道路边坡变形区处于欠稳定状态,翁文祝房屋周边变形区处于基本稳定状态,滑坡主要威胁后方进出石家村的村级道路及3户村民,需要对其进行工程治理。根据规范,结合天府镇交通规划,设计采用桩板墙(旋挖成孔)进行工程治理。

治理工程实际完成17D=1.0m的圆形抗滑桩,桩长10-11m,锚固段长度4.5m,桩间距5.0m,桩间设置抗滑挡板,桩板均采用C30砼浇筑。工程数量满足质量要求。项目概算工程总投资97.39万元,实际工程总投入66.89万元。主要产出和效果:板栗湾滑坡治理工程消除了道路安全隐患,为周边居民安全出行提供了有利保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避免了村道的进一步变形,疏通了排水系统,道路适当外延用于后续绿化,美化了环境,为整个片区生态环境恢复起到了有利作用。改善了周边村社连接沟通发展问题,为后续交通规划提供了便利,盘活周边村社规划。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8306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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