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村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建议》(第151号)提案,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区法院、区财政局专题组织研究讨论,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北碚区司法局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立足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大力加强人民调解指导工作,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一、夯实基层基础,构建立体调解网络
我区现有104个行政村和86个社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规定,我区在190个村(社区)中规范设置了人民调解委员会,落实人民调解“五制度”。除此之外,17个镇街设置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在道路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医疗、劳动争议、物业纠纷等16个领域建立了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同时建有区重大矛盾纠纷调委会、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形成了区、镇(街)和村(社区)三级人民调解网络体。区司法局以基层司法所为枢纽,探索实现村(社区)调委会与镇街和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互联互通平台,尽量做到矛盾纠纷“应调尽调”。2022年,全区各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7407件,其中村(社区)调委会共调解4489件,占全区调解案件总量的60.60%,主要调处婚姻、家庭、财产、邻里关系等传统型、常见性的矛盾纠纷,基本实现矛盾纠纷“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镇街”。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解纠调处水平
一是吸纳壮大调解工作力量。村(社区)调委会委员是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居民会议推选产生,在实践中村(社区)调委会多由村(社区)干部担任,村(社区)干部人熟、地熟、情况熟更容易开展调解工作。为充实壮大调解工作力量,村(社区)调委会可通过聘任的方式,将乡贤、村居法律顾问、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网格员、公检法退休干部等吸纳为专兼职人民调解员,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聘请专职调解员开展工作。
二是分层分级开展培训指导。历年来,区司法局和区法院通过多种形式对我区人民调解工作实务、案件系统录入及司法确认等进行培训指导,为各调委会组织征订《人民调解》杂志。今年4月15日,区司法局在区党建统领网格治理专题培训班上以“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与人民调解”为题向全区网格员授课,对人民调解工作理论和技巧方法进行讲解;5月18日,区司法局组织全区调解员通过腾讯会议方式收看司法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加强新时代调解工作”专题培训。各司法所先后组织法律明白人暨人民调解工作培训,尤其强调基层司法行政系统案件系统录入和人民调解诶员工作纪律,确保“应调尽调”、“应录尽录”。
三是不断创新调解工作机制。针对性质复杂、主体多元、类型多样的矛盾纠纷,区司法局与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和区信访局构建诉调、警调、访调、复调对接等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一庭两所”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共同打造诉讼调解对接中心,在12个派出所设置驻所调解室,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这一非诉讼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相关镇街大力支持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复兴街道组建了“万家和”巡回调解组,东阳街道天府名居南社区聘有专职调解员打造“老李调解室”、施家梁镇组建“施家大姐”调解队伍。区法院将人民调解员吸纳为便民诉讼联络员,广泛宣传人民调解协议书申请司法确认的法律效力和办理程序。近年来,全区人民调解案件成功率稳居98%以上,有力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三、坚持以案定补,强化调解工作保障
区司法局严格按照人民调解案件考核补贴试行办法,对村(社区)调委会调解成功且录入基层司法行政系统的书面案件实行以案定补、分类补贴。根据纠纷解决的一般规律,按照简便易行的原则,划分一般纠纷和复杂纠纷,给予相应的基本补贴;在此基础上,将涉案当事人人数、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协议履行等情况作为界定重大疑难纠纷的考虑因素,分别增加相应的单项补贴。基本补贴与增加的单项补贴之和,即为最后发给的案件补贴。2022年,全区共审核发放案件补贴27万余元,调解成功且制作书面案卷的案件补贴平均在50元左右,在全市各区县补贴标准中处于中间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渝司发〔2018〕309号)等规定,按照“谁设立谁保障”、“谁受益谁保障”的原则,协助有关单位多形式保障调委会工作经费、专职人民调解员基本补贴。
下一步,区司法局将继续发挥人民调解工作指导职责,根据全区经济发展水平争取区财政提高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协调各镇街高度重视并支持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同时与区法院等单位配合加大对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指导,大力提升基层人民调解工作能力水平,将各类民间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使矛盾纠纷在基层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化解。
重庆市北碚区司法局
2023年 6月15日
联 系 人: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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