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北碚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0-02-11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中共重庆市北碚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是区委主管全区统一战线工作的部门,组织贯彻中央和市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向区委反映统一战线的全面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联系我区各民主党派、无党派、工商联、台侨、宗教及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落实中央和市关于发挥各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为区委同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受区委委托,向代表人士通报区委会议精神;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代表人物;负责协调检查我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培养和举荐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处理全区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突发事件。贯彻执行中央和市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和指导本区的对台经济工作和两岸金融、文化、学术、体育、科技、新闻、卫生、旅游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协调处理本区涉台的活动和事项。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镇、街统战工作人员。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 ,团结、帮助、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促进我区民营经济发展。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士,重点做好无党派知识分子代表人士的工作。负责我区统战系统开展海内外统战宣传工作。协助区委及区委组织部管理区工商联,归口管理区归国华侨联合会,对区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办公室实行统战归口指导。负责全区统战干部的培训工作,协调指导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

1、办公室职能

负责公文处理、秘书事务、安全保密工作;负责重大活动、协调会议的服务、后勤保障工作;按政策规定做好调资晋级、组织人事调整、医疗保险等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工作,严格财经制度,管好、用好部门资金;负责部门资产管理,协调处理与各单位、各部门的关系;负责目标管理、考核、督查督办及后勤保障工作。

2、党派科职能

按照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认真做好党派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区委及民主党派中代表人物和工作骨干,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统战理论研讨工作;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和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党外人士的培养、选拔、考察、推荐等工作;协助区委、部领导组织召开民主党派双月座谈会和暑假谈心会;协助各民主党派区委搞好自身的思想和组织建设,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和新阶层代表人士;协助各民主党派区委进行换届工作、干部管理。建立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知识分子代表人士名单库;及时联系党外人士,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各项制度和措施;负责民主党派挂职锻炼、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民主党派与各方面各部门的认知关系;联系区知识分子联谊会。

3、港澳台侨科职能

负责区委对台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对全区涉台工作统一归口管理;协助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侨务政策,鼓励和吸引海外侨胞参加祖国的经济建设;负责精神文明、政法、综治、安全、群众工作站等工作;负责侨联、黄埔同学会、老干部、工会、妇联及其它群团工作。

4、民主党派服务中心职能

为各民主党派区委提供服务;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各项制度和措施;协助各民主党派机关加强自身建设和改善工作条件;负责党务、纪检、宣传信息、理论研究等工作;联系区工商联。

5、民族宗教服务中心职能

贯彻执行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履行民族事务管理职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依法依规开展活动;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宜和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和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等。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   2、港澳台侨科  3、党派科   4、民主党派服务中心  5、(七个民主党派、侨联、黄埔同学会、知识分子联谊会)6、民宗委   7、民族宗教服务中心8、党外知识分子服务中心9、台湾事务办公室。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北碚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将将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并入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根据机构改革方案,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划转相关职能,涉及财政拨款收支预算经费280.83万元,2019年上年数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0.83万元;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已根据机构改革推进情况,在年度执行中依法依规相应调整预算。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581.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73.3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万元,民宗委上年结转488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较去年增加185.44万元,主要是民宗委合并经费拨款增加185.44 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581.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080.59 万元,教育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25.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74万元,住房保障32.32万元,扶贫支出20.00万元,利息补贴支出288.0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 185.4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65.29 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50.6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支出民族贸易贴息资金 236.55万元年初未预算。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81.3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1.33万元,比2019年增加185.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6.33万元,比2019年减少165.29万元;项目支出785.00万元,比2019年增加350.66万元,机构改革后民宗委经费并入统战部和党派成员经费自然递增,主要用于各民主党派成员经费、专业会务经费,台侨办专项经费,侨联工作经费,统战培训经费,知识分子联谊会工作、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挂职基地建设经费、民族宗教事务等重点工作。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四、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9万元,比2019年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9年减少4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4万元,比2019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比2019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04.94万元,比上年增加12.5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8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9、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1、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伟  联系方式:68296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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