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91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0-08-24

尊敬的刘思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白蚁防治工作的建议》(第191号)已收悉。经与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白蚁防治监管工作现状

白蚁防治监管相关工作依据的政策层面文件是《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30号令)和《重庆市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市政府第284号令),根据这两个规范性文件要求,区县房管部门负责督促建设单位、白蚁防治单位严格执行落实文件精神。根据此次机构改革前的“三定方案”,由原区房管局承担全区房屋住用安全的白蚁防治监管责任。由于白蚁防治力量不足、监管举措缺失、工作机制不健全等因素影响,我区新建楼盘在开发、销售、办证等环节,现有建筑在改扩建相关环节,原区房管局等相关部门落实白蚁防治监管均无强制性、具体化举措,导致白蚁防治相关没有落到实处,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配套政策不完善。虽然城镇房屋白蚁防治有原建设部130号令和市政府284号令文件支撑,同时也明确了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但在具体实施中,针对新建楼盘、房屋改扩建等必须进行白蚁防治的要求,区县一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均没有出台配套文件和细化工作措施,导致白蚁防治监管工作没有落地生根。

(二)体制机制存在障碍。建设单位申办施工许可在原区城乡建委,商品房预售初审、权属登记办理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区县一级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尤其是原主城区房管局在房地产开发、交易、监管方面无任何具体职权和措施,建设单位何时签定白蚁防治合同、白蚁防治工程何时动工、竣工,销售场所是否公示等,原主城区房管局都无法知晓和直接参与,监管难度非常大。据了解,目前主城区关于白蚁防治的监管均没有严格落实。

(三)白蚁防治市场混乱。一是全市白蚁防治单位的资质审批和白蚁防治人员岗位证书核准是由重庆市物业管理协会白蚁防治专业委员会管理,区县一级没有监管处置和资质审批权。二是由于白蚁防治采取市场定价,防治企业(单位)为了争取业务,恶性竞争,随意压低白蚁防治单价,导致防治效果和质量难以保证。三是针对防治质量没有专门机构进行检验,效果难以保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方式,通过传统媒体以及新媒体等平台,加大对白蚁防治政策法规和有关知识的宣传,提高广大市民、开发企业对白蚁危害严重性及白蚁防治重要性的认识,逐步提高白蚁防治意识。

(二)理顺体制机制。借此次机构改革契机,理顺白蚁防治工作监管体制机制,明确职能职责、具体科室和人员落实监管相关工作,同时加强与城建、水利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沟通和协调,有效履行白蚁防治监督管理,切实防范白蚁危害。

(三)强化防治监管。实施防治企业备案制,凡在我区范围内开展白蚁防治工作的机构,应将有关资料及证照报备查验。要严格坚持建设项目前期备案、作业过程监管、竣工验收监督等方式,切实强化防治监管,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要严格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逐步规范和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此复函已经王森林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征求意见表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北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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