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9-09-23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发展贡献力量;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开展残疾人康复、扶贫、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辅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建设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帮助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社会物质文化生活;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政策、规划和计划,起草有关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规草案;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向政府提出决策建议,管理发放《残疾人证》,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协助镇街考察残联干部,做好残联干部的管理工作,对全区基层残联工作者进行培训;承担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配合实施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监督实施残疾人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协会等社团组织;统筹开展为残疾人事业募捐活动;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办公室、业务科;下属1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北碚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三)单位构成。 

重庆市北碚区残疾人联合会部门包括:重庆市北碚区残疾人联合会、重庆市北碚区残疾人联合会下属二级单位北碚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公开报表中填列数据为单位本级和所有下属二级单位的汇总预算。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北碚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181.58万元,支出总计1,181.5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0.55万元、下降23.87%,主要原因是残疾人“两项补贴”从2017年10月起由区民政局发放,支出减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181.58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370.55万元,下降23.87%,主要原因是残疾人“两项补贴”由区民政局预算,支出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1.58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181.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0.55万元,下降23.87%,主要原因是残疾人“两项补贴”从2017年10月起由区民政局发放,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37.51万元,占20.10%;项目支出944.07万元,占79.90%。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181.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0.55万元,下降23.87%。主要原因是残疾人“两项补贴”由区民政局预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7.49万元,增长26.50%。主要原因是收到中央、市级转移支付资金而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81.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0.55万元,下降23.87%。主要原因是残疾人“两项补贴”从2017年10月起由区民政局发放,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7.49万元,增长26.5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收到中央、市级转移支付资金而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70.12万元,占90.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8.29万元,增长17.36%,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提标、残疾儿童救助和春节慰问等项目支出而增加。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31万元,占0.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3)住房保障支出11.15万元,占0.9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1万元,增长1.92%,主要原因是增加住房补贴支出而增加。  

 4)其他支出89.00万元,占7.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9.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中央彩票公益金残疾儿童救助等专项支出而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7.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1.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33万元,下降20.72%,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度补发了往年绩效考核资金;二是人员退休而支出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平时考核、超额绩效等。公用经费56.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92万元,增长79.0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标准有所增长。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89.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2.29万元,下降44.82%,主要原因是实施残疾儿童救助项目支出减少而减少。本年支出89.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2.29万元,下降44.82%,主要原因是中央彩票公益金转移支付较上年减少。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4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52万元,下降73.23%,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大幅度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24万元,下降39.16%,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大幅度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4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58万元,下降68.9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02万元,下降37.1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0.0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残疾人假肢站到我区进行假肢取样工作、其他区县残联到我单位学习调研交流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4万元,下降97.00%,主要原因是接待其他区县残联到我单位学习调研交流工作次数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2万元,下降78.57%,主要原因是接待其他区县残联到我单位学习调研交流工作次数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9.4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7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4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92万元,增长79.0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标准有所增长、支出分类调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60万元。对1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6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的绩效管理效果良好,已基本完成计划任务。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我会从2006年以后实施危房改造项目以来,累计改造1000余户,减轻残疾人家庭的经济负担,让残疾人住上安全房。该项目建设已实现预期目标。项目立项切合实际、申报合规,项目按期开工,按期完工,资金使用合规。农村危残疾人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实际到位、支出情况与计划相符合,做到了及时到位、专款专用,无截留、卡扣、占用和挪用等情况。存在问题:一是农村残疾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街镇拨付不及时;二是部分农村残疾人危房改造户建房面积超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严格规范审核审批程序、严格控制建房面积、及时拨付资金、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自查等工作。二是开展经常性的工作调度和监督检查,纠正错误,弥补不足,促进工作有序开展。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部门对1个项目农村残疾人危房改造开展了绩效自评。项目计划改造25户,实际改造户数40户,完成率100%;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完成率100%;补助标准为4万元/户;计划补助资金100万元,最终实际共补助资金160万元。主要产出和效果:极大地减轻改造残疾人家庭的经济负担,排除房屋危险,让残疾人住上安全房。下一步工作安排:(一)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关键要抓好重点环节。严格规范审核审批程序、严格控制建房面积、严格资金拨付、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自查等工作。(二)加强监督检查。开展经常性的工作调度和监督检查,纠正错误,弥补不足,促进工作有序开展。

(四)以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度本单位没有以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82022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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