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艳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推动物业管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建议》(第121号)收悉。经与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截至2023年5月,我区共有物业服务企业142家,从业人员约1万余人;物业管理项目358个,管理面积约4100万平方米。物业服务行业已成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行业,在维护社会稳定、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促进社会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区住房城乡建委作为物业行业主管部门,始终坚持党建引领推动物业管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助推提高社区、小区治理水平,努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组织、居民参与、企业服务的物业管理新格局,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居住生活的需要。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物业管理工作机制。一是报经区政府办出台了《北碚物业小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职责分工》(北碚府办发〔2018〕162号),对物业区域常见的29类矛盾纠纷涉及的调处部门、单位及职责分工进行了精准细化和明确分工。二是联合区委组织部等13部门印发了《贯彻落实〈关于强化党建引领加强和改进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任务分工》,明确了相关单位在“党建引领+物业管理”工作中的职责,不断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推动物业管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三是完善“镇街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在属地镇街的牵头下通过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党建联席会等协调解决涉物业小区重大问题,努力将物业矛盾解决在源头,问题化解在基层。四是在北碚区物业管理协会挂牌成立了“重庆市北碚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重庆市北碚区物业纠纷诉调对接中心”,畅通物业纠纷双方当事人利益诉求渠道。截至目前,调委会共接收法院委派案件1948件,成功调解460件,司法认定240件,经调解收回涉案金额190余万元。
(二)加强社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建设。联合区民政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北碚区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建设的工作方案》,指导新成立及物业管理相对完善的社区及时成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协调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企业和居民之间的关系。截至目前,我区86个社区全部成立了社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并将物业矛盾纠纷处理纳入社区协商事项。
(三)不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一是通过日常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联合镇街、消防救援、市场监管等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检查等方式,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规范服务,自觉履约。二是我委每年对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物业管理法规、服务能力、安全管理等相关知识培训,并督促企业对员工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培训,以提高员工素质,增强物业服务技能,转变服务意识,不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四)以党建引领推动老旧小区治理。强化基层党组织对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领导,推动社区、居民和物业服务企业等积极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后的物业管理工作,促进社会治理和物业管理的相结合。如针对南京路片区改造后的物业管理问题,指导朝阳街道通过召开业主大会的形式选聘了重庆科普瑞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实现了该片区的专业化物业管理,对我区破解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难题具有积极探索意义;指导朝阳街道在新房子和文星村片区成立了居民自管委员会,通过民事民议制度,解决了小区清扫保洁、秩序维护、停车管理等问题,实现了小区管理的共商、共建、共治、共享。
二、存在的问题
(一)物业小区监管未形成合力。部分职能部门、镇街将物业小区社会管理事务全部归为物业管理事务,导致责任缺位错位,既难以形成监管合力,也不能及时有效化解相关矛盾纠纷。同时,个别执法部门要么执法不进小区,如破坏绿化、停车位紧张导致的车辆乱停乱发等;要么对小区内业主的违法违规行为不及时处理,如违法建设、占用消防通道等,这些都导致矛盾直接转嫁到物业服务企业身上,让企业承担了更多的行政职能,加剧了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间的紧张关系,影响小区和谐稳定。
(二)业主物业管理意识有待提升。一方面业主主动参与物业管理的责任意识不强,业主大会召开难。另一方面部分业主拒缴物业管理费,或不遵守业主管理规约,不遵守物业管理规定,侵占公共部位、违法装修等,侵害小区其他业主利益。同时,因缺乏有效监管手段,业主委员会等业主自治组织履职不规范,要么缺位、要么越位,引发矛盾纠纷。
(三)基层物业管理力量不足。我区17个街镇中成立了编制内物业管理机构的仅有4个,专职工作人员仅9人;成立了编制外物业管理机构的也仅仅5个,专职工作人员5人。如在蔡家岗街道,辖区小区物业管理面积约1500万平方米,但工作人员仅有2人,物业管理力量配备严重不足,连小区物业管理日常相关工作都疲于应对,根本无法对物业管理与基层社区治理相融合进行有效探索。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厘清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在物业管理工作中不断完善“镇街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在属地镇街的牵头下,各职能部门进一步落实《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及《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物业小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职责分工的通知》相关分工要求,做到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二)向区政府建议增加属地街镇的工作经费和人员。建议区政府按《条例》规定足额配置街镇物业管理工作人员和落实相关工作经费,这样不仅有利于镇街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也有利于及时化解物业小区矛盾纠纷,维护小区和谐稳定,为物业管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奠定良好基础。
(三)强化监管,促进行业发展。一是我委将拟定并出台《北碚区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办法》,以考核督促企业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二是扶持行业发展。严格按照《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新建住宅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本着“扶优、扶强、扶大”的原则,创造条件让品牌企业在物业管理工作上探索新的思路和方法,提升智能化管理水平,促进物业行业转型升级。
(四)加强物业党建工作,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倡导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建立党组织,发展更多优秀员工成为党员,并在招聘员工尤其是管理层人员、项目经理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党员,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在推选业主委员会成员时,积极引导小区业主在选举办法中增加共产党员的条件,让符合条件的党员业主依法成为业主委员会成员,在业主委员会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五)积极创建“美好家园”小区。深入开展“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活动,调动政府职能部门、镇街、社区、居民、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社会组织等积极性,参与小区物业管理,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努力创建一批“美好家园”小区。
(六)继续开展宣传培训,提升业主物业管理意识。一是提升业主花钱买服务的意识,使其享受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二是引导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自觉遵守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如不违规搭建、不破坏绿化、不侵占小区公共收益等,构建和谐的小区环境。三是引导业主合法合规参与小区事务管理,积极参与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物业管理具有“扎根基层、贴近业主、覆盖广泛”等特点,是新时期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切入点。但是物业管理工作又涉及规划、建设、消防、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众多部门,搞好物业管理,既需要住建部门加大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管力度,更需要各部门根据自身职能履职尽责,齐抓共管。在此,我们也恳请政协委员加大呼吁力度,力促政府建立健全更加合理的物业小区管理机制,让物业管理得到各级部门、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理解,以积极推动其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此复函已经杨华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北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6月16日
(联系人:贾少波,联系电话:60308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