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镇面向社会公开招录2022年农村本土人才的选拔公告
日期:2022-02-25

    根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本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渝委组〔201572号)《天府镇村(社区)后备干部人才选拔培养实施方案》(天府委〔201714号)文要求,为适应新时期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需要,着力建设一支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村(社区)干部队伍,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经镇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一批农村本土人才。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面试、考察及联审、党委研究决定等方式进行选拔。

二、选拔名额

本次公开选拔3名农村本土人才。

三、选拔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重庆市户籍公民。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225日,如“35周岁及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6225日及以后出生,依此类推。)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6.热爱基层工作,乐于奉献,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且能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能,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经招聘录用后,需从事村(社区)工作最低年限满2年。

(二)以下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为准)。

4.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5.受到党纪处分影响期内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存在涉黑涉恶、黄赌毒、盗抢骗等前科劣迹的人员。

7.其他不适合担任此岗位的情形。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面试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面试前)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方式:个人自荐、组织推荐均可;本人或委托他人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22 28 日—20223 4

3.报名地点:天府镇三楼党群办公室;咨询电话:68325706

4.需提交材料:报考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历(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3张;《天府镇农村本土人才报名表》(纸质版3份,电子版1份,报送至邮箱2071892701@qq.com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镇党委根据报考人员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由镇级部门进行联合复审,复审合格人员方能参加考试。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凭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入场。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作答,分值为100分。时间为20223109 30 分至11 30,地点为天府镇政府大楼4楼会议室。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的,取消本次笔试资格。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5天内公布在天府镇一楼公示栏。

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与拟招聘岗位名额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

(二)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于面试结果出来后3天内在天府镇政府大楼一楼公示栏予以公示。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如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学历高者、退役军人、中共党员、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天府镇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体检表》。体检在天府镇卫生院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天府镇党委、政府同意后到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天府镇政府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招聘人员的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等,审核拟招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录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拟招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确定的拟选拔人员在天府镇政府大楼一楼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和管理

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其录用及相关待遇按照农村本土人才有关政策执行,参照村(社区)“四职”干部进行管理。由镇党委根据各村(社区)干部需求情况,统筹安排工作岗位。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待遇参照村(社区)干部执行(不参加日常考核,享受养老和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补贴)。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的直接取消选拔录用。试用期满由镇党委进行集体研究,经研究合格者,确定为农村本土人才待遇按照镇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不准确影响审核结果,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和录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十、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录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三)请考生不要轻信手机及网络上发布的“考试真题”、“面试保过”等骗取高额费用的诈骗信息。

本公告由天府镇党委和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具体政策咨询电话:天府镇党群办,68325706。监督电话:天府镇纪委,68307603


附件:天府镇农村本土人才报名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