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二手房交易贷款过程性管理,杜绝二手房交易诈骗现象的建议》(第82号)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二手房”交易安全的关注。经与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北碚不动产登记中心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住建委负责加强对二手房中介管理与处罚的建议
(一)加强二手房管理,加大处罚力度的建议
2021年11月,我委牵头区公安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发展中心等九部门开展专项治理。重点打击“无照经营”“虚假房源”“吃差价”等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行为。截至目前,已累计检查中介营业场所120次,纠正不规范行为19次,下发问题责令整改通知6份,警示约谈中介机构2次,立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4起,对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严查严管高压态势,保障房屋交易安全。
(二)中介合同格式化处理及权证送达建议
按相关规定,中介服务居间合同需向市场监管局合同科备案,合同均有补充条款可以按需添加贷款服务内容。关于“凡通过二手房中介服务办理银行贷款过户的,要求由中介服务机构负责新证的领取和送达银行”的建议,按《民法典》合同篇规定,需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协商约定新证的领取人。
二、关于住建委负责加强对不动产权交易中心工作的管理建议
区不动产权交易中心隶属于市住房城乡建委直接管辖,职能职责不在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辖区内不动产权属登记工作,隶属于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三、关于由金融办协调,加强银行贷款安全管理的建议
区金融发展中心结合我区实际,已向各在碚银行机构印发了《关于建议加强二手房交易贷款过程性管理的函》,积极协调各在碚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二手房交易贷款业务过程性管理。一是加强合作机构管理,对合作机构实行“虚假交易零容忍”;二是强化房屋权属管理,树立从源头控制风险的贷前调查理念,落实专人核实交易房屋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对信贷审核过程进行监督;三是防范虚假交易风险,加强贷款交易关联性调查,做到有疑必究;四是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客户经理考核制度,将后续取消贷款审批要求双方到场的提示纳入考核内容。
“二手房骗局”曝光后,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市区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市住房城乡建委及时起草了《重庆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着力从制度建设规范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督管理。同时,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存量房预告登记业务也及时上线,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策划宣传和培训方案的拟定。该预告登记的实施将从登记制度环节堵住交易安全漏洞。如:避免卖家一房二卖、避免买家单方面取消按揭致使卖家落入交易诈骗等。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坚持打防结合,以打促防、预防为主的工作思路。参照反电信诈骗的工作方法,联合区公安分局,强化对“二手房”交易诈骗案件的宣传防范,以真实案例结合具体法律规定,对房地产中介机构、交易人进行反诈骗法制宣传,将此类诈骗手法和特点曝光,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骗、识骗能力,进一步增强房地产中介行业合规经营理念,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存量房预告登记工作。
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征求意见表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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