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章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业主委员会建设,推进物业小区自治的建议》提案(第77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据不完全统计,北碚区共有物业管理的小区232个,管理面积约2038万平方米,其中,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的小区有119个,占小区总数的51%;管理面积约820万平方米,占管理总面积的40%。总体来说,我区物业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比例不高,且主要集中在管理面积较小、修建时间较早的小区;2010年以后新修建的商品房小区因建设时间较晚、部分入住率较低、业主参与度不高、对相关程序不了解、小区面积较大等原因,导致业主大会召开难、业主委员会成立比例较低,很多小区业主难以真正参与到小区自治管当中。
2019年前,原区房管局通过加强对街镇在业主委员会成立、运行等方面的指导,并每年定期组织主要街镇、社区居委会以及业主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业主委员会规范化运作水平,但现实状况却与广大业主要求有一定的差距。在已成立的业主委员会中,很多因业主委员会成员素质参差不齐、运作不规范、财务不透明,加上外部没有良好的监督、制约机制等原因,导致业主委员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发挥不明显,业主间、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间、业主与业主委员会间、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间的矛盾不断增多,业主委员会工作倍受质疑,并出现了很多不和谐的问题:有业主委员会成立不久就陷入瘫痪的、有相互之间起内讧集体辞职的、更有甚者与物业公司串通侵占小区公共资金的,使小区业主共同利益受到了极大的损害。
接下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业主委员会建设,推进物业小区自治管理:
一、积极向上级相关部门建议,完善法律法规
当前物业管理中最重要、使用最多的法规—《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距今已近10年,已不能适应当前社会经济发展。针对这一问题,市人大在2016年就已启动了《条例》的修订工作,在多次征求属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等的意见后形成了新的《条例(修订草案)》。在修订过程中,原区房管局也会同相关街镇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相关修改意见。2019年2月底,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到我区进行了《条例(修订草案)》立法调研,区住房和城乡建委、区法院、区人大信访办、有关街道等单位再次对《条例(修订草案)》提出了修改建议。据了解,市人大常委会即将对《条例(修订草案)》进行第二次审议。
为配合做好新《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委也正在会同有关区县及行业协会,起草有关配套文件草案,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活动规程》、《业主大会电子投票实施细则》、《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等。
二、强化指导与培训,提升业务工作能力
一方面,区住房和城乡建委将继续定期开展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并重点强化业主委员会在会议制度、公章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内容,进一步提升业主委员会规范化运作水平。
另一方面,区住房和城乡建委将加大对镇街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相关活动中的指导力度,并促进各镇街之间的交流,相互学习借鉴好的工作经验,提高工作效率。随时与各镇街保持沟通联系,对一些小区出现的特殊问题积极向市住房和城乡建委请示,确保相关工作依法、依规开展,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三、多措并举提高业主委员会组建率
一是降低首次业主大会召开条件。原条例规定“占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书面要求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据了解,新《条例》将修改为“占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总人数百分之十以上的业主,可以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书面告知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此规定有利于规模较大的小区顺利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二是逐步建立业主决策信息系统。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将逐步建立业主决策信息系统,供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免费使用。这将逐渐改变原有的单一投票方式,提高业主参与度,解决投票难的问题,更容易提高业主委员会的组建率,或在需业主共同决策事宜中达成共识。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在日常工作中,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口头引导等方式加深群众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相关知识的了解,增强业主的自治管理意识。同时,建议各镇街在指导业主委员会成员选举工作时,引导有能力、有公益心、有时间的业主,尤其是中共党员等自愿通过法定程序成为业主委员会成员,优化配置业主委员会成员构成,整体提升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职能力。
四、多方参与增强共建共治共享合力
2019年,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将根据市、区两级工作安排,一是充分发挥街道和社区作用,试点设立社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以协助开展业主委员会选举、监督业主委员会运行等活动,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依法、认真履职。二是配合镇街开展老旧小区管理提升活动,通过完善业主委员会等小区自管组织,提升老旧小区自治管理水平。三是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以社区为基础,坚持群众为主体,通过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推进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由政府为主向社会多方参与转变,建设“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城市社区人居环境。四是提升物业企业的服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主动沟通,积极配合业主委员会解决前期开发遗留等问题,维护业主权益;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属地镇街、社区和业主委员会等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多方参与,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合力,共同提升物业小区的管理水平。
此复函已经王森林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征求意见表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北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5月14日
联系电话:60308501
联 系 人:陈宇
邮政编码:400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