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人大十八届二次会议第40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18-04-26

B类

北碚发改〔2018〕151号

重庆市北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人大十八届二次会议第40号建议的复函


唐建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早启动嘉陵江同兴(井口)航电枢纽的建议》(第40号)收悉,感谢您对北碚城市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委高度重视,并会同区交委、区水利局等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就此项工作进展情况专题咨询了市交委航发司,现将有关事宜回复如下:

一、关于嘉陵江航电枢纽的主要政策及规划

从国家层面看,2012年,国务院制定的《长江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中明确,嘉陵江治理开发与保护的主要任务是灌溉与供水、防洪、航运、水力发电、水土保持和水资源保护,拟建的同兴(井口)航电枢纽作为管控嘉陵江航运、实施水力发电的重要工程,符合国家政策及相关规划,完全具备建设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

从市级层面看,2016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6〕8号),明确提出要“继续开展嘉陵江井口枢纽前期研究”。

从区级层面看,我区按照国家和市政府要求,在《重庆市北碚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北碚府发〔2016〕6号)交通基础设施重点项目水路方面,明确提出将在“十三五”期间推进嘉陵江井口航电枢纽工程前期工作。

二、嘉陵江同兴(井口)航电枢纽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从审批权限看,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重庆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渝府发〔2017〕18号),同兴(井口)航电枢纽工程审批权限在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和市政府,程序复杂,环节较多,耗时较长。从行业类别看,项目涉及水利、防洪、交通、地质、环保等多个部门,要在各方联动、协调配合的前提下推进。从涉及区域看,项目须由市地产集团、市城投集团、沙坪坝区、北碚区、两江新区等单位协同推进。

2015年4月,市交委下属市航发司委托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嘉陵江梯级渠化井口航运枢纽工程专题研究报告简本》。

2017年,市交委拨付专项经费,要求市航发司继续推进该项目前期研究工作。

2018年初,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了《嘉陵江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并上报生态环境部,现正在进行初审。同年1月,市交委发布了《嘉陵江梯级渠化井口航运枢纽工程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但因目前尚未取得生态环境部对《嘉陵江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批复,已暂停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招标。市航发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待取得《嘉陵江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正式批复后,将继续启动嘉陵江梯级渠化井口航运枢纽工程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勘察设计招标,并按程序开展下步工作。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委将加强对接协调,会同其他市级平台及区县积极呼吁,密切跟踪项目最新进展情况,并与区交委、区水利局等部门积极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力争早日启动项目建设,推进北碚沿江两岸滨江带整体建设,提升城市面貌和整体形象。此复函已由我委主要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何意见建议,请填写在复函回执上寄送我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北碚城市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感谢您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建议,我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各项发展改革工作落实。

(联系人:石伟    联系电话: 68287553)

                                                                                         北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4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