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公北碚函〔2018〕113号
A类
重庆市北碚区公安分局
关于区人大十八届二次会议第106号建议(议案)的复函
肖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海宇酒店转盘云清路及双元大道设置人行交通灯的建议(议案)》(第10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您提出的“在海宇转盘双元大道和云清路人行横道线增设交通信号灯,保护行人安全,同时也保障车行顺畅”的建议。根据《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北碚府办发〔2014〕27号)第三条"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各园区管委会范围内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由园区管委会负责建设”之规定,海宇转盘增设交通信号灯由新城(大学城)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实施。分局已多次联合新城管委会会同专业设计单位现场对该处交通组织方式进行调研。目前,设计方案已初步编制完成,云清路两边花台已去除。分局将积极协同新城管委会对海宇转盘交通组织进行优化,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此复函已经赵小农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复函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此复
重庆市公安局北碚区分局
2018年 5月28日
(联系人:张金龙 ;联系电话:68316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