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DH0125号 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2-05-13

《关于加快推进北碚区老旧小区小高层电梯安装的建议》(第DH0125号)收悉。经与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北碚区自2018年启动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工作以来,通过各镇街摸底调查,我区国有土地上四层及以上,初始取得房地产权证满十年及以上未设电梯的老旧住宅有2208个单元。2019年,区政府将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报告民生实事内容。根据《重庆市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渝府办发〔2017〕76 号)《北碚区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北碚府办发〔2018〕33号)等有关规定,在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及各镇街等共同努力下,我区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工作顺利推进。截至目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已收到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申请1100余件,其中已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30余件,完成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165件;区住房城乡建委已收到增设电梯补助资金申请162台(含住宅楼有电梯井道的),已报区财政局,按照每台增设电梯总价格的50%、上限不超过10万元的标准,拨付162台增设电梯补助资金1600余万元。

为确保电梯建设、使用及老旧住宅增设电梯质量安全,市政府办公厅于2018年、2021年分别印发了《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165号)《关于印发重庆市“安全乘梯守护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94号),进一步明确规划自然资源部门牵头负责老旧住宅增设电梯有关工作。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印发的《重庆市主城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实施方案》(渝建〔2019〕360号)以及市城市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重庆市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服务提升专项行动方案》(渝城办〔2020〕14号)都将增设电梯纳入了老旧小区改造的实施内容。

朝阳街道办事处以增设电梯为契机,指导新房子社区发动群众组建自管会,通过广大业主民主决策,完成增设电梯33台,同时将该片区散居楼栋整合后统一管理,在解决电梯运行值守的同时规范了公共区域停车秩序。项目作为老旧小区改造市级示范点被住建部所属中国建设报、重庆日报等媒体宣传报道,湖南、辽宁、云南等省市以及市内多个区县先后20余批次到该项目交流学习。

二、主要做法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165号),“解决老旧住宅居民出行难题,积极推动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由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牵头,各区县(自治县)政府负责,“规划自然资源部门负责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的牵头审批工作”等要求,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多次组织相关部门、镇街进行会商研究,优化增设电梯服务审批流程,方便群众办理相关手续,高效推进我区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一)广泛动员,主动服务。各镇街、社区对老旧住宅增设电梯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发动业主积极加装电梯;积极协调业主,统一意见,为加装电梯工作奠定良好基础。对辖区内有增设电梯意向的老旧住宅进行统计,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主动上门服务,共同对相关住宅楼进行现场踏勘,初步判断是否具有增设电梯条件,并及时反馈业主。

(二)方便群众,及时办理。将加装电梯申请材料模板、补助资金申请模板及资料清单提前提供给相关镇街,由镇街对符合增设电梯适用范围的老旧住宅申请人的申报材料予以指导,方便群众尤其是老年群众办理相关手续。在核发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办理规划竣工核实、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等环节,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在收到相关材料后都第一时间核实办理,保障电梯增设工作顺利推进。

(三)部门合作,统筹推进。为强化部门协作,区级各部门、镇街、社区以及水、电、气、讯等各单位科室负责人与分管领导均加入到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微信工作群,建立了联系电话通讯录,增强了镇街、社区在指导辖区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的工作效率。同时,针对电梯增设工作中出现的一些特殊性问题,相关部门及时沟通,协商解决办法,统筹推进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

我区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相关业主对电梯增设难以达成共识。一是低楼层业主认为电梯增设后会对自己房屋的通风、采光、噪音及私密性等方面产生不良影响;二是因电梯增设后低楼层与高楼层房屋市场价值倒挂,没有从电梯增设中获益;三是处于城区中心的部分老旧住宅楼部分业主房屋用于出租,自身没有相关需求,不愿参与增设电梯。对于上述情形,各街道会同社区居委会均开展了大量的宣传、协调工作,极力争取持反对意见业主的理解和支持,或组织当事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给予低楼层业主适当的经济补偿后,完成电梯增设。

四、下一步工作

因机构改革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出台,《重庆市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渝府办发〔2017〕76 号)已与实际工作开展存在一定差距,我委将会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积极协调上级部门,尽快对《重庆市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完善,以更加便利老旧住宅电梯增设。我们将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认真做好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的规划审批、建设管理、安全监督等相关工作,加快推进老旧住宅增设电梯惠民工程的顺利实施。                        

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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