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妇女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9-09-23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坚持“党建带妇建”的原则,按照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服务基层的工作宗旨,落实“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以提高妇女儿童整体素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优化生存和发展的社会环境为根本,全面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不断探索创新,开创了妇女工作的新局面。

(二)机构设置。

内设一办一部:办公室、发展部;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即:北碚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北碚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71.87万元,支出总计271.8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7万元、下降2.71%,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减少了项目活动开支。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71.87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7.57万元,下降2.71%,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减少了项目活动开支。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1.87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71.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7万元,下降2.71%,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减少了项目活动开支。其中:基本支出173.27万元,占63.73%;项目支出98.60万元,占36.27%。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71.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7万元,下降2.71%。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减少了项目活动开支。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74万元,增长8.26%。主要原因是培训活动的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1.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7万元,下降2.71%。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减少了项目活动开支。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74万元,增长8.26%。主要原因是培训活动的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5.89万元,占83.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80万元,增长9.61%,主要原因是培训活动的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5.70万元,占9.45%。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72万元,占4.31%。

(4)住房保障支出8.56万元,占3.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4万元,增长12.34%,主要原因是根据北碚财预〔2018〕14号增加住房补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3.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3.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89万元,下降11.2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等。公用经费39.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37万元,增长63.38%,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1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7万元,下降35.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6万元,增长85.71%,主要原因是市妇联来我区调研。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一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与年初预算数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一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主要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公车故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与年初预算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一致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0.1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妇儿工委办来我区调研,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7万元,下降35.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6万元,增长85.71%,主要原因是主要用于市妇联来我区调研。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3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2.5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6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37万元,增长63.38%,主要原因是三八节会议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我单位未进行政府采购,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86.9万元。对1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通过对原先设定和实际开展的工作,比较经费预算安排和实际经费支出,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两纲工作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万元,执行数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根据市妇联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围绕区委、区政府四城同创中心工作,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项目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开展脱贫攻坚结对帮扶活动17次3000余人10万元。该活动实施后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项目依据充分,并且目标非常明确,预定目标设置合理,符合要求。该活动广泛发动妇联组织和爱心人士,深入社区、村开展结对帮扶和送温暖活动,参与人数4万余人,受益人数达到了项目实施地的100%,群众满意率96%。二是开展巾帼志愿服务活动12场15000余人3万元。该活动实施后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项目依据充分,并且目标非常明确,预定目标设置合理,符合要求。以“巾帼志愿者进乡村”为主题,广泛深入开展弘扬好家风,传播好文明。参与人数1.5万余人,群众满意率100%。三是家庭建设(寻找最美家庭、最美阳台等)30000余人7万元;该活动实施后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项目依据充分,并且目标非常明确,预定目标设置合理,符合要求。2018年寻找北碚“最美家庭”77户,全国最美家庭1户;区级文明家庭50户;重庆市最美阳台2户;重庆市最美庭院4户。参与人数3万余人,群众满意率98%。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项目单位虽然设立了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但目标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该项目从可持续发展角度而言,整体发挥的社会效益明显,经自评,项目平均分为98分,评价结果为优。

(四)以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度本单位没有以财政局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68206065

邮箱地址:19120377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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