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9-09-25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 职能职责

贯彻落实区委对机关党的工作的决定、指示,提出机关党的建设的规划,指导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搞好党的思想、理论、政治、组织和作风建设,做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检查督促机关基层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指导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和培训;负责指导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和谐机关建设;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及时向区委反映区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有关情况,为区委考察干部提供参考;配合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抓好区直机关各单位民主生活会的管理工作;负责区直机关各部门党组织书记的任免和培训工作;负责调整机关党组织的设置和理顺其隶属关系;负责区直机关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和审查,负责审批新党员;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区直机关纪工委;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区直机关党员干部党纪处分的审议和处分决定的审批工作;领导区直机关工会工委、区直机关团工委、区直机关妇工委等群众组织,支持其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机构设置

内设一个科室:办公室。

(三) 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四) 机构改革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机构改革情况。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20.77万元,支出总计220.7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51万元、下降12.14%,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开支,严格控制各项经费开支,机关运行费用大幅下降。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20.77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30.51万元,下降12.14%,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开支,严格控制各项经费开支,机关运行费用大幅下降。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0.77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20.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51万元,下降12.14%,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开支,严格控制各项经费开支,机关运行费用大幅下降。其中:基本支出174.55万元,占79.06%;项目支出46.22万元,占20.94%。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20.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51万元,下降12.14%。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开支,严格控制各项经费开支,机关运行费用大幅下降。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90万元,增长17.5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死亡抚恤金16.61万元、临聘人员经费11万元以及其他人员经费调标。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0.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51万元,下降12.14%。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开支,严格控制各项经费开支,机关运行费用大幅下降。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90万元,增长17.5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死亡抚恤金16.61万元、临聘人员经费11万元以及其他人员经费调标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1.00万元,占77.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29万元,增长10.5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临聘人员经费11万元以及其他人员经费调标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0.88万元,占18.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61万元,增长68.4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死亡抚恤金16.61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80万元,占0.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住房保障支出8.10万元,占3.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4.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3.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67万元,下降4.16%,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考核奖未发放。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医疗费补助以及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20.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94万元,增长4.73%,主要原因是新增购买笔记本电脑、沙发、文件柜等办公设备。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6万元,下降92.8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3万元,下降59.09%,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一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与年初预算数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一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公车故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一致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0.0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直机关工委到北碚调研指导机关党建工作用餐人数10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6万元,下降64.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3万元,下降59.09%,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1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8.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8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94万元,增长4.73%,主要原因是新增购买笔记本电脑、沙发、文件柜等办公设备。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我单位未进行政府采购,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都已按照计划完成,未逾期。所有开支均按照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资金的使用严格把关;整个项目的运行完全按照本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区委区政府及财政的有关规定执行,在审计业务开展中,严格人员作风,单位内部不定期进行抽查,不存在违规违法的问题。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党支部书记培训班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都已按照计划完成,未逾期。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万元,执行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举办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班1次,参加培训人数达到200余人,进一步提高了区直机关基层党支部书记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素质能力。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党支部书记培训班项目经费共计4万元,其中财政资金4万元。项目资金于2018年内拨付到位。项目的开展主要根据市区政府的安排,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都已按照计划完成,未逾期。所有开支均按照我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资金的使用严格把关;整个项目的运行完全按照我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区委区政府及财政的有关规定执行,在审计业务开展中,严格人员作风,单位内部不定期进行抽查,不存在违规违法的问题。

该项目举办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班1次,参加培训人员200余人。该活动实施后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项目依据充分,并且目标非常明确,预定目标设置合理,符合要求。这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和党的基本知识,党支部基本职责和工作方法;党支部生活的基本内容和基本方式等。培训中,学员们聆听了中央党校教授洪向华关于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专题讲座,市直机关工委巡视员师明以鲜活生动的案例手把手传授党支部工作经验,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委党建办主任、区委非公工委书记彭伟推心置腹地与学员们交流机关党建的要义和方法,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罗玉为学员们上了一堂深入浅出内容丰富的廉政党课;西南大学历史学博士鹏宇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视角带领大家感受文化的自信,并进一步坚定迈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征程。为提升培训质量,还组织开展了“书记教书记”微党课展讲、支部书记交流发言、分组学习讨论等多形式互动开放式学习。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强化了主责主业意识,特别是明确了作为党支部书记,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强化学习创新,干一行钻一行,努力成为抓支部建设的行家里手,切实拿出实招硬招,激活建强党支部,使每一名党员都成为一面鲜红的旗帜,每一个党支部都成为党旗高高飘扬的战斗堡垒。本次培训参与人数200余人,受益人数达到了项目实施地的100%,满意率96%。

(四)以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度本单位没有以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中共重庆市北碚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办公室,电话:023-6886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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