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区人大十九届六次会议第06010002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5-06-20

裴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重庆市北碚区农村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建议》(第06010002号)收悉。经与区水利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科学规划选址,优化布局,完善基础设施的建议

一是坚持实地踏勘与群众需求相结合。在高标准农田项目规划设计过程中,坚持实地调研与群众需求相结合,深入开展实地调查摸底,充分听取镇村和群众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群众需求。根据2025年1月编制印发的《北碚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选址部门联合审查制度(试行)》,依托重庆市农业农村委“渝耕保·巴渝良田”应用,数字赋能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选址联合审查机制,会同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在项目选址阶段,加强多方论证,共享水资源保护、林地、永久基本农田、现状耕地、地形坡度、补充耕地空间等数据,促使高标准农田建设选址更科学合理。二是坚持基础配套设施与优势产业发展相结合。根据预实施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及产业布局等基础资料,对预实施项目区农业基础设施进行配套设计,为下一步发展农业产业结构创造条件。三是坚持生产规划与村庄规划相结合。充分了解预实施项目区内现有村庄规划布局及构想,在灌排设施及田间道路设施的规划上,尽可能地将农业生产需要与农民群众生活出行需要相结合,让农民群众充分感受到项目建设给他们日常生活带来的巨大变化。2025年,我区积极谋划高标准农田储备项目5个,目前初步设计已通过市级评审,后期将继续深化设计,优化设施布局。

二、关于创新经营模式,激发内生动力的建议

一是完善“施工+运营”建设模式。为合理解决因土地流转价格和租金价格过高,导致高标准农田建后出现耕地闲置等情况,积极探索完善“施工+运营”建设模式,鼓励项目业主单位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因地制宜布设工程,解决限制后续农业产业生产运营的主要障碍因素,鼓励将项目建设收益优先用于后续高标准农田项目运营、管护,并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成立专业合作社,以托管、流转或以地入股等方式参与高标准农田建后产业运营,探索建立“自己的地自己建,自己的地自己种”的建设运营新模式。目前北碚区2023年柳荫镇等5个镇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已提前探索“施工+运营”模式。二是全力推进粮油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积极响应国家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大力推动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开展农机技能人才培训,培育农机社会化服务,推动解决高标准农田播种、田管、收获等机械化环节的短板问题,帮助高标准农田产业发展节本增效,争取2025年全区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提升至59%。

三、关于建立健全管护机制,确保长期效益的建议

一是建立完善制度文件。为进一步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建后管护质量,2025年1月,区农业农村委编制印发了《北碚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成设施移交管护制度(试行)》《北碚区高标准农田管护利用制度(试行)》等制度文件。二是建立健全管护机制。我区始终坚持“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原则,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日常管护和专项维护相结合机制,即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工项目交由所属辖区镇、村进行管理,增强受益农民群众主人翁意识。三是多渠道筹措管护资金。通过整合涉农资金大专项、收回结余资金等措施多渠道筹措资金,并结合适当配套的高标准农田管护资金,落实好区、镇街、村三级管护责任;探索将高标准农田设施纳入农业保险范围,将赔付金作为管护资金来源;及时向镇街移交已建成项目,严格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植大户补贴等政策,提高群众耕种积极性;同时,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及风险防范,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及撂荒地发生。

此复函已经张建军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北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6月18日


(联系人:代勇,联系电话:68863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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