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交通委员会关于区人大十八届二次会议第118号建议意见的复函
日期:2018-08-01

王永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公交老年免费卡交通高峰期错峰使用的建议》(第118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人大、政协会议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提出将免费乘车年龄由70岁降低到65岁的建议,老年人也多次向有关部门呼吁降低免费乘车年龄。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是增进老年福祉,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在社会上有着很高的关注度。

为此,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的《重庆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明确了将我市老年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年龄下限从70周岁调整至65岁,并定于2018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针对您提出北碚区公交老年卡高峰期错峰使用的建议。我委将积极向市级相关部门反映,由市级层面进行综合研判后推行;同时,加大宣传,正面引导65岁以上老年人错峰出行,从而缓解高峰时段的乘车压力。

此复函已由杨辉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复函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北碚区交通委员会

2018年5月24日

 

联 系 人:王   春

联系电话:68280152

邮政编码:400700

抄送:区人大人事代表工委,区政府办公室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