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北碚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1-10-15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市委工作部署及区委工作要求,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4.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5.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定政法工作的有关具体措施,及时向市委政法委、区委提出建议;参与有关党内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改工作,及时提出修改建议。

6.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7.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8.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9.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区委及区委组织部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协助区委和区纪委监委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

10.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中共重庆市北碚区委政法委员会设“办公室”、“执法督查科”、“国家安全科”、“维稳指导科”、“基层社会治理科”、“综治督导科”、“政治处”七个职能科室和一个下属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即北碚政法信息中心,区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委政法委员会。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2157.19万元,支出总计2157.19万元。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2.8万元、增长7.63%,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85万元、增长3.3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2157.19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52.8万元,增长7.6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57.19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2157.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85万元,增长3.3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556.54万元,占25.80%;项目支出1600.65万元,占74.20%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157.1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157.19万元。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2.8万元、增长7.63%,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85万元、增长3.3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57.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2.85万元,增长7.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0.71万元,增长5.93%,主要原因是项目拨款增加。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57.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85万元,增长3.3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4.29万元,占93.8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03万元,增长2.9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6.32万元,占3.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12万元,增长0.27%,主要原因是年中有人增加。

3)医疗卫生健康支出22.96万元,占1.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住房保障支出23.62万元,占1.09%,较年初预算数增1.64万元,增长7.4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住房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6.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6.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60万元,减少5.52%,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69.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98元,增长40.58%,主要原因疫情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7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24万元,下降47.64%,较上年支出数增加了0.72万元,增加了14.30%,主要原因是到本单位交流学习的对口单位增加以及疫情防控期间到街镇检查防疫工作用车次数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增长0.00%

2020年度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71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街镇工作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9万元,下降49.27%,车子运行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61万元,增长了146.83%,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期间到街镇检查防疫工作用车次数增加,故费用增加。

公务接待费3.05万元,主要用于接受上级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和对口单位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5万元,减少49.16%,较上年支出数增加了1.51万元,增长了97.62%,主要原因今年有对口扶贫单位及外省单位到本单位交流学习,故公务接待费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15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52.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1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9.7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费、水费、邮电费、培训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99万元,增长40.58%,主要原因是疫情费用增加。

2020年度本部门会议费0.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5.86%,主要原因是按规定精简会议。培训费11.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46万元,下降50.25%,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期间外出培训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1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1项,涉及资金1600.6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完成了当年设定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自评

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填报单位(公章):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北碚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项目名称

防范和处理邪教经费

自评总分(分)

100

业务主管部门

北碚区委政法委

实施单位

北碚区委政法委

联系人
及电话

黄忠丽          68340100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                                (A)

全年执行数                                       (B )

执行率
(B/A  ,  %)

年度总金额

27.3

27.3

100%

其中:上级资金




区级资金

27.3

27.3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度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2020年将进一步提升广大干部群众识邪防邪意识,常态化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对全区邪教人员开展教育转存量攻坚战,做好邪教人员教育转化去量工作。加强教育转化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教育转化工作队伍激励保障机制。对发现邪教人员现行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或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抓获违法犯罪人员的公民进行奖励。

2020年全年组织开展了“无邪教单位、街道、社区(村)创建活动”,全区100家单位和17个街镇签订了“创建责任书”,切实开展邪教人员教育转化去存量工作,组建30余人区级教育转化专家能手队伍,切实提升了教育转化能力。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年度指标值

指标权重
(分)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

指标得分
(分)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目标偏离较多的原因说明


数量指标

签定“创建责任书”

117

10

117

100%

10


宣传活动场次

场次

=

20

20

20

100%

20


慰问邪教人员数量

=

35

10

35

100%

10


质量指标

教育转化率

%

90

30

90

100%

30


“创建责任书”率

%

100

10

100

100%

10


时效指标



















成本指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

群众知晓率

%

90

10

90

100%

10











生态效益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

90

10

90

100%

10











合计

100

100

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填报单位(公章):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北碚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项目名称

司法救助

自评总分(分)

100

业务主管部门

北碚区委政法委

实施单位

北碚区委政法委

联系人
及电话

黄忠丽          68340100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                                (A)

全年执行数                                       (B )

执行率
(B/A  ,  %)

年度总金额

35

30.05

84%

其中:上级资金




区级资金

35

30.05

84%

年度总体目标

年度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2020年将通过缓解案件当事人生活困难,化解一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防止发生到市进京上访、个人极端案(事)件和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20年化解了8件息诉息访案件,矛盾化解率达了85%;缓解3户生活困难涉法涉诉人员,帮助他们摆脱了生活困境,既彰显党和政府的民生关怀,从而对涉法涉诉当事人进行感化教育,促使其息诉罢访,维护了家庭、社会和谐稳定。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年度指标值

指标权重
(分)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

指标得分
(分)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目标偏离较多的原因说明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救助生活困难涉法涉诉人员户数

户数

3

30

3

100%

30


化解息诉息访案件数

8

20

8

100%

20


涉法涉诉人员进京上访数量

=

0

10

0

100%

10


质量指标

矛盾化解率

%

85

20

85

100%

20











时效指标



















成本指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

对解决困难群众燃眉之急,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的效果

良好

10

良好

100%

10











生态效益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生活困难涉法涉诉人员满意度

%

100

10

100

100%

10











合计

100

100

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填报单位(公章):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北碚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项目名称

扫黑除恶专项经费

自评总分(分)

100

业务主管部门

北碚区委政法委

实施单位

北碚区委政法委

联系人
及电话

黄忠丽          68340100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                                (A)

全年执行数                                       (B )

执行率
(B/A  ,  %)

年度总金额

27.9

27.9

100%

其中:上级资金




区级资金

27.9

27.9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度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2020年将通过扫黑除恶工作,使黑恶势力得到有效打击,“关系网”“保护伞“”被深挖彻查,基层组织不断务实,社会治安持续好转,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2020年通过发放17万份宣传品和1000条宣传标语等方式进行宣传,以“一十百千万”为抓手,加大“六清”行动推进力度,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高压严打态势,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主动聚焦缙云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所提升,满意度全市排名前20名。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年度指标值

指标权重
(分)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

指标得分
(分)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目标偏离较多的原因说明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制作宣传品份数

万份

=

17

20

17

100%

20


宣传标语数量

=

1000

10

1000

100%

10


《公开信》数量

=

3500

10

3500

100%

10


质量指标

满意度全市排名

名次

20

30

20

100%

30











时效指标



















成本指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

群众安全感

%

90

10

90

100%

10


群众知晓率

%

90

10

90

100%

10


生态效益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

90

10

90

100%

10











合计

100

100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834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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