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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河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实现我区城乡供水同管网、同水质、同服务的建议》(第180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2005年中央预算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以来,我区共计解决和改善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约34万人,完成工程投资近2亿元,已成村镇集中供水工程80余处,供水能力约11万吨/天,自来水普及率从2004年底的45.8%提高到91.1%,农村用水品质得到极大改善,推动了农村社会经济发展。
目前,我区村镇供水工程按管理主体不同大体可分为水务企业专业化管理和镇村自行管理两种管理模式,其中:水务企业专业化管理的12处工程均为场镇供水工程或规模较大、作用重大的联村供水工程,供水能力9.3万吨/天,占农村总供水能力的84.6%,供水人口27.0万人,占农村总供水人口的63.7%;采用镇村自行管理的约70处工程多为规模较小的村级供水工程。此外,在水务企业管理的水厂供水范围内有33个村采用水厂“总表计量”,总表后由村委会自行管理的模式,供水人口约6万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山地及隧道疏干地区水质水量保障率低。我区境内多为山地,村镇供水无法通过规模化水厂全部覆盖,当地多采用小型集中式和分散式供水,水源以山泉水、溶洞水、煤窑水等浅层地下水等为主,多数工程仅采用简易过滤、人工消毒处理或不进行水处理,供水水质难以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此外,受多条交通干道在北碚境内的隧道疏干影响,造成当地水源出水量明显减小,甚至枯竭,影响范围涉及龙凤桥、东阳、澄江、静观、柳荫、天府等镇街村社约3万人。
(二)村级供水管护难度大,管网漏失率高,无经营效益影响工程持久运行。因村民居住分散,导致农村管道相对城镇安装长度更长,日常巡查、维护、抄表计量等工作量更大,运行维护成本更高。同时,村级管网建设标准偏低(如:多采用塑料管、埋设深度浅、附属设施不齐全、水表计量不准等),受地形地质条件限制、施工质量、人为损坏等影响更大,管网“跑、冒、滴、漏”现象更加严重,漏失率普遍高于30%。以上原因均导致村级供水管理难度更大,同时无经营效益使供水单位(多为村委会)管理积极性下降,甚至为节省运行成本而降低管理标准,长此以往将对供水安全带来严重危害。
(三)村级供水工程管护水平参差不齐,总体水平偏低。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我区村级供水工程多由村集体管理,因无经济效益,供水单位管理积极性普遍偏低,为降低运行成本,供水管理岗位多由村委会工作人员或外聘人员兼职,管理人员普遍缺乏专业技能,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安全及服务意识普遍偏低。同时,受村民用水传统意识影响(不愿接受较高水价,甚至不愿缴费),村集体在定价时普遍偏低,测定水价时未考虑全成本(如折旧、大修等费用),加之水费收缴机制不健全,往往水费收入无法维持工程日常管护开销,长期亏损使供水管理进入恶性循环,个别供水单位存在“破罐破摔”,“实在不行有政府兜底”等思想。
三、已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一)积极推进山地及隧道疏干地区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建设。根据现有的村镇供水格局,依托已成的规模化水厂,按照“以大带小、以大并小,能延则延、能并则并”的原则逐步解决山地及疏干区约3万人饮水困难问题,同时逐步兼并一些小型供水工程,对不能通过规模化水厂兼并的小型供水工程可进行巩固提升。我局已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街镇,通过整合各方面资金正在推进澄江镇“母亲水窖”供水工程、金刀峡镇胜天湖村、柳荫镇西河村、东阳街道西山坪村、静观镇中华和睦村等急需的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实施。
(二)加强《重庆市村镇供水条例》宣传贯彻,出台地方性配套政策,落实维修补助等优惠政策。我区公布了村镇供水工程名录,开展了工程确权登记,明确了管护责任单位,落实了运行管理“三个责任人”(领导、技术、管护责任人),定期组织供水单位开展培训。此外,我区于2012年在全市率先出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积极指导监督供水单位规范管理,同时考虑到村镇供水的公益性质,区财政每年预算200万元用于工程维修补助和高扬程运行补贴,确保了农村基本用水水价不高于城镇水价和工程的持久安全运行。
(三)开展工程运行管理跟踪调查,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自我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出台以来,我局定期组织人员对全区村镇供水工程运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会同街镇督促供水单位整改,近期,我局又组织专业人员对静观镇等村级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多数供水单位在规范管理和享受区级维修补助及高扬程运行补贴后,财务盈亏基本平衡,个别管理好的单位还略有盈余,只有极少数供水单位存在财务亏损,造成亏损的主要原因,一是自身管理不善,如管网漏失率超40%,部分村民不缴水费等,二是存在历史欠账,主要是2013年区级维修补助和高扬程运行补贴实施之前的欠账,三是部分街镇对村镇供水工作不够重视,未按规定落实维修补助和高扬程运行补贴配套资金等。
四、当前推进城乡供水同管网、同水质、同服务存在的困难
(一)农村地形条件制约城乡供水建设一体化推进。
我区农村地区多为山地,海拔起伏较大,供水相比于供电、供气等受地形条件限制大,要通过城镇水厂全部覆盖农村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难度较大,即使可通过工程措施(如多级加压等)解决,但建设成本与运行成本太高,而农村供水的公益性又决定大部分投入只能由政府负担,长此以往将带来大量的政府负债。同时,通过多年村镇供水工程的建设,我区供水格局已基本形成,山地地区利用当地水源修建的供水设施已基本完善,在此基础上可通过适当升级改造就可以最小的投入实现供水保障。
(二)农村供水公益性等特征制约城乡供水管理一体化推进。
1、村级供水相比于城镇供水更加分散,管护难度大,管网漏失率高,多数工程靠政府补助才能维持盈亏平衡,而水务企业专业化管理比村委会自行管理所需的管理成本更高,经水务企业测算,村级供水交由水务企业统筹管理每个村每年将亏损15万元,主要为专业管理人员工资(五险一金)、折旧大修费提取等。
2、村级供水工程多由镇村组织实施,主体工程建设资金由国家补助,入户费收取标准普遍为100—200元/户,造成工程建设标准低(如:多采用塑料管、埋设深度浅、附属设施不齐全、水表计量不准等),而城镇供水密度大且入户费收取标准为3500元/户,水务企业认为村级供水设施建设标准无法达到专业化管理要求,需进行必要的升级改造,经测算,单村改造费用需200多万元。
3、农村供水更容易产生纠纷协调问题,如:对当地水源的所有权占有意识导致的水源纠纷,因配水管网建设或改造占地导致的协调问题,同时易与其他农村纠纷协调、低保、征地等问题挂钩,导致水费不好收取,吃免费水的现场依然存在。
以上特点导致农村供水相对城市供水而言,存在明显的公益性质,不以营利为目标,供水秩序的维护在依赖群众的自觉性,同时,必须依托镇、村、社的组织体系进行监督、协调、管理,因此水务企业不愿介入农村供水管理。
五、下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一)积极争取资金,逐步推进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建设。根据《北碚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全面实现我区农村饮水巩固提升需投资1.1亿,但“十三五”期间,市级以上对我区农村饮水投入已大幅缩减,同时区级财政能投入水利建设资金也有限,近期内要实现农村饮水全面提升难度较大,我局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街镇,通过争取各方面资金逐步推进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建设。
(二)全面规范村级管网管理,大幅降低运行亏损,确保供水安全。会同街镇督促供水单位负责加强村级管网的管理,一是完善管网计量监测及检修设施,便于问题查找和维修;二是建议逐步将入户水表安装到户的方式优化为统一安装到居民集中区管理,水表之后的到户管道由用水户负责维护,避免农村用水户分散、到户管道过长带来的一系列管护困难问题;三是有条件的工程逐步对管网进行改造,对人饮解困时期及之前建设的老旧、损坏的管网进行更换,对未掩埋的管网重新进行掩埋或采取技术措施进行防护处理,对布置不合理、乱拉乱搭的管网进行整治;四是加强管网巡查及维护。通过以上措施可大幅降低管网漏失,提高运营效益,提升供水单位管理积极性,保证供水安全。
(三)探索村级供水专业化管理模式,逐步提升供水服务水平。近期内逐步探索将一些具备一定规模、集中联片的村管供水工程交由水务企业专业化管理,经试点总结后,可推行依托现有水务企业,根据供区划分,将一定规模的供水工程由镇村委托水务企业专门负责运行管护和供水服务,运行亏损由委托方与水务企业共同承担,区财政适度予以补贴。
(四)强化村镇供水行政监管力度,坚持落实村镇供水财政补贴机制和优惠政策,保障工程持久安全运行。以《重庆市村镇供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依据,加强水源保护、水质监测、管理人员培训等工作,强化村镇供水行政执法力度,监督供、用水双方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与义务,依法追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不断提高村镇供水监管水平。继续坚持落实村镇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补助、高扬程供水水价补贴等财政补贴机制,同时落实电价、税收、用地等优惠政策,保障工程持久安全运行。
此复函已经张建军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征求意见表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北碚区水利局
2018年5月28日
联 系 人:何世民
联系电话:68206911
邮政编码:400700