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发改价〔2018〕9号
重庆市北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区人大十八届二次会议第44号建议的复函
黄清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基础设施项目单价的建议》(第44号)收悉。经会同区财政局、区水利局等相关部门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我市的定价政策
按照《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公布<重庆市定价目录>的通知》(渝价〔2015〕270号)和《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贯彻实施<重庆市定价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 渝价〔2015〕271号)的相关规定,政府定价项目严格控制在《定价目录》所规定的范围内,严禁在《定价目录》以外擅自设立政府定价项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石子、河沙、水泥、条石等材料未纳入政府定价范围,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定价。
二、关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相关规定
(一)关于农村基础设施项目设立情况。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实行专项管理,资金来源于中央、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先由行业主管部门将项目任务下发到镇街,再由镇街平衡到辖区村社。项目主要采取先建后验收的方式,由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再拨付专项资金到镇街。
(二)关于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竣工验收审核依据。一是必须符合当期的中央、市、区的资金总额要求。二是材料价格是参照施工期内《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价格并结合市场价进行调整。三是应符合国家关于工程造价、工程概算、工程预算等基本建设方面的有关政策法规。
(三)关于提高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单价问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除中央、市、区的投入外,各村社应投工投劳,我区C20砼人行(生产)便道包干单价(含土石方挖填及路基整理)按照区财政局建议价1m宽单价为60元/m, 1.2宽单价为70元/m,1.5m宽单价为80元/m的价格执行。但由于目前我区绝大多数镇街的投工投劳工作没有落实到位,从而导致出现单价较低的问题。鉴于目前我区镇村普遍反映单价较低,已引起区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区财政局拟准备提高相应标准,目前正在作相应的前期准备工作,预计有望年内出台。
此复函已经李成银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复函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北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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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赖勇、刘禹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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